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兒子是“壞種”?
前段時間,有位媽媽發了個帖子,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她說自己4歲的兒子為了不被逼着寫字,能痛痛快快看電視,趁着她去收衣服的功夫,把她關到陽台上。
一開始,她以為兒子隻是跟自己開玩笑,馬上就會給自己開門。
誰能想到,任憑她用手砸門、用衣架敲打晾衣架,兒子跟沒聽見一樣,就坐在屋裡看電視。
要知道,外邊天氣非常熱,一個人被曬十幾分鐘都會汗流浃背,這位媽媽被關在陽台整整一個下午,渴了隻能對着水龍頭喝水。
更讓她心寒的是,孩子的奶奶問了三次:“媽媽到哪裡去了?”
孩子都回答:“媽媽在房裡睡覺。”
講真,一個孩子對媽媽做出這樣的事情,實在是過分。
很多網友看了帖子,都說孩子太不懂事了,更有甚者用天生是“壞種”來譴責孩子。
就在大家以為這位媽媽會嚴厲教育孩子一番時,她後續的做法讓不少人感到驚訝。
她說即使兒子是天生的“壞種”,她也要用自己的愛“感化”兒子。
後來,兒子果然跟她承認了錯誤,還安慰了她一陣子。
知錯能改是好事,她就順勢“諒解”了兒子的行為。
但孩子爸爸認為“子不教父之過”,不能這麼簡單放過兒子,就讓媽媽把自己跟兒子一起關到陽台曬,讓兒子體驗媽媽當時的感受,長個記性。
事情到這就結束了。
可這對父母截然相反的做法,再次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
大家紛紛贊揚爸爸的做法,對媽媽的做法口誅筆伐:
有一說一,媽媽的做法确實欠妥,但這并不意味着爸爸的做法是正确的。
懲罰孩子,弊大于利
我想先問兩個問題:
孩子跟爸爸一起被關到陽台上暴曬,他就不會再幹類似的事嗎?
孩子在爸爸的強迫下接受懲罰,他是真的理解了自己過分的行為,還是僅僅出于無法反抗?
網友們的想法不難理解——
4歲就敢把親媽關在陽台暴曬一下午,長大了指不定能幹出什麼事呢。現在不給個教訓,以後就得走邪路。
看似頗有道理,實際上是在用成人的标準,評判孩子。
著名的心理學家柯爾伯格認為,4歲左右的孩子道德發展處于“前習俗水平”,在這個階段,孩子自己的喜好才是他們判斷對錯的标準。
在孩子眼裡,“我開心就是對的、好的;我不開心,就是錯的、壞的”,他們不會考慮做事的後果。
從這個角度來說,4歲孩子把媽媽關在陽台,隻能說明他認知水平和道德發展水平不夠成熟,但十分正常,并不能驗證什麼“天生壞種”“極度自私”之類成人世界的價值判斷。
在我看來,爸爸的懲戒手段,其實是在暗示孩子:“你把媽媽關在陽台暴曬,是個壞孩子。壞孩子要接受懲罰,你也去陽台暴曬吧。”
而且這種手段似乎也隐含着:“我跟孩子一起受罰,已經履行了養不教父之過的職責,以後不要再怪我了”的味道。
你看,一片叫好的懲戒手段,其實是坐實了孩子“加害者”的身份,孩子依舊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被懲罰,以後要怎麼做才是對的。
那從孩子的視角看,懲罰意味着什麼呢?
直白地說,爸爸的做法跟打罵孩子一頓,本質上沒有太大區别,都是利用父母的權威讓孩子順從。
即便孩子乖乖認罰,也不是因為真心認錯,而是因為自身弱小無助,沒有能力跟爸爸抗争而已。
這種恐懼感和挫敗感,很可能會讓孩子形成“我是壞孩子”“我不能做讓自己高興的事”的認知,這可不是父母想要的結果。
當然,這不是說眼睜睜看着孩子犯錯不管。父母要做的,是盡到提醒的義務,同時當好孩子的安全基地。
用自己的意志壓迫孩子的意志,短期内效果顯著,實則後患無窮。他們總會在某一天,以更激烈的方式“報複”回來。
滿足了自己,忽視了孩子
我們再來說說媽媽的做法。
很多網友說她現在這麼縱容孩子,以後有她後悔的。
後不後悔暫且不知,但她的做法算不得“縱容”。
首先,她是孩子的“監督者”。
我們回想一下孩子把媽媽關在陽台一下午的原因:不想寫字,想痛痛快快看電視。
孩子這麼做肯定不對,可也說明之前媽媽對孩子看電視的管控有多嚴重。
代入孩子的視角,如果我是孩子,每天最開心的事兒就是看電視,但媽媽不僅不讓我多看一會兒,還給我布置了枯燥的練字作業,我也會找機會看電視看個夠。
就像尹建莉老師講過的一個故事:
媽媽怕三四歲孩子吃太多糖會有齲齒,也擔心會發胖,就規定孩子每天隻能吃兩塊。
孩子呢,因為實在是太喜歡吃糖了,經常是在吃完當天限額後,繼續纏磨媽媽想要吃更多。媽媽堅持原則,一塊都不多給,并把糖桶放到高處,不讓孩子夠着。
可是有一天,媽媽發現糖桶裡的糖急速減少。觀察之下才發現,原來是孩子爬上櫃子偷偷拿糖吃。
算算糖的數量,孩子不但沒少吃糖,還多吃了。
如果孩子的一切都由家長定,還要在家長的監督下做事,那孩子是不可能生長出真正的自覺意識,他内心生長最多是叛逆和無力。
從這個角度看,孩子把媽媽關在陽台并對奶奶說謊的行為,其實是媽媽嚴格管控下的反彈。
其次,她是孩子的“操控者”。
我們再來看媽媽事後是如何教育孩子的。
她先是:
“我在他面前哭得很傷心,我希望他知道,自己的行為讓自己的媽媽如此傷心。我想讓他哭,看到他安慰我,看到他知道自己錯了,而不是狠狠地打到他哭。”
而在孩子認錯後:
“我跟他說,電視和媽媽要哪個?他說要媽媽。我說,那明天沒有電視看,他說好。”
這是縱容孩子嗎?
明明是想要喚起孩子的内疚感,讓孩子服從自己的意志。
“媽媽為我付出了一切,她這麼難過,都是我害的。”
當這個觀念深植孩子的内心時,為了不再體驗“傷害”媽媽的痛苦,他也隻能壓抑自己的渴望,學會讨好和滿足媽媽,以此減輕自己的内疚感。
而媽媽看到孩子如此聽話,把自己放到了第一位,“心裡感覺好了很多”。
你看,孩子在整個事情中,隻是扮演了一個接受“愛和諒解”的道具。而真實的孩子,他的需求是什麼,可能一直都沒有被媽媽看見和滿足。
如果孩子一直被這樣對待,會不會變成“熊孩子”我們不知道,但他肯定是個不敢讓自己快樂、無法忠于自己感覺的孩子。
先關注自己,再關注孩子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會問:在日常生活中,到底該怎麼做呢?
▶ 覺察到自己的無力
我要先說句公道話,父母是人不是神,不可能無限滿足孩子的所有需求,而且是人就會有焦慮、傷心、疲憊、有心無力的時候。
忽視這個情況,一味要求父母包容孩子、滿足孩子需求,是不現實,也不公平的。
當父母過得不開心,無力愛孩子時,是正常的;
當父母能量很低,無力陪伴孩子時,是正常的;
當父母經濟條件有限,無力滿足孩子物質欲望時,也是正常的。
……
每個人的人生多多少少都可能會因為無力産生遺憾、挫折、喪失,但這是不可避免的事實。
我們能做的是,覺察自己的無力,接受它,不要覺得這是錯的。
唯有這樣,才能給自己、給孩子留下足夠的心理空間。
▶ 把關注點放到自己身上,關懷自己
回想一下,當我們一直關注孩子的時候,是不是常常會陷入到自我否定和譴責之中?
怪自己不是個好媽媽,恨自己無能自私,責備自己對孩子有了怨氣……
然後變得更加焦慮不安,更不知道如何跟孩子相處。
而當父母有了足夠的心理空間,把關注點放在自己身上,才有機會去關懷自己。
心理學者李雪老師說:
“對孩子啊,發自内心的那種喜歡,它需要有個前提:父母過得挺開心的。當你過得開心,自然就會有這種愛滿溢的感覺。”
關懷也是一樣的。
我們先對自己抱有關懷之意、理解之情,才能發自内心地、充滿能量地去關懷孩子。
▶ 看見真實的孩子,才能真正涵容他
其實,孩子每一個“壞”行為的背後,都潛藏着想要被父母看見的渴望。
他們渴望被深愛、被抱持、被滿足……
且隻有當他們被父母充分看見,依戀和抱持得到滿足時,所謂“壞”的行為才會真正消失。
因為感受被父母看見,他也能察覺别人的感受;
因為被父母重視,他也懂得體貼他人;
因為被父母回應,他也願意傾聽他人。
……
這并不容易,但如果你能夠覺察到自己的無力、懂得關懷自己,你就會用更加松弛的态度涵容孩子。
這對你,對孩子,都是一件極好的事情。
最後,我想用黃仕明老師的一段話作為結尾送給你:
人是不會改變的,除非他感覺到愛;
人是不會改變的,除非他感受到尊重;
人是不會改變的,除非他感受到不改變也是被允許的……
在這有連接的空間裡,真正的改變會慢慢地發生。
祝我們都跟孩子有一段流動且充滿愛意的親子關系。
作者介紹
晴川,尹建莉父母學堂原創編輯,育兒學習者、觀察者、分享者。本文首發于“尹建莉父母學堂ID:yinjianlifumuxuetang”,轉載本文請在公衆号發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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