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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溫下勞動者的權益

職場 更新时间:2024-12-24 11:15:34

低溫下勞動者的權益?新業态勞動者權益保障怎樣兜牢【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高加班熬夜是常态】,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低溫下勞動者的權益?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低溫下勞動者的權益(加班熬夜是常态)1

低溫下勞動者的權益

新業态勞動者權益保障怎樣兜牢【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高加班熬夜是常态】

調查動機

近日,22歲女生徐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從事直播運營工作因連續加班突發疾病去世,相關新聞沖上熱搜,引發公衆對于新業态勞動者權益的普遍關注。

随着互聯網平台經濟的迅速發展,依托互聯網平台就業的新業态勞動者越來越多,比如主播、代駕員、網約車司機、送餐員等。他們目前的生存狀态和工作環境如何,權益是否得到保障?圍繞這些問題,《法治日報》記者進行了深度調查。

□ 本報記者 陳 磊

□ 本報實習生 周于蔔

17時開始直播,24時下播;次日6時至9時,加一次直播;當日12時開始接着拍攝短視頻、直播,直到21時下播。結束将近一天一夜的直播工作後,今年22歲、剛參加工作半年的李婷婷(化名)發出感慨:“活着真好。”

李婷婷畢業于浙江省一所高校的播音主持專業。今年年初,一個偶然的機會,她進入直播行業,工作内容包括拍視頻、選品、上播、複盤等,熬夜加班是常态,“比較賺錢,養活自己沒問題,但公司根據直播時間計算薪酬,不幹就沒有收入”。

随着互聯網平台經濟的迅速發展,像李婷婷這樣依托互聯網平台就業的人越來越多,比如主播、代駕員、網約車司機、送餐員等,他們被稱為“新業态勞動者”。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走訪多名新業态勞動者發現,受訪者每日工作時間大多超過10小時。根據公開信息,新業态勞動者“工作緻死”事件時有發生。

多名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随着《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态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發布,将具有勞動關系和不完全勞動關系的新業态勞動者納入法律保護範疇,在社會政策上已經得以明确,未來亟須在此政策框架下建立符合數字時代的工時制度。

受訪專家建議,根據是否具有勞動關系進行分類治理是基本方向,重點在于建立針對不完全勞動關系的新業态勞動者的工時制度,比如為新業态勞動者引入工時賬戶制度,以解決勞動者随時上線下線、為多平台工作的量化計算問題。同時,加快制定勞動基準法,建立強制性的工作時長限制制度。更重要的是,盡快建立新業态勞動者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勞動報酬水平。

加班熬夜比較普遍

遇到大促全天直播

李婷婷的日常工作是直播賣女裝。每天的直播時間,少則4小時,多則10小時。直播之前需要拍攝相關商品的短視頻,每次拍攝需要三四個小時,直播時播放短視頻以吸引流量。她一般在下午開始直播,下播後複盤直播,同時選第二天的商品,回到家已經是次日兩三點了。

7月中旬,李婷婷經曆了一次将近一天一夜的直播。那天,公司安排她直播7個小時,夜裡12點下播,到家已是淩晨兩點。剛到家,公司負責排班的同事給她發信息,通知她早上6點到9點加一次直播。考慮到時間太緊,她本打算拒絕,可對方說實在安排不開,她隻好答應。

為了節約時間,她不卸妝、不睡覺,帶妝等到清晨5點多趕往公司直播。上午的直播結束,休息一小時後,她于當日12點開始拍視頻,持續到下午,接着是10小時的直播。

“我的腳腕受過傷、心髒也不太好,長時間站立直播挑戰了我的身體極限,到晚上9點多已經意識迷糊、身體不聽使喚,全靠搭班同事完成直播。”當天結束直播後,李婷婷等不及複盤就回家了。

前不久,同為22歲的女生徐某某在浙江省杭州市從事直播運營工作因連續加班突發疾病去世事件發生後,李婷婷收到了很多朋友發來的信息,讓她注意身體。但她明白,從事直播工作,肯定需要熬夜加班,因為消費者能夠閑下來看直播的時間,大多是在晚上;此外,她所在公司計算主播的報酬标準之一是直播時間。

李婷婷的經曆并非個例。有直播從業者稱:“介紹完最後一款商品、關掉直播後,時間已經過了零點,我累癱在了椅子上。”

記者采訪的多位直播從業者說,她們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連續加班熬夜比較普遍,在大型購物節期間(如“6·18”“雙11”)會進行“日不落”直播,即24小時不間斷直播。

這樣的工作狀态讓她們經常感覺吃不消,有的從業者甚至因此萌生去意,準備退出直播行業。

執行力度有待增強

新業态工時缺規範

除了直播行業從業者,其他新業态從業人員同樣處于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高的狀态。

今年39歲的鄭樂(化名)在北京開網約車,已經有多年的從業經曆。他最初選擇開網約車的想法很簡單,“時間自由,賺得多”。

然而,當他真正進入這個行業後發現自己錯了,“基本上每天早上8點半出車,晚上12點左右才能回家休息,隻要一睜開眼就在工作”。

作為一名網約車司機,鄭樂最多的一天接到過50單,按照平台規定,每一單平台抽成20%。他平均每個月掙兩萬元左右,扣掉租車等費用後到手1萬多元。

鄭樂與其他網約車司機交流後發現,大家的日程都很相似:每天早上8點準備接單,之後保持接單跑車的節奏,直到晚上七八點趕下班晚高峰接單。之後,少數司機選擇結束一天的工作,但多數司機會繼續工作兩三個小時。“沒辦法,要想掙到錢,就隻能花更多時間跑更多的單。”鄭樂說。

陳蘭開(化名)今年40多歲,自2017年開始在北京專職從事代駕服務。

他一般下午5點左右上線接單,接單高峰期是晚上10點至12點,之後陸陸續續一直幹到次日早上四五點鐘回家休息,“我的工作時間隻能跟着客人的需要走,客人晚上喝完酒叫代駕,我把客人安全送回家。要想多掙錢,就要多接單”。

李婷婷、鄭樂、陳蘭開等人的背後,是依托互聯網平台就業的數千萬名新業态勞動者。對他們來說,每日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加班熬夜已經成為常态。

“随着平台經濟迅速發展,新業态勞動者數量大幅增長,這個群體普遍存在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高等問題。勞動者長期處于這種高強度的工作模式中,一定會導緻身體負荷過高,給身心健康帶來巨大的挑戰和影響。”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說。

在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峰看來,新業态勞動者多通過平台等進行工作,在線時間比較靈活,其工作時間計算很難通過既有的按時上下班的工時計算規則來完成,需要進行專門的制度設計。另外,工時計算還涉及工資标準問題,這會進一步增加制度設計的難度。

對于不少新業态勞動者超時限工作現象,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認為,需要從兩個方面去看待: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構成勞動關系,則适用于勞動法律法規,勞動法律法規對工時制度已經作出明确規定;但在實踐中,勞動法執行力度不夠,對于這種違反勞動法律的行為,缺乏強有力的執行手段。

“對于沒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如網約車司機、代駕司機等,其能夠自主決定是否工作、何時工作以及何地工作;其通過平台獲得收入,與平台之間形成經濟從屬性,并且因‘平台積分’而必須受制于平台規則。針對他們的工時制度等,我國尚未構建起與新業态相适應的法律制度。”王天玉說。

建立工時賬戶制度

提高計量任務單價

2021年7月,人社部等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提出,針對新就業形态勞動者,符合确立勞動關系情形的,企業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指導企業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确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受訪專家一緻認為,随着《指導意見》的發布,将具有勞動關系和不完全勞動關系的新業态勞動者納入法律保護範疇,在社會政策上已經得以明确。但在《指導意見》框架下,同樣需要以新業态勞動者是否與相關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為标準,進行分類施策。

在沈建峰看來,未來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是,哪些勞動法規則可以适用于不完全勞動者,已有的勞動法制度如何适應數字時代用工模式等。

王天玉的觀點是,要完善勞動法律,确立工作時間總時數的底線,同時建立适應互聯網時代工作靈活性的工作時間調配制度。

“勞動法可以考慮設定每月或每季度的加班上限,取代現有的每周加班上限規定,并可在列舉特殊情況的前提下适當提高加班上限,以便适應數字時代工作靈活化的趨勢。”王天玉說,與之相配套,應當大幅度提高違反工作時間基準的法律責任,讓勞動法律具有強制執行力。

針對不完全符合确立勞動關系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情形,受訪專家建議盡快補齊法律法規和規範的短闆。

“在規範層面上,法律法規規章應進一步對不合理的工作時間以及不合理的用工模式進行規範,尤其是出台一些規範靈活就業群體用工模式的規定。”楊保全說。

沈建峰提出,就工時而言,作為計算工作量、平衡勞動者工作與生活的重要制度,應當适用于平台勞動者。此處的難題在于,平台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通過上線下線來确定,經常處于不确定狀态,而且上線和實際工作有時并不同步,同時還可能存在為多家平台同時或者接續工作的情況,這些都意味着不能通過傳統工時計算方式來進行平台用工的工時制度設計。

“未來可以考慮為平台勞動者引入工時賬戶制度,以解決随時上下線、為多平台工作等帶來的過度勞動問題。當然,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勞動者觀念的改變是該制度實施更基礎性的條件。”沈建峰稱。

在王天玉看來,應探索基于經濟從屬性的任務計量型勞動基準,控制承攬任務單價、連續性和總量,建立算法知情與集體同意規則,在勞動基準立法中采取“獨立專章”的制度建構路徑。

“可以建立任務計量型勞動基準制度,在從業者靈活就業總時長無法直接控制的前提下,大型平台可以通過任務連續性和總量的控制來限制勞動機會,防止過度勞動。通過一定程序确定勞動者的任務單價并經公示後,便于從業者計算實現收入預期目标的每日工作時長,進而在整體上實現行業工作時間均值維持在一個合理區間。與此同時,必須把勞動者的計量任務單價向上調整,在勞動者任務單價提高、總體報酬同步提高的情況下,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則會縮短。”王天玉說。

外部的監管也必不可少。楊保全認為,從業者的權益有賴于從各方面進行保障。在執法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肩負起監督管理職責,針對不同行業制定不同級别和強度的監管機制,加強預警機制,制定常态化、不定期的檢查機制。及時查處侵害新業态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平台企業,對嚴重違法案件予以公布。

楊保全建議,有關部門應積極行動起來,從各方面保障新業态勞動者的權益。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督促企業落實新就業形态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加強治理拖欠勞動報酬、違法超時加班等突出問題,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

“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工作協同,将保障勞動者權益納入數字經濟協同治理體系,建立平台企業用工情況報告制度,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聯合激勵懲戒機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和司法解釋。”楊保全對記者說。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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