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有個姓桂的男子向警方報案,說是兩年前,自己存折上的七萬五千多塊錢,被他小舅子的老婆,偷偷取走了。後來被他查出來了,對方答應,會盡快把錢還回來。
結果還了沒多少,就消失了!
2015年9月26号上午,桂某讓老婆去銀行取錢。但是他老婆讀書不多,銀行的自動取款機她弄不來。桂某就叫小舅子的老婆朱某,幫忙一起去取錢。
于是,朱某陪着姐姐到銀行,對于弟媳婦,姐姐當然是絕對相信的,直接把密碼告訴她。
鈔票取出,朱某還順便幫姐姐看了一下卡内的餘額。這一看,朱某的眼睛就直了。
随後,朱某陪姐姐回家,還在她家坐了一會兒,不過這都是有目的的。
嘉興經開公安分局 長水派出所 警察:她看到老公姐姐,把存折身份證放到房子的某個地方,她就記住了。
四天後,朱某獨自一人去姐姐家。當天,姐姐、姐夫都不在,家裡隻有一個老太太。于是,朱某找了個機會,拿走了存折和姐夫桂某的身份證。很快到銀行把錢取出,然後又将身份證、存折原位放好。
犯罪嫌疑人 朱某:拿了他的身份證和他家的存折,還有我的身份證,偷了七萬多。
鈔票被取走,桂某第一時間就不知道,因為他沒有開通銀行的短信提醒功能。一直到2016年11月,一年多過去了,桂某去銀行看看,三年定期還有多久到期,這才發現鈔票沒了。
日防夜防,家賊難防,鈔票竟然被舅佬的老婆領走了
桂某很生氣,去找朱某算賬。這朱某倒也直說,她解釋說拿錢是為了買房。
犯罪嫌疑人 朱某:想買在老公的老家,在四川達州的。買的二手的,三室一廳十五萬,房子是去年年底買的。
這個女人一直覺得,這七萬多不是偷,而是自己借的,因為姐姐姐夫的錢,還有什麼不好說的。
桂某沒想到,今年3月,等他再聯系朱某時,對方竟然失聯了。無奈之下,桂某報警。後來桂某通過與外界聯系,知道她去甯波打工了。
犯罪嫌疑人 朱某:剛開始我家裡拿出來兩萬塊錢還他了,後來我上班的,他叫我每個月還五千,我還了兩個月,那時候有我媽媽在,我就還了,最後一個月我還問我朋友他們借了錢,還他一個月,我一個月在那裡上班三千多塊錢,我也還不上,我就想去甯波進廠,工資高一點,後來因為我沒有還他錢的原因,他就報警了。
根據線索,警方在甯波北侖的一家電子廠,将朱某抓回嘉興。因為涉嫌盜竊罪,朱某被公訴機關批準逮捕。警察提醒,就算再要好的親戚,人家沒同意你就去拿錢,就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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