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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老吳是我隔壁部門的主管,也是我同個學校畢業出來的學長,他今年40歲,有老婆有孩子,也有房車,可以說是個幸福的中年男人。
有次我和老吳吃飯,我開玩笑地問他:“老吳,你平時對你老婆這麼好,結婚以後就沒有遇見讓你心動的女人嗎?”
我是開玩笑,但老吳卻陷入了沉默。
好一會,他和我說:“兄弟,挺不好意思地說,結婚後我還真有喜歡上過另外一個女人。”
這讓我一時挺吃驚,沒想到一句戲言竟然換來一個意想不到的“瓜”。
原來老吳幾年前在上個單位工作時,對同部門一個女同事朝夕相處就擦出了火花,可雙方那時候都有家庭,彼此意識到不能發展這段感情,在兩人還沒有實質性問題時,老吳主動選擇了離職出來,今後也和那個女同事斷了聯系。
雖然老吳喜歡已婚女同事不對,但他能當機立斷,主動糾錯的态度還是挺讓我佩服。
有人會說:異性同事之間相處久了,難免會互相産生好感,這是無法阻止的。
聽起來這句話是很有道理,但實際上這隻是為自己“出軌”的行為找了個合理化的借口。
我們說,一個人萌生的感情是真實的,這點确實沒錯。可我們作為社會人,是具有道德性和紀律性的,假如喜歡上了一個不該喜歡之人,就應該及時覺察,不讓萌芽狀态的感情進一步深入發展。
而要想在源頭就做好預防控制,保持異性同事間的距離最為關鍵。
比如兩個人經常一起出差、一起到外面聚會等等,這些行為雖然有時候因為工作需要難以避免,但隻要自己有心,還是可以減少幾率的。
老吳當年為何會喜歡上已婚女同事,主要就是經常兩個人在一起加班、吃外賣,單獨相處時間久了,就可能心生好感。
我們每個人都是帶有情感的活生生的個體,所以無論是和同事還是朋友,關系走近了,自然會産生各種不同的情感。
假如情感上真的喜歡上了異性同事,我們就需要理性來看待。
比如兩人均為單身,那麼隻要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就和普通戀人培養感情沒啥區别,畢竟你情我願。
但是若兩人均為已婚,或其中一方已婚,則得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影響到家庭關系,甚至領導、同事的看法。
我們都知道,對于有家庭的人來說,婚外戀是最容易導緻家庭關系破裂的原因,很少有伴侶會接納自己的另一半在外有“小三”。
同時,對于企業方來說,也不喜歡自己的員工在公司内搞辦公室戀情,并且還是“傷風敗俗”的婚外情。
家庭不易,事業也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認識一個男人,30多歲的年紀,也是有家庭之人,可在工作中和單位一個新來的女同事好上了。
那個女同事單身,也沒介意他的身份,兩個人義無反顧地談了戀愛,後來男人的老婆知曉後,大吵了一番,此後便離了婚。
離婚後的男人,按理說自由自在可以和那個女同事走到一起,可他們相處時間久了以後,才發現并不适合一起過日子再組成家庭。
因為女同事的性格比較嬌氣,不像他前妻那麼體貼溫和,家務活也不會幹。所以男人就真的後悔了,沒多久再去追求前妻,誰想人家果斷拒絕了他,并且重新有了新的生活。
這件事讓那個男人徹底改變了人生,原本應該幸福美滿的家庭,葬送在自己的手上。
其實社會上也有不少男人和他一樣,覺得和自己妻子的感情平淡了,看到的都是對方的缺點,這時候冒出一個女同事,看到的反而都是對方的優點,一時間因為激情而相互喜歡,卻忘記了婚姻的真谛是什麼。
婚姻一定是需要經營的,那些經不起時間考驗的感情,往往都隻是過眼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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