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既幸運又不幸。家道的敗落,生活的困厄,倒是他的幸運,正因為他“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見來者”,才激發起他的創作熱情,不然,世上也就不會有一部《紅樓夢》了。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嘔心瀝血地寫成的“百餘回大書”,居然散佚了後半部,僅止于八十回而成了殘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夠時間讓他寫完這部傑作倒也罷了,然而事實又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歲時,這部書稿已經“披閱(實即撰寫,因其假托小說為石頭所記,故謂)十載,增删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除了個别地方尚缺詩待補,個别章回還需考慮再分開和加拟回目外,全書包括最後一回《警幻情榜》在内,都已寫完,交其親友們加批、謄清,而脂硯齋也已對它作了“重評”了。使這部巨著成為殘稿的完全是最平淡無奇的偶然原因,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們從脂批中知道,乾隆二十一年(1756,即甲戌後兩年的丙子)五月初七日,經重評後的《紅樓夢》稿至少已有七十五回由雪芹的親友校對謄清了。凡有宜分二回、破失或缺詩等情況的都一一批出。但這次謄清稿大概已非全璧。這從十一年後(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作者已逝世,其親友畸笏叟在重新翻閱此書書稿時所加的幾條批語中可以看出,其中一條說: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标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餘隻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又一條說:
《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又有一條說: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再一條說:
歎不能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
批語中所說的“有一次謄清時……被借閱者迷失”,時間應該較早,“迷失”的應是作者的原稿。若再後幾年,書稿抄閱次數已多,這一稿即使丢失,那一稿仍在,當不至于成為無法彌補的憾事。從上引批語中,我們還可以推知以下事實:
一、作者經“增删五次”基本定稿後,脂硯齋等人正在加批并陸續謄清過程中,就有一些親友争相借閱,先睹為快,也許借閱者還不止一人,借去的也有尚未來得及謄清的後半部原稿,傳來傳去,丢失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從所舉“迷失”的五、六稿的情節内容看,這五、六稿并不是連着的,有的應該比較早,如《衛若蘭射圃》,大概是寫憑金麒麟牽的線,使湘雲得以與衛若蘭結緣情節的;學射之事前八十回中已有文字“作引”,可以在八十回後立即寫到。有的較遲,如《獄神廟》;最遲的如《懸崖撒手》,隻能在最後幾回中,但不是末回,末回是《警幻情榜》,沒有批語說它丢失。接觸原稿最早的是脂硯齋,應是讀到過全稿的;畸笏叟好像也讀過大部分原稿,因而還記得“迷失”稿的回目和大緻内容,故有“各得傳真寫照之筆”及某回是某某“正文”等語,隻有《懸崖撒手》回,玩批語語氣,似乎在“迷失”前還不及讀到。
二、這些“迷失”的稿子,都是八十回以後的,又這裡少了一稿,那裡少了一稿,其中缺少的也可能有緊接八十回情節的,這樣八十回之後原稿缺得太多,又是斷斷續續的,就無法再謄清了。這便是傳抄存世的《紅樓夢》稿都止于八十回的原因。
三、上引批語都是雪芹逝世後第三年加在書稿上的,那時,跟書稿有關的諸親友也都已“相繼别去,今丁亥夏,隻剩朽物(畸笏自稱)一枚”,可見《紅樓夢》原稿或謄清稿,以及八十回後除了“迷失”的五、六稿外的其餘殘稿,都應仍保存在畸笏叟的手中。如果原稿八十回後尚有三十回,殘稿應尚存二十四五回。但也有研究者認為脂批所謂的“後三十回”,不應以八十回為分界線,而應以賈府事敗為分界,假設事敗寫在九十回左右,則加上“後三十回”,全書亦當有一百二十回,殘留之稿回數也更多。殘留稿都保存在畸笏處,是根據其批語的邏輯自然得出來的符合情理的結論。若非如此,畸笏就不會隻歎息五、六稿“迷失”,或僅僅以不得見《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了。
四、幾年前我就說過,《紅樓夢》在甲戌(1754)之前,已完稿了,“增删五次”也是甲戌之前的事;甲戌之後,曹雪芹再也沒有去修改他已寫完的《紅樓夢》稿。故甲戌後抄出的諸本如己卯本、庚辰本,等等,凡與甲戌本有異文者(甲戌本本身有錯漏而他本不錯漏的情況除外),尤其是那些明顯改動過的文字,不論是回目或正文,也不論其優劣,都不出之于曹雪芹本人之手。最初,這隻是從諸本文字差異的比較研究中得出的結論。當時,總有點不太理解,為什麼曹雪芹在最後十年中把自己已基本完成的書稿丢給脂硯、畸笏等親友去批閱了又批閱,而自己卻不動手去做最後的修補工作?他創作這部小說也不過花了十年,那麼再花他十年工夫還怕補不成全書嗎?為什麼要讓辛苦“哭成”的書成為殘稿呢?現在我明白了,主要原因還在“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倘若這五、六稿是投于水或焚于火,再無失而複得的可能,曹雪芹也許倒死了心,反而會強制自己重新将它補寫出來,雖則重寫是件令人十分懊喪的事,但時間是足夠的。現在不然,是“迷失”,是借閱者一時糊塗健忘所緻,想不起将手稿放在哪裡或者交在誰的手中了。這是常有的事。誰都會想:它總還是擱在某人某處,沒有人會存心将這些片斷文字隐藏起來,說不定在某一天忽然又找到了呢。于是便有所等待,曹雪芹等待交給脂硯等親友的手稿都批完、謄清、收齊,以便再作最後的審訂,包括補作那幾首缺詩或有幾處需調整再拟的回目。可是完整的謄清稿卻始終交不回來,因為手稿已不全了。對此,曹雪芹也許有過不快:手稿怎麼會找不到的呢?但結果大概除了心存僥幸外,隻能是無可奈何,總不能責令那些跟他合作的親友們限期将丢失的稿子找回來,說不定那位粗心大意的借閱者還是作者得罪不起的長輩呢。這位馬大哈未料自己無意中成了中國文學史上千古罪人自不必說,可悲的是曹雪芹自己以至脂硯齋等人,當時都沒有充分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總以為來日方長,《紅樓夢》大書最終以全璧奉獻與世人有何難。所以在作者去世前,脂批無一字提到這五、六稿迷失事。
誰料光陰倏爾,禍福難測,窮居西山的雪芹惟一的愛子不幸痘殇,雪芹“因感傷成疾”,“一病無醫”,綿延“數月”,才“四十年華”,竟于甲申春(1764年2月2日後)與世長辭,半年後,脂硯齋也相繼去世。“白雪歌殘夢正長”,《紅樓夢》成了殘稿已無可挽回。再三年,畸笏叟才為奇書緻殘事歎歎不已。但畸笏自己也犯了個極大的錯誤,他因為珍惜八十回後的殘稿,怕再“迷失”,就自己保藏起來,不輕易示人。這真是太失策了!個人藏的手稿能經得起曆史長河的無情淘汰而幸存至今的,簡直比獲得有獎彩券的頭獎還難。曹雪芹的手迹,除了僞造的赝品,無論是字或畫,不是都早已蕩然無存了嗎?對後人來說,就連畸笏究竟是誰,死于何時何地,也難以稽考了,又哪裡去找他的藏稿呢?曹雪芹死後三十年,程偉元、高鹗整理刊刻了由不知名者續補了後四十回的《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本。續作盡管有些情節乍一看似乎與作者原來的構思基本相符,如黛玉夭亡(原稿中叫“證前緣”)、金玉成姻(原稿中寶玉是清醒的,在“成其夫婦時”尚有“談舊之情”)和寶玉為僧(原稿中叫“懸崖撒手”)等等,但那些都是前八十回文字裡已一再提示過的事,毋需像有些研究者所推測的,是依據什麼作者殘稿、留存回目或者什麼提綱文字等等才能補寫的。若以讀到過雪芹全稿而時時提起八十回後的情節、文字的脂硯齋等人的批語來細加對照,續作竟無一處能完全相合者,可知續補者在動筆時,除了依據已在世間廣為流傳的八十回文字外,後面那些曾由畸笏保藏下來的殘稿也全都“迷失”了。續補者絕對沒有看到過曹雪芹寫的後數十回原稿中的一個字。
蔡義江:《紅樓夢》八十回後原稿散佚的原因
(引自《蔡義江解讀紅樓夢》一書。漓江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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