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露”跟“袒露”的用法
杜老師:
我是一名文秘工作者,寫稿時常拿不準該用“坦露”還是該用“袒露”,請您說說這兩個詞語的意思和用法。謝謝!
河北讀者 汪羨水
汪羨水讀者:
“坦露”指坦率、直率的表露。例如:
(1)她記得這位志願者援疆前曾向自己坦露心迹:“趁年輕,為邊疆踏踏實實幹點事,一生難得。”
(2)首席專家走進“首都科學講堂”,通俗生動地講解前沿科技知識,真誠坦露心路曆程,掀起了一股科普熱潮。
(3)他在這篇文章裡坦露了為共産主義事業不畏任何艱難險阻,不怕苦、不怕死的壯烈胸襟。
“袒露”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沒有遮蓋而顯露”。例如:
(4)夏收之後,麥子運進場院,田野袒露出褐色的土地。
(5)這些纖夫都袒露着上身,沿着河岸費力地拉纖。
(6)小戰士坐在椅子上,袒露着膀子,醫生正在給他的傷口換藥。
另一個意思是比喻性地表示“毫無掩飾的表露”。例如:
(7)一位電視媒體人袒露其對視頻網站的複雜感情:“是敵手,卻更是夥伴。”
(8)盡管專業人員可以甄别出需要幫助的人,但是有些人并不願意接受幫助、袒露隐私。
(9)他在這期節目中袒露了自己在事業上的挫折、外界的負面評價以及對事業和感情無法平衡的困擾。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表示“說出某種真情、思想、情感”時,“坦露”跟“袒露”都表示“竹筒倒豆子”般一下子說出來,但二者又有細微差别:“坦露”側重于坦率、直率地說出來,而“袒露”側重于無掩飾、無遮蓋地說出來。
《語言文字報》原主編 杜永道
“制定”跟“制訂”的用法
杜老師:
某媒體刊文說:“應當清晰界定造謠主體的法律責任與平台運營商的監管責任,并且制訂針對不同互聯網平台體現差異化的懲治舉措。”請問其中的“制訂”用得是否妥當?謝謝!
北京讀者 章景雲
章景雲讀者:
從意思的表達來說,“制定”側重于事情的結果,而“制訂”側重于事情的過程。因此,當我們指已經或者将要進行的拟制工作時,宜用“制定”。例如:
(1)這個制定于2017年的方案中,提到了道路清掃、灑水、路面保潔等幾方面的要求。
(2)這個省的救援總隊梳理了近三年洪澇災害救援行動經驗後,有針對性地制定出一系列新的應對災害的措施。
(3)該區制定了《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加強了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
(4)加強美術院校專業設置的統籌規劃,制定明确的教學目标并進行嚴格管理,是今後保障美術教育教學質量的重中之重。
(5)成員國認為,應制定各方都可以接受的信息空間負責任國家行為規則、原則和規範,并開展積極合作,保障上合組織地區的信息安全。
(6)這次在公園裡發生的安全事故說明,必須盡快制定相關标準,保障遊客安全。
例(1)至例(3)說的是已然的拟制情況,例(4)至例(6)說的是未然的拟制情況。
“制訂”則用于表示正在進行中的拟制工作。例如:
(7)有關單位正在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制訂衛生系列職稱改革的指導意見。
(8)時下,學院正在制訂新的招生計劃和章程。
(9)你們談到的這個方案,目前正在制訂之中,估計下月可以出台。
您提到的句子中“應當……制訂……”的說法,顯然指将要進行的事情,因此其中的“制訂”宜寫成“制定”。從實際使用情況來看,宜用“制定”的語境遠多于宜用“制訂”的語境。
與此相關,“拟定”與“拟訂”的區别也跟“制定”與“制訂”的區别相同。“拟定”側重于結果,一般用于已然和未然的拟制工作;“拟訂”側重于過程,一般用于正在進行的拟制工作。例如:
(10)我們已經拟定了兩個方案,供大家讨論、選擇。
(11)我們下周将要拟定方案,供大家讨論。
(12)我們正在拟訂兩個方案,供大家讨論、選擇。
《語言文字報》原主編 杜永道
《人民日報海外版》(2019年07月20日)
(杜老師語文信箱)
來源|編輯校對 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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