新印花稅法将于2022年7月1日生效
國家稅務總局還發布了一系列銜接公告,以方便納稅人更好地掌握新法
有一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4号公告,哪家發行了最新的印花稅源征收申報表
01
您不需要在舊版的明細表中填寫具體的應稅憑證名稱
圖
接下來,稅務總經理還發布了相應的詳細清單填寫案例
案例:納稅人a按季度申報繳納印花稅。2022年第三季度,有5份書面銷售合同,合同中列出的總價(不含所列增值稅)為100萬元,一份書面建設工程合同,合同中列出的總價(不含所列增值稅)為1000萬元,一份書面産權轉讓文件,合同中列出的總價(不包括列出的增值稅)為500萬元。納稅人在填寫應稅合同和産權轉讓文件時,應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并在2022年10月的納稅申報期内全面申報财産稅和行為稅,如下:
2022年10月納稅申報期内納稅人a應繳納印花稅:
100萬元×0.3‰1000萬元×0.3‰500萬元×0.5‰=5800元
看到這個案例後,很多納稅人更加困惑
這之後該如何申報印花稅?輸入每個合同的信息?這不是很費事嗎
我過去常常根據公司賬目上的收入申報和繳納印花稅。我根本沒有合同信息統計。我該怎麼辦
我根據增值稅銷項數據申報印花稅,我根據進項稅抵扣數據申報印花稅。我以後怎麼填申報單
稅務局的這個申報案例有錯嗎?是不是我們忽略了按收入和銷項稅申報印花稅的情況
事實上,稅務局的申報案沒有錯,但您申報印花稅的方式是錯誤的
印花稅本身是根據應稅憑證的金額計算的
關于印花稅的征收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77号公告也規定納稅人應如實提供并妥善保管應交印花稅等相關納稅資料憑證(以下簡稱“應納稅憑證”),統一建立、登記和保管《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冊》(以下簡稱“登記冊”),及時、準确、完整地記錄應納稅憑證的歸檔和收款情況
登記冊的内容包括: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數量、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的種類、應納稅憑證,提出憑證的當事人(或接收人)的姓名、憑證的出示(接收)時間、應納稅憑證的金額、件數等
因此,印花稅申報和支付本身的方式是通過登記簿完整記錄應稅憑證的建立,填寫稅源明細表,并在此基礎上申報和繳納印花稅
有了登記冊,填寫以前的稅源表或新印花稅法下的稅源表非常簡單,因為你有一個登記冊,登記冊是你的手稿
當然,你不需要在稅源表中列出所有合同,特别是當有很多合同時,你可以總結并填寫。當然,彙總數據來自您的登記簿
例如,納稅人B每季度申報并繳納印花稅。2022年第三季度,簽訂财産保險合同100萬份,合同中列出的保險費(不包括列出的增值稅)達100萬元。納稅人在簽訂應稅合同時應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并在2022年10月的納稅申報期内全面申報财産稅和行為稅,如下:
納稅人B應在2022年10月的納稅申報期内繳納印花稅:
100萬元×1‰=100萬元
可見,根據稅法的規定,印花稅的申報是很明确的,這是一個統計申報的過程,每天統計賬目,然後分類填寫稅源表,最後申報納稅
02
但我們總是這樣宣布。根據賬戶上的收入,或者根據發票金額,我們彙總申報并繳納印花稅,稅務局檢查的人什麼也沒說
我不能回答你這個問題。我隻能告訴你,理論上,正如我上面所說,你需要記錄登記冊,然後根據登記冊中的信息進行申報
至于為什麼很多人根據收入或發票進行申報,基本上是因為他們在日常工作中無法計算合同。這是一種處理它們的方便方法。長期以來,稅務局一直默認這種粗略的申報方式
當然,也有人反對,比如下面的
當然,當我們看到稅務局正在檢查您的印花稅時,如果無法獲得合同信息,它也會采取驗證方式。驗證方法還可以通過收入估算您的印花稅支付是否合理。我認為這也可能是為什麼許多納稅人直接使用收入計算稅款的原因
03
因為您需要填寫應稅憑證的名稱
事實上,這可以自然申報。您可以先申報,後申報
您隻能根據稅種名稱填寫應稅憑證名稱欄。例如,如果您是銷售合同,您可以填寫銷售合同,并且可以像以前一樣填寫以下應稅金額和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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