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祁彪
編輯丨江淼
“部分案卷和血液、毛發、指紋、腳印等關鍵樣本證據都找不到了,這麼重要的能夠證明我和哥哥清白的東西怎麼能找不到呢?沒辦法了,我隻能選擇實名舉報了。”
2021年9月13日,梅吉揚發出了實名舉報微博,“請求查明案卷和關鍵證據去向,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兩天前的9月11日,梅吉揚再一次收到了最高檢察院的《答複函》,該答複函載明:因案情疑難複雜,需要延期辦理一個月至10月11日。這已經是自2019 年12月最高檢正式立案複查以來的第九次延期。
“每收到一次延期辦理通知,心中的焦慮就增加一分,可能這是我和我哥最後一次希望了。”梅吉揚說。
1995年7月6日早上,時年39歲的被害人顧敏黎在上海的家中被人砍成重傷,不久之後丈夫梅吉祥(大梅)回到家中發現重傷的顧敏黎,緊急将其送往醫院。四個月後,梅吉祥和弟弟梅吉揚(小梅)被指控為兇手。最終,梅吉祥被判死緩,梅吉揚被判12年。這就是曾經震驚上海灘的梅吉祥、梅吉揚孿生兩兄弟“殺妻”案。
自被指控為兇手的那一刻起,“兩梅”就不斷喊冤,曆經曲折後,終于由最高檢立案複查。
“這個案子之所以複查了近兩年時間沒有結果,就是因為部分案卷和在現場提取的血液指紋等關鍵證據都找不到了。我在大概四五個月之前知道了這個消息,其間向上海市公檢法以及紀檢部門都反映過這個問題,希望能夠找到丢失的案卷和關鍵證據,從而還我們清白,但寄出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梅吉揚說。
2021年9月13日,梅吉揚發出了實名舉報微博,“請求查明案卷和關鍵證據去向,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妻子被砍成重傷 丈夫被指控為兇手 未被指控的弟弟也一起被判刑1995年7月6日早上8時許,大雨滂沱,39歲的被害人顧敏黎在家中被人砍成重傷。
案發現場的情況,南市區公安分局刑偵隊制作的案發地《現場勘查筆錄》是如此記載的:“現場位于人民路169号内,系二層磚木結構,呈東西走向。中心現場位于該号底層進入總門的東西向走道及進入總門右側的第一間房間内,走道門(即總門)上未發現異常痕迹。緊靠着走道南側牆壁,從靠近走道門處開始由東向西連續停放着三輛自行車,在第三輛自行車下方的地面上發現留有一隻痰盂蓋及一隻女式黑皮鞋。同時在該自行車的網兜内留有一件帶有血迹的灰色雨披及一條帶血的裙子,緊靠該自行車網兜下方的地面上留有少量滴血。房内的床頭櫃上發現留存有一件帶血的男式白色T恤衫,在沙發上還發現兩隻留有血指紋的裝衣服的馬夾袋(已提取,上留有的血指紋條件極差);緊靠沙發靠背的牆面上發現留有少量血迹及毛發;在冰箱冷藏室的門上發現留有大量血迹及若幹毛發;在進房門右側的南牆距地約30厘米的牆面上留有血痕及血手套印;在洗衣機南端前側的地面上發現留有若幹毛發。”
當天上午10時許,丈夫梅吉祥因患眼疾請假回家休息,發現躺在血泊中的妻子,立即撥打120呼救,并同時通知梅吉揚趕往醫院。
第一時間收診顧敏黎的上海仁濟醫院《首次病程錄(1995年7月6日)》記錄了顧敏黎當時的傷情:患者顧敏黎,女,39歲,頭面部多處刀砍傷伴出血3小時入院,頭面部多處刀砍傷,全身血迹,随後救護車送我院,入院檢查:神志恍惚,全身血迹,血壓零,心率142次/分,律齊,心音尚有力,兩肺(一),腹平軟,肝脾未及,無壓痛。頭面部多處皮膚裂傷,有外傷及顱骨、雙瞳等,92.5CM對光好,四肢有力。診斷頭面部皮膚裂傷,失血性休克,在急診室予抗休克治療,同時頭部加壓包紮,随頭顱CT檢查,顱内未見明顯異常,送手術室予清創縫合治療。
在住院期間,顧敏黎經醫院兩次手術搶救脫離危險。
“住院期間,我哥哥一直在照顧陪護,我們全家人也都經常去醫院探視,但是想不到顧敏黎出院之後,卻突然指控我哥哥為兇手。”梅吉揚說。
案發4個月後,顧敏黎的母親向警方報案,稱梅吉祥便是兇手。案子被定性為故意殺人,經過長時間的審訊,梅吉祥供出作案同夥孿生兄弟梅吉揚。
“這個案子從頭到尾,我嫂子顧敏黎都沒指控過我是兇手,隻是因為我哥哥遭遇了六天六夜的疲勞審訊,扛不住了才按辦案人員的意思說我也參與了作案。同時,本案也沒有其他客觀證據能夠證明我和哥哥實施了犯罪,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倆都被定罪了。”梅吉揚說。
1995年12月4日和6日,梅吉祥、梅吉揚兩兄弟先後被南市區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梅吉揚首先翻供。在看守所與律師會見時,他抱頭痛哭,聲稱自己是被冤枉的。12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不公開審理兩梅殺人案。1997年2月,法院一審判決“兩梅”故意殺人罪成立,梅吉祥被判死緩,梅吉揚被判12年。
1997年年末,二審法院終審裁定駁回兩梅上訴,維持原判。
每周一封申訴信喊冤 法律人連環接力 終獲立案複查兩梅從被逮捕那一刻起,就一直在喊冤,梅吉祥至今仍在獄中服刑,幾乎每周都要寫一封申訴信的頻率,至今已寫了2100多封。
此外,“兩梅案”的判決結果一直是兩梅案的辯護人、上海著名刑辯律師鄭傳本多年來的一塊心病,他怎麼也想不通這樣一件“無殺人動機,無作案時間,無任何人證、物證、作案工具、現場痕迹可證明‘兩梅’殺人犯罪的‘三無案件’,當事人梅吉祥、梅吉揚是怎麼被定罪量刑的”。
從案發至今,梅吉祥已經寫了2100多封申訴信
二審維持原判後,鄭傳本與王文正(上海市司法局原副局長、全國律協原副會長、上海市律協原會長)、朱洪超(全國律協原副會長、上海律協原會長)、翟建(1996年全國十大刑辯律師)、王湘堡(特聘律師、上海高級法院刑庭原副庭長)等律師聯名提出了申訴。
然而,鄭傳本沒想到的是,這條申訴之路他一走就是十多年,直到2009年12月6日在中山醫院病逝,他都沒看到“兩梅案”有任何轉機。“在他生前的最後時刻,他還把氧氣罩拔下說:‘兩梅案查不出真相,我比死都難過。’”王文正回憶起當時的情景,語氣低落。
2006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退休檢察官劉炳華開始為“兩梅案”奔走調查,并陸續通過信訪、向有關部門領導等提交證明“兩梅案”是冤案的申訴材料,向上海市相關部門實名舉報疑似真兇等方式,使“兩梅案”更加為人所熟知,引發了“兩梅案到底是不是冤案”等更深層次和更大範圍的探讨。
此外,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會常務委員葛劍雄以及一批著名的法律界人士也都為“兩梅案”不斷發聲,認為這是一件疑似冤案。
在此期間,官方也曾有所回應。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曾經複查此案,但最後裁定此案不符合再審條件,最高人民檢察院也于2006年決定不予抗訴。
兩高的決定,讓該案的法律程序已基本全部走完,但這并沒有減緩梅家以及兩代法律人為該案奔走的腳步。
2014年1月29日,上海法院網公布“上海‘兩梅案’核查結果”:“經對‘梅吉祥、梅吉楊案’(‘兩梅案’)全面認真核查,未發現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錯誤。”内容僅33個漢字,并将“揚”字誤寫作“楊”。
“這三次複查,沒有一家司法機關的一個工作人員找到我們詢問了解案情,不知道他們的複查結論是怎麼做出的!更離譜的是2014年上海法院網公布的結果,竟然把我的名字都寫錯了!這樣的結果能讓人信服嗎?”梅吉揚說。
2018年,上海著名刑辯律師葉杭生接棒代理“兩梅案”的申訴工作,案件迎來了進一步的轉機。
“我早就聽說過‘兩梅案’,大緻有些了解。後來劉炳華找到我,仔細查閱了相關案卷,認為這起案件确實有問題,而且鑒于梅家的實際情況,我決定免費為梅吉祥代理申訴。”葉杭生說。
葉杭生認為,“兩梅案”原審判決認定梅吉祥、梅吉揚兄弟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偵查階段取得的被告人口供程序違法,涉嫌刑訊逼供;本案除被告人供述和被害人指控外,無其他任何物證和證人證言能直接證明梅吉祥、梅吉揚二人的犯罪事實。
而之所以給出這樣的結論,葉杭生列出了“作案動機不明,沒有作案時間,被害人在案發四個月後才指控兇手的行為反常,涉嫌刑訊逼供,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指控和證人證言等證據之間相互矛盾,作案工具與被害人傷情鑒定報告不符,現場勘驗及遺留物證不能證明兩梅就是兇手,有人實名舉報涉嫌真兇報案後警方不予立案”等八點理由。
葉杭生會見了梅吉祥,搜集了“兩梅案”的全部原始卷宗,仔細研讀了一個多月後,形成了超萬字的《關于梅吉祥申訴案的律師代理意見》,并于2018年4月25日連同兩梅的申訴狀及其他證據材料,一起送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但一直沒有等到結果。
直到2019年12月,經過多方努力,最高檢決定正式立案複查此案。
“兩梅”的母親經曆兩次腦梗,如今長期住院卧床,情況非常不好,最大的願望就是看到案件平反
調查組曾到上海調查兩梅案 并召開專家咨詢會“兩梅案”立案複查後不久,新冠疫情來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案的複查進展。
“2020年6月9日,疫情剛剛緩解,最高檢的調查組就來到了上海向我調查了解案情,還去監獄會見了我的哥哥,調查組一位上海口音的領導一句‘老阿哥,相信我們一定會給你一個說法’更是讓我差點忍不住掉眼淚。這是案發二十多年以來第一次有調查組的人向我們了解情況,可想而知我們的心情當時有多高興,覺得終于見到了曙光。”梅吉揚說。
此後,最高檢還針對“兩梅案”召開了專家咨詢會,聽取法學專家對于兩梅案的意見。
北大法學院教授,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司法制度、刑事偵查學領域的權威法學專家陳永生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綜合目前的卷宗材料以及相關媒體報道來看,兩梅案疑點重重,大概率是冤案,相信最高檢此次複查會有積極的結果出現。
對于這起案件,陳永生表示,這起案件可以稱作标準的“三無案件”,即無作案時間、無作案動機、無支撐指控的證據。
“法院判決認定兩梅的作案時間從8點開始持續了半個多小時時間,而能證明8點半左右大梅在工廠上班的證人至少有8人,證明小梅沒有作案時間的證人也至少有2人。而從工廠到梅吉祥家裡,騎自行車以非常快的時間往返,也得用半個小時,留給作案的時間幾乎沒有。”陳永生教授表示。
對于作案動機,陳永生教授表示,綜合該案的證據材料和當時媒體的報道,一種比較主流的說法是顧敏黎管錢管得比較緊,大梅經常因為要錢和顧敏黎發生争執,久而久之産生了殺死顧敏黎的想法。然而當時梅吉祥兩夫妻的月收入是700元左右,這是一個比較高的收入,為錢殺人完全沒有必要,而且法院判決并沒有對于小梅作案動機的明确認定,隻說大梅産生殺妻念頭後便找小梅共謀,小梅二話不說就同意了。哥哥要殺嫂子,弟弟也不問原因,更不加勸阻說和,反而立馬同意一起殺人,這是非常違反常理的。”
關于定罪證據,陳永生教授表示,問題最大的就是小梅。全案指控小梅犯罪的,隻有大梅一份口供,再有就是小梅自己的有罪供述,其他再無相關證據證明小梅犯罪,甚至被害人顧敏黎從頭到尾都沒指控過小梅。而且,兩梅的口供是非常不穩定的,有罪供述和無罪辯解都有,但警方隻選取了有罪供述作為證據。因此,對于小梅的定罪可以說十分牽強,違反了僅憑口供不能定案的證據法規則,即口供補強規則。
“更關鍵的是,警方在現場也沒有提取到任何可以證明兩梅犯罪的證據,現場沒有任何與他們吻合的指紋、腳印、血迹或毛發。在當時的條件下,這些都是可以做DNA鑒定的,而且當時公安部也發過通知,案發現場的生物檢材是要做DNA鑒定的,但是警方卻沒有做,這也是非常奇怪的。”陳永生教授說。
“兩梅”的父親也因罹患多種疾病,活動不便,半年多沒法下樓了
立案複查近兩年 延期九次 梅吉揚得知案卷和關鍵證據丢失後實名舉報最高檢對于案件複查作出的努力,讓梅吉揚看到了希望,但是此後的進展卻又讓他的心裡蒙上了一層陰影。
“實話實說,對于最高檢作出的努力,我是非常感激的,但是随着一張張延期通知的到來,心裡也越來越急。直到今年4月份,經過我們以及葉律師不斷的溝通催問,我們才知道這個案子之所以一次次延期,遲遲沒有結論,是因為上海方面說部分案卷和血液指紋毛發腳印等在現場提取到的關鍵證據都弄丢了,找不到了。因為這些關鍵證據的缺失,複查工作陷入了僵局。”梅吉揚說。
葉杭生律師表示,現場提取的血液指紋等等證據,都是可以直接證明“兩梅”無罪的關鍵證據,哪怕當時沒有做DNA鑒定,現在隻要重新進行鑒定,将會直接證明“兩梅”無罪,但就是這麼關鍵的證據,卻在該案複查的關鍵時刻找不到了,到底是什麼原因?
“到底是找不到了,還是故意隐瞞不提供給最高檢,甚至毀滅了?我們希望上海市的司法機關能夠給我們、給法律、給全社會一個交代。這些重要證據屬于有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的,隻要查肯定能查得清。”梅吉揚說。
今年9月初,梅吉揚接連向中紀委、最高檢、最高法、上海市紀委、政法委以及公檢法等部門反映了部分案卷和關鍵證據丢失問題,希望查明案卷和證據去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這麼久了,我寄出的信如石沉大海,始終沒有回音。我曾經在工廠裡管過檔案,檔案保管有着嚴格的制度,每一份檔案都有詳細的保管記錄,司法檔案的保管肯定會更加嚴格,關乎生命和自由的案卷材料怎麼會丢呢?我相信隻要去查,肯定能查清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發現有人故意隐藏或者銷毀這些證據,我希望能夠追究這些人的責任。”梅吉揚說。
前兩天,梅吉揚第九次收到了延期通知,在沒有别的辦法的情況下,梅吉揚最後選擇了實名公開舉報。“等不起了,我們全家人都等不起了。”
9月11日,梅吉揚第九次收到了最高檢察院的《答複函》
“我的哥哥在監獄裡身體很不好,牙齒幾乎掉光了,吃飯都成問題,食物幾乎都是吞下去的。為了我們的案子,我們的父母常年奔走申訴,也落下了一身的病。母親近兩年連着兩次腦梗,現在隻能長期住院,醫生說情況非常不好,可能随時會去世。我的父親現在在家中由我照顧,也有好幾種病,已經半年多沒有下樓了。他們都盼着在有生之年能夠看到我們的案子平反。”梅吉揚說。
“我感激最高檢為我們的案子所做的一切工作,也希望能夠盡快查清丢失的案卷和證據的去向,盡快還我們清白。”梅吉揚說。
記者就此事聯系采訪了上海市高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和上海市紀委,截至發稿時,并未獲得正面答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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