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着别人說自己買的保險,感覺保險還是個不錯的東西,看見别人保險買得熱鬧,很多人也動了買保險的心思。但是,由于對于保險常識了解不多,大多數的投保人在聽了銷售人員的保險介紹以後,多半都是迷迷糊糊的。有人在迷糊中選擇了再次等待,而有人礙于情面簽下了保單,結果事後發現買的保險其實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究其原因,其實還是源于投保人對保險的知識了解太少,一旦銷售人員習慣性地使用上專業名詞,投保人就會陷入迷糊而形成保險的理解真空。因此。去咨詢保險以前,先了解保險的一些基礎的名詞的意思,再去聽銷售人員講解保險的主要責任的時候,才能更清楚地知道它代表的意義。避免像個小白一樣暈頭轉向而做出錯誤選擇。
保險銷售人員由于工作的原因,經常在講解保險的過程中間,會不自覺地去使用上一些專業的名詞,由于客戶保險常識的缺乏,根無法去理解這些意思造成誤會也就在所難免。因此建議新丁在購買保險前,一定要先通過閱讀了解這些名詞所表示的常用意思。
第一,保險金額和保險費。保險金額是購買了保險以後,能夠獲得保險公司提供的最高的賠付金額。而保險費是為了獲得這樣的保障,投保人需要支付的費用。舉個例子常見的100元的意外保險卡,銷售人員說的10萬的保障,指的就是購買了以後,保險公司會提供意外身故最高的10萬的賠償金,而100塊就是投保人需要保險費。
第二,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投保人指的是為了這份保險支付費用的人,而被保險人指的是這份保險所保障的對象,在這裡需要特别注意的一點是,投保人如果為自己投保,那麼他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險人。當投保人為孩子愛人或法律允許的人投保的時候,孩子和愛人就是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險人發生身故以後,按法律享有對保險賠償金請求權的人,既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他的子女或法律允許的人。
第三,保險期限,保險期限簡單說,就是購買了保險以後,整個保險能夠維持保障效力的時間。保險期限類似于食品的保質期。保險的保險期限,有可能是終身的,也有可能是定期的,具體效力期限是通過保險合同上面的書面文字來進行确認的。
第四,人身保險,指的是以人的壽命,健康和是否遭受意外為保障對象的保險。人們經常說的死亡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子女教育保險和各種意外保險,都是屬于人身保險的範疇。
第五,終身保險和定期保險。這兩個保險名詞都是用來對于保險期限進行劃分的。銷售過程中間,銷售人員很少用保險期限來進行保險期限的描述,多半都是選擇終身險種,或者定期的概念來對保險期限進行描述,終身保險,它一般指的是保險的效力可以維系終身,而定期保險隻是在約定的時間内有效的保險。
第六期交保費。它是指保險每一期應該繳納多少費用?在講述的保險過程中,銷售所說的保險費,幾乎都是期繳保費,僅有極少數的趸交保險才不會使用這個概念。
第七,主險和附加險。這是一個通用的說法,主險一般指的是保險公司允許單獨進行購買的保險。而附加險是不能夠單獨進行購買,隻能在購買了主險的基礎上,才可以購買的險種。例如很多人購買的重大疾病保險,就是保險公司允許可以單獨進行銷售的,而住院費用報銷類的險種,都是附加型的保險,隻有在購買了主險的基礎上,才可以進行購買。生活中,有些人對購買的醫療保險經常發生誤會,就是因為在購買醫療保險的時候,僅購買了重疾保險,而沒有購買附加的住院費用報銷等險種,結果在生病住院以後因為沒有得到費用報銷,而鬧出“為什麼買了醫療險卻無法獲得保險公司報銷”的誤會。
第八職業分類。指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的職業所帶來的風險不同,而對其進行的類别劃分。一般情況下,不同職業由于所具有的風險不一樣,保險公司在進行保費核算的時候,會有較大的區别,一般高類别,高風險的職業相對來說,費用上會比低類别低風險的職業的要高。有的甚至還會額外的加收風險費用。例如,在辦公室内的内勤人員,職業類别上就屬于1類職業,是按照标準的保費進行收取的。而大貨車駕駛員是屬于6類職業,除了按照正常的費用收費以外,每1萬元的保險金額,會額外征收50塊錢的風險附加費用。同時在購買意外保險相同保額的情況下,6類職業的費用也是遠遠高于1類職業的。
第九責任免除。指的是在發生了保險責任事故以後,保險公司不會進行賠付的一些情況或者事項。對于保險公司來說,由于有些風險無法進行管控,因此對于那種容易造成群死群傷或者帶有危險傾向極易引發風險的情況,都會進行免責,以保護大多數正常投保的客戶權益。的權益。例如戰争,犯罪,酒駕等,及時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是不會給予賠付的。
投保的新丁在投保前了解了這些保險的專用名詞,做到心中有數,在和銷售人員進行保險方面的溝通和咨詢的時候,才能準确無誤地把握銷售員所講述的内容。在這樣的情況下,才能做到投保時真正了解保險保險責任,避免或者減少可能的誤會的産生,讓自己投保以後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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