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使用方法?操作說明 一、消防供配電設施 ,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消防設施操作使用方法?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操作說明
一、消防供配電設施
1.在消防控制室查看雙電源箱、水泵房電源控制箱、現場風機控制箱查看是否有雙電源轉換,進行雙電源切換測試。
2.雙電源測試操作說明
當使用或調試雙電源自動轉換開關需要手動操作時,請遵循以下步驟:
1)将雙電源的手動/自動按鈕設置為手動狀态;
2)将手動操行手柄向您所需要的方向(按所指示的N合、R合方向)旋轉到位(GQ1-65/100/225可聽到斷路器合分閘的聲音且能看到綠色的OFF或紅色的ON标志,GQ1-400/630/800可直接觀察到斷路器動作)。
3)在旋轉手柄完成手動關閉操作後,在操作過程中請在手柄旋轉的相反方向再次旋轉75度左右,用于完成手動操作後電機與機構之間的齧合,否則電機将無法驅動機構關閉。
将雙電源手動/自動按鈕設置為自動狀态,進入正常自動工作狀态,雙電源自動切換。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開機操作方法:
打開主機主電電源開關,然後打開備用電源開關,如有聯動電源和火災顯示盤再打開聯動電源和火災顯示盤供電電源主電開關、備電開關,最後打開控制器工作開關。
單點測試操作: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控制器主備電源切換
操作方法:關閉主機主電電源開關,查看主機是否能順利切換到
備電工作狀态。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手/自動模式設置
操作方法:按下“啟動控制”鍵,可按“△=”、“=▽”鍵選擇
相應方式,按“确認”鍵存儲,系統即工作在所選的狀态下。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打印紙更換
操作方法:
1)關掉打印機電源;
2)如不能直接從背後更換打印紙,從前面闆摘下打印機;
3)取下打印機卷紙軸;
4)将新紙卷套在卷紙軸上,裝上卷紙軸;
5)将打印機裝入前面闆;
6)打開打印機電源,測試打印。
4.圖形顯示裝置操作應顯示消防聯動控制器的直接手動啟動、停止控制信号。
5.消防控制室内報警主機打到手動狀态,單點測試:
1)感煙探測器利用用專用煙槍吹煙測試報警功能;
2)感溫探測器用專用溫槍報警功能;
3)手動報警按鈕按下報警功能啟動零件,按鈕應輸出火災報警信号;手動報警按鈕帶消防電話,測試手動報警按鈕的同時用插孔電話給控制室打手報電話,測試手動報警按鈕通話功能;
4)測試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風機房設備時順帶把固定電話拿起,與控制室進行雙工通話功能測試;
5)測試消火栓按鈕按下報警功能;
6)火災顯示盤按下消音按鍵看是否能夠消音;按下“上翻”“下翻”按鍵,查看是否顯示設備火警和故障信息;
7)消防廣播火災确認後,從消防廣播主機啟動整個建築内的消防廣播揚聲器,查看現場消防廣播是否播音;火災應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合用時,應保證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相關部位的揚聲器和音響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狀态;
8)從火災自動報警主機找出非消防電源切斷模塊号碼,按“啟動”按鍵,輸入切斷非消防電源模塊号碼,查看非消防電源是否切換,火災自動報警主機是否有反饋信号;
9)查看消防控制室内液位顯示。
三、消防供水系統
1.水泵測試操作方法:
1)以自動或手動方式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在30s内投入正常運行;以備用電源切換方式或備用泵切換啟動消防水泵時,消防水泵應在30s内投入正常運行;
2)自動噴水、水噴霧等自動滅火系統的消防泵宜有泵房内給水管網上設置低壓壓力開關和報警閥壓力開關兩種自動直接啟動功能;
3)消防泵房應有現場應急操作啟、停泵按鈕;消防控制中心應有手動遠程啟泵按鈕;
4)消防水泵控制櫃應有過載、短路、過壓、缺相、欠壓、過熱保護功能,水泵運行過程中,應仔細觀察,發現有異常,需記錄并維修;
5)消防泵組宜設置定時低頻自動巡檢裝置。每台消防水泵的巡檢周期一般可設定為7-10天。
2.泵房内消火栓主管道上的低壓壓力開關進行測試
操作方法:打開泵房内消火栓出水主管道上的洩水閥,當消火
栓出水主管道内壓力低于低壓壓力開關設定的值時,消火栓泵啟動供水。
三.消火栓系統
試驗消火栓的試驗過程:
1)室内消火栓系統安裝完成後應取屋頂層(或水箱間内)試檢消火栓和首層二處消火栓試射試驗,達到設計要求為合格,室内消火栓給水系統在竣工後均應做消火栓試射試驗,以檢驗其使用效果,但又不能逐個試射;
2)故取有代表性的三處:屋頂(北方一般在屋頂水箱間等室内)試驗消火栓和首層取兩處消火栓試射。屋頂試驗用消火栓試射可測消火栓出水流量和壓力(充實水柱) ;首層取兩處消火栓試高壓,可檢驗兩股充實水柱同進到達消火栓應到達最遠點的能力;
3)試射操作流程:選定消火栓一開啟消防泵加壓-控制指定部位試射一認定試射結果一試射結束,恢複原樣;
4)在消防竣工平面圖上确定首層試射消火栓(任意兩個相鄰的消火栓),找到其應到達最遠點的房間或部位;屋頂檢查、試驗用消火栓處屋頂的門或窗口均已打開,壓力表确認工作正常;
5)将屋頂檢查試驗用消火栓箱打開,取下消防水龍帶迅速接好栓口和水槍,打開消火栓閥門,拉到平屋頂上,水平向上傾角30度到45度左右試射,啟動消防泵,同時觀察壓力表讀數是否滿足設計要求,觀察射出的密集水栓長度按規定有7m、10m、13m三種。
五.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濕式、預作用系統)
1.濕式報警閥的測試操作
1)通過濕式報警閥試驗閥進行操作
濕式報警閥操作調試時,打開濕式報警閥旁側的試驗閥門,當系統側的水通過試驗閥進入旁通管,進入延遲器,當濕式報警閥進口側的水壓大于規定的0.14MPa或放水的流量大于規定的流量即大于1L/s時,濕式報警閥應能及時啟動;
同時,在5s~90s内,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發出聲報警鈴聲;在15s内,不帶延遲器的水力警鈴應能發出報警鈴聲;同時壓力開關應能及時動作,并啟動消防泵,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饋動作信号。
2) 通過末端試水裝置來進行操作
打開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末端試(放)水裝置進行放水試驗,
當放水的流量達到濕式報警閥的動作流量時即大于1/s時,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應能及時相應并動作,沒有延遲器的濕式報警閥應能在90s内動作壓力開關,沒設延遲器的濕式報警閥應能在15s内動作壓力開關;水力警鈴的動作要求同上面的要求閉式噴頭試水閥門試水壓力表未端試水噴頭并水設施。
2.水力警鈴的測試操作方法
1)找到并打開警鈴測試閥,使水力警鈴發出鈴聲;
2)用卷尺測量距離,站到距水力警鈴正前方3米,距地面約1.5 米外;
3)按電源鍵,打開聲級計;
4)讀數穩定後,按“HOLD鍵”鎖定讀數,讀出數值;
5)關閉聲級計,關閉警鈴測試閥,收起卷尺;
6)說明警鈴聲強是否符合規定。正常聲強不應低于70DB。
3.幹式報警閥
幹式報警閥安裝及操作具體步驟:
1)關閉系統主供水閥;
2)清潔幹式報警閥上、下法蘭連接面。将閥下端與供水管道相連,上端與系統噴淋管網的配水幹管相連,安裝在系統中。注意:閥體法蘭連接面及相配的法蘭面、密封墊均應清潔無雜物;擰緊連接螺栓時應交錯均勻地進行;
3)關閉幹式閥管網中的所有閥門;
打開系統主排水閥,檢查試鈴閥和所有系統輔助排水閥。更換已動作過的噴頭(此步驟在噴頭動作後方進行)。打開末端試水閥,使系統與大氣相通。在排水和預注水時,末端試水閥仍然保持開啟;
4)将系統所有積水排盡,關閉系統所有輔助排水閥,但末端試水閥和系統主排水閥仍然保持開啟;
5)确定積水排盡、系統無壓力後,拉體外防複位機構手柄使閥瓣複位,然後将其旋至防複位狀态;
6)在冷凝水排水閥關閉狀态下,旋下預注水堵頭。把水緩慢注入閥腔,當注水口水溢出時,停止注水;
7)打開冷凝水排水閥,排去多餘的水,直到閥體不再向外排水為止;
8)關閉冷凝水排水閥,旋上預注水堵頭;
9)通過自動滴水閥檢查滲漏狀況;
10)關閉系統末端試水閥;
11)如果系統安裝了加速器,按加速器說明書清理加速器。清理時,可以同時進行系統充氣加壓;
12)打開供氣閥,給系統加壓。如果系統配有氣壓維持裝置,請參考其使用說明書。注意:當系統壓力升到0.07MPa時,逐個打開輔助排水閥,以便用壓縮氣體把系統管網中較低位置的存水吹除。當輔助排水閥吹出的完全為空氣,可關閉排水閥門;
13)繼續向系統中充氣,直到氣壓表示值達到規定的壓力值為止;
14)觀察自動滴水閥檢查幹式閥滲漏情況;
15)若系統安裝了加速器,按加速器說明書試驗其動作。為了防止幹式閥誤動作,必須在幹式閥供水之前進行加速器試驗;
16)開啟主排水閥。緩慢開啟主供水閥,給系統供水。當有水從主排水口排出時,緩慢關閉主排水閥;
17)進行主排水試驗(見主排水試驗程序);
18)開啟試鈴閥,進行報警試驗(見報警試驗程序);
19)試驗成功後,采用加鉛封、加鎖住或其它措施,确保報警截止閥和主供水閥處于常開狀态。此時,系統即可投入使用。
4.預作用報警閥操作
1)按照幹式報警閥組的檢測操作步驟,測試預作用裝置空氣壓縮和氣壓控制裝置工作情況;
2)關閉預作用裝置入口前的控制閥,消防控制設備輸出電磁閥控制信号,查看電磁閥動作情況,核查反饋信号的準确性;
3)按照設計聯動邏輯,在同一防護區内模拟兩類不同的火災探測報警信号,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确定以及聯動指令發出情況,逐一檢查預作用裝置、電磁閥、電動閥、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流量開關和消防水泵動作情況以及排氣閥的排氣情況;
4)在距水力警鈴3m處采用聲級計測量水力警鈴的聲強值;
5)從末端試水裝置,待火災控制器确認火災2min後,讀取并記錄其壓力表數值;
6)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對應現場各個組件啟動情況,核對其反饋信号以及聯動控制邏輯關系;
7)關閉末端試水裝置,系統複位,恢複到工作狀态。
5.手動消防炮的操作步驟
1)發生火情立即啟動水炮系統消防泵組;
2)操作人員手持消防炮操作手柄(手輪式水炮-手持調節俯仰角的操作首輪),緩慢打開水炮入口閥門 ;
3)松開定位鎖緊把手,利用炮的操作手柄和炮體(手輪式水炮-利用炮的操作手輪和炮體),調節炮身水平和俯仰角度,使水充分覆蓋在燃燒物上;
4)炮身調至适當位置時,手柄式水炮可将定位鎖緊把手鎖緊,進行定向噴射;
5)使用結束後,關閉系統消防泵組;
6)傾斜炮管倒出腔内餘液,将炮管置于最低位置,鎖緊定位鎖緊把手;
7)關閉水炮入口閥門,檢查消防炮各部位,應無損壞現象。
泡沫炮噴水試驗時,系統自接到啟動信号至炮口開始噴水時間不應大于 5 min。其進口壓力、射程等指标應與設計文件相符。
六.幹粉滅火系統
1.自動模拟啟動操作
1)自動控制應在接到兩個獨立的火災信号并延遲一定時間後才能啟動;
2)滅火系統接到滅火指令後能正常啟動、噴射;
3)有關的聲、光報警裝置均能發出符合設計要求的正常信号;
4)有關聯動設備動作正确;
5)手動緊急停止裝置應能在規定的延時時間内可靠的停止系統的啟動。
2.手動模拟啟動試驗
檢測要求:
1)滅火系統接到滅火指令并延遲一定時間後才能正常啟動、噴射;
2)有關的聲、光報警裝置均能發出符合設計要求的正常信号;
3)有關聯動設備動作正确;
4)手動緊急停止裝置應能在規定的延時時間内可靠的停止系統的啟動。
七.氣體滅火系統
1.自動啟動狀态
1)氣體滅火報警控制器一般配有兩種不同類型的火災探測器。控制主機上有“自動”和“手動”轉換功能(也可在防護區外單獨設置轉換開關),當将其置于“自動”位置時,滅火系統處于自動狀态。
當隻有一種探測器發出火災信号時,控制主機啟動室内聲光報警器,通知火災發生,但并不啟動滅火裝置。
2)當兩種探測器發出火災信号時,控制主機啟動室内、外聲光報警器,聯動關閉防護區開口,進入滅火啟動延時,達到設定的延時時間後,自動啟動滅火裝置,發出滅火指令,打開電磁閥釋放氣瓶氣體,氣瓶氣體通過啟動管路打開滅火劑容器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如在噴放延時過程中發現不需要啟動滅火裝置,可按下防護區外或控制器上的“緊急停止”按鈕,終止滅火指令,在設定的延時時間内有效。
2.電氣手動啟動
當轉換開關置于“手動”位置時,滅火系統處于手動狀态。
在該狀态下,探測器發出火災信号,控制主機啟動室内、外聲光報警器,通知火災發生,但并不啟動滅火系統。此時按下防護區外或控制器上的“緊急啟動”按鈕,可以啟動滅火系統,啟動滅火系統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注意:無論控制主機處于自動或手動狀态,按下“緊急啟動”按鈕,都可啟動滅火系統。
3.機械應急手動啟動
用于火災報警控制系統失效時,當自動和手動啟動均失效時,當職守人員判斷為火災時,應立即通知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在确定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後,可按以下步驟實施機械應急操作:
1)手動關閉聯動設備,并切斷電源;
2)拔出相應防護區啟動瓶電磁驅動器上的“機械應急啟動保險銷”,按下機械應急啟動按鈕,電磁驅動器打開啟動瓶釋放啟動氣體,啟動氣體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安裝竣工後不是放在那就可以的,需要操作人員能夠熟練操作這套滅火系統,後期定時維護管理,以免火災發生時出現操作不當無法達到滅火的情況。
八.正壓送風、機械排煙系統
操作:
1)能自動和手動啟動相應區域的排煙閥、排煙風機,并反饋信号;
2)排煙口或排煙閥應能與排煙風機聯鎖,當任一排煙口或排煙閥開啟時,排煙風機應能自行啟動,且應在啟動排煙風機的同時啟動補風風機;
3)當通風與排煙合用風機時,應能自動将風機切換到高速運行狀态;
4)電動排煙窗應能正常開啟;
5)排煙口風速不宜大于 10 m/s;
6) 排煙風機應随設置于風機入口處排煙防火閥的關閉而自動停止。
九.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統(集中控制型)
操作:
1.消防應急标志燈具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調試
采用目測的方法檢查消防應急标志燈具安裝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
箭頭指示方向是否與實際疏散方向相符。
在黑暗條件下,使照明燈具轉入應急狀态,用照度計測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該照度值應符合設計要求。
操作試驗按鈕或其他試驗裝置,消防應急燈具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斷開連續充電24h的消防應急燈具電源,使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同時用秒表開始記時;消防應急燈具主電指示燈應處于非點亮狀态,應急工作時間應不小于本身标稱的應急工作時間。
使順序閃亮形成導向光流的标志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目測其光流導向應與設計的疏散方向相同。
使有語音指示的标志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其語音應與設計相符。
逐個切斷各區域應急照明配電箱或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分配電裝置,該配電箱或分配電裝置供電的消防應急燈具應在5s内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輸入聯動控制信号,系統内的消防應急燈具應在5s内轉入與聯動控制信号相對應的工作狀态,并應發出聯動反饋信号;對于設計有手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操作手動控制機構,使系統轉入應急工作狀态,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應在5s内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2.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調試
分别操作集中電源使其處于主電工作和應急工作狀态下,觀察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主電電壓、電池電壓、輸出電壓和輸出電流,主電顯示和充電顯示燈狀态是否與生産企業的說明書相符。
操作手動應急轉換控制機構,觀察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該電源供電的所有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的情況。
斷開主電電源,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和該電源供電的所有消防應急燈具均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态,應急工作時間應不小于本身标稱的應急工作時間。
3.應急照明控制器的調試
操作控制功能,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能控制任何消防應急燈具從主電工作狀态轉入應急工作狀态,并應有相應的狀态指示和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狀态的時間。
檢查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防止非專業人員操作的功能。
斷開任一消防應急燈具與應急照明控制器間連線,應急照明控制器應發出聲、光故障信号,并顯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間,操作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能控制與此故障無關的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斷開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使應急照明控制器由備電工作,
應急照明控制器在備電工作時各種控制功能應不受影響,備電工作時間不小于應急照明持續時間的3倍,且不小于2h。
關閉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統内的消防應急燈具應能按設計的聯動邏輯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4.系統功能調試
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功能調試
分别操作自帶電源型系統的手動轉換裝置和模拟消防聯動自帶電
源型系統的應急照明配電箱,系統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分别操作集中應急電源的手動轉換控制裝置和模拟消防聯動集中電源型系統的集中應急電源或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系統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分别操作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的轉換開關和模拟消防聯動集中電源型系統的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供電的所有消防應急燈具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集中控制型系統功能調試
模拟消防聯動控制信号,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控制相關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應急照明控制器應能控制并顯示系統内所有的消防應急燈具、消防應急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狀态;
手動控制消防應急照明控制器,使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态,相關消防應急燈具應轉入應急工作狀态。
十.防火卷簾門
1.手動操作
1)啟閉前應檢查是否有阻礙卷簾運行的障礙物,方可啟動。如在運行過程中有異常聲響應立刻停止運行。
2)按鈕開關的操作:卷簾需下降時按“下行”鍵,需上行時按“上 行”鍵,需停止時按“停止”鍵。
3)人力啟閉操作:一般在無電情況下使用,需卷簾下降時,隻需拉下電機尾部的離合器拉杆,卷簾就能靠自重緩慢勻速下降,當卷簾接近完全閉合時,松開自重下落拉手,然後再拉一次到全部關閉,需卷簾上升,拉動手拉鍊條便可上升。
2.消防聯動操作
1)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簾控制器應具有兩步關閉的功能,并應向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反饋信号。防火卷簾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災報警信号後,應能控制防火卷簾自動關閉到中位處停止。接收到二次報警信号後,應能控制防火卷簾繼續關閉至全閉狀态;
2)觸發一個專用于防火卷簾的感溫探測器,查看防火卷簾是否下降到樓闆面;
3) 非疏散通道上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内任兩隻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号,作為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信号,并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直接下降到樓闆面。
十一.漏電火災報警系統(漏電流式)
操作
1. 監控設備應能接收來自探測器的監控報警信号,并在 30 s 内發出聲、光報警信号,指示報警部位,記錄報警時間,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動複位;
2. 當監控設備發生下述故障時,應能在 100 s 内發出與監控報警信号有明顯區别的聲光故障信号:
1) 監控設備與探測器之間的連接線斷路、短路;
2) 監控設備主電源欠壓;
3) 給備用電源充電的充電器與備用電源間連接線的斷路、短路;
4) 監控設備應有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轉換裝置。當主電源斷電時,能自動切換到備用電源。當主電源恢複時,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
5) 主、備電源的轉換不應使監控設備發出報警信号。
十二.消防電梯
操作說明
1. 将電梯功能設定為自動運行狀态;
2. 消防控制室應能手動啟動相應的消防電梯控制模塊,消防電梯能回落首層,功能、信号均應正常;
3. 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時,自動控制電梯回落首層,功能、信号均應正常;
4. 當觸發首層的電梯迫降按鈕時,能控制電梯下降至首層,此時其他樓層按鈕不能呼叫控制電梯,隻能在轎廂内控制。
十三.可燃氣體報警系統
1. 控制器應有自檢、消音、複位、屏蔽功能;
2. 控制器與探測器之間或者控制器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連線斷路和短路時,控制器應在 100s 内發出故障信号;
3. 在故障狀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測器發出報警信号,控制器應在 1 min 内發出報警信号,并應記錄報警時間。再使其他探測器發出報警信号,檢查控制器的再次報警功能;
4. 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
十四.消防電源監控系統
1. 監控器的電源部分應具有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轉換功能,并應有主、備電源工作狀态指示;
2. 監控器應能接收并顯示其監控的所有消防設備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實時工作狀态信息;
3. 監控器在下述狀況下,應能在 100 s 内發出故障聲、光信号,顯示并記錄故障的部位、類型和時間:
1) 被監控的消防設備供電中斷;
2) 監控器與連接的外部部件間連接的斷路、短路和影響系統功能的接地。
十五.滅火器
操作方法:
1. 首先我們拿着滅火器上面的把手,把滅火器提起來;
2. 再拔去滅火器上面把手處的保險栓,就是一個鐵的小圈環,拽一下;
3. 需要和起火點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個安全距離大概在5米左右;
4. 需要站在上風口使用滅火器,因為如果是幹粉式滅火器;
5. 一手提着滅火器的頭,一手拖在滅火器的底部,将滅火器的噴頭對準起火的地方,使勁的按下滅火器的交叉按壓的地方,對準火源根部一直按壓直到火滅掉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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