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備考神器#我的“法考”學習方法總結,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但希望會對個别人起到一個方向指引的作用。當一個人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的過程中,都是渴望有一盞燈是為自己點亮的。
第一,系統學習。系統學習考試大綱所規定的所有内容。特别是非法專業學生,尚未接受系統法學訓練,不具備法律學習的思維模式。在備考“法學”過程中,跟随輔導老師或者視頻教學課件對所有考試大綱規定的内容都要學習一到三遍,熟知考試内容,掌握學科體系,快速培養法學思維模式。
第二,概括總結。聽課的過程是一個被動的過程,是老師将他所知道的告訴你,我們要自己将學習到的知識進行概括總結,形成屬于自己的知識體系。總結方式可以是橫向的對比方式,例如,三大訴訟法之間,有很多相似之處,可以對比記憶,防止出現混淆。也可以縱向的歸納邏輯關系,例如,刑事訴訟法,就是一個關于審判過程的詳細劃分,從偵查、逮捕、起訴、到審判、執行。各個階段,一環套一環,緊密相連。
第三,曆年真題。任何“法考”學生都是不能忽略曆年真題,真題的作用對于尋找考試規律、考試重點内容等多方面都具會起到決定性作用,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不可替代的。考試當然不會出原題,但是具有每年都要舉行的連續性考試也絕對不會另起爐竈,毫無規律可言。
隔行如隔山,每個人爬山路徑選擇不同,使用的工具也有所不同。希望我的備考“法考”的學習方法,對于看到這篇短文的又恰巧也在準備參加“法考”的你有一點用途。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