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轉學收費?熱線顯示: 家住甯陵縣的趙女士向《京九晚報》熱線反映,孩子從甯陵縣小圓點幼兒園轉學後,幼兒園以書費和園服費不能退為由,少退還數百元的費用但查詢後才知道,幼兒園是不允許收取書本費的,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幼兒園轉學收費?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熱線顯示: 家住甯陵縣的趙女士向《京九晚報》熱線反映,孩子從甯陵縣小圓點幼兒園轉學後,幼兒園以書費和園服費不能退為由,少退還數百元的費用。但查詢後才知道,幼兒園是不允許收取書本費的。
家住甯陵縣的趙女士說,她的孩子之前交納了半年的費用後,在甯陵縣小圓點幼兒園上學。不久前,因轉學到其他幼兒園,就去甯陵縣小圓點幼兒園辦理退費手續。并發現該幼兒園,違規收取書本費。
“我們交了2600元,在退費的時候隻給退了1152元,還有1000多元說是不給退的。”趙女士還向記者出示了幼兒園管理園長董紀英所手寫的不予退費的内容,上面列出了該學生已交2600元,除掉400元書費、880元2個月的學費和168元的園服費以外,應退1152元。“根據國家的規定,書費以及保教費以外的任何費用都是不應該收取的。幼兒園隻給發了6本書,竟然要收取400元錢。此外,孩子也隻在小圓點幼兒園上了一個月零18天,學費也多收了12天的。”
4月11日上午,記者多次撥打甯陵縣小圓點幼兒園管理園長董紀英的手機,均被對方挂斷。
随後,記者将該情況反映給了甯陵縣教體局職成教股的楊姓工作人員,他說之前也接到了甯陵縣小圓點幼兒園家長的舉報,但是給該幼兒園園長打電話時,說收取的并不是書費,而是保教費。“幼兒園的學費不足半個月的,應該按照半個月收取。超過半個月的,就按照一個月收取。”
記者了解到,2012年12月7日,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财政廳聯合發布的《河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中,對幼兒園的收費項目進行了以下規定: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包括: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住宿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保教費,是指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向幼兒家長收取的費用(包括為幼兒提供必備的生活用品、冷暖設備、安全設施等)。住宿費,是指寄宿制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住宿條件,向自願在園住宿的幼兒收取的費用。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午休所發生的費用在保育費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費。服務性收費,是指幼兒園為在園幼兒組織活動和按照幼兒在園學習、生活的實際需要,提供由幼兒家長自願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代收費,是指幼兒園為方便幼兒在園學習和生活,在幼兒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
該細則中規定,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包括延時托管費和校車費。其幼兒園代收費中有:餐費、體檢費和外出活動費。指幼兒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所産生的費用。
其中第十六條要求,各級各類幼兒園除按規定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以及經批準由家長自願交納的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外,不得再向家長收取其他費用。對于未交納可自願選擇的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的幼兒,不得進行差别對待。
第十七條要求, 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鈎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幼兒園不得收取書本費。
第二十條中規定,幼兒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幼兒實際在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保教費、住宿費。不足半個月按半個月退費,超過半個月的,不退費;餐費按剩餘天數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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