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本中的《火燒雲》。
近日,一篇名為“蕭紅入編課本的不幸遭遇”的文章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這讓教材編寫改編原著、名篇這一話題再次進入公衆視野。
據紅星新聞報道,該文章稱,“語文教材的編者對蕭紅作品進行了拙劣的改動。”如“2019年‘人教版’小學《語文》課本三年級下冊《火燒雲》一文,它宣稱選自《呼蘭河傳》,卻與原著出入極大:節選部分不足八百字的原文,被删去了二百多字,剩下的四分之三篇幅也被改動多達百餘處”。
這不是語文教材編寫改編原著、名篇,第一次引發争議。此前就有作者吐槽,自己的文章被選為教材,但被改得“面目全非”,有的甚至與自己想表達的意思相反。
有的則是讀者對已經去世的名家名篇被改表達不滿,質疑編者以改編為名,“夾帶私貨”,把自己的觀點強加到原著之中。這是對原著的不尊重,也是對學生的誤導,讓不知情的學生,誤以為這就是原著作者的表達。尤其是名家的名篇被篡改,誤導會更深。
當然,也有一些人支持對原著進行一定的修改,哪怕是名篇。因為作為入選教材的作品,不隻是為了閱讀,還有教育的功能,有的原著也有表達不規範、語法錯誤等問題,還有的因時代原因,以及讀者對象不同,有不适合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内容。進行适當的修改,可以更好地發揮教育作用。
那麼,究竟入選教材的文章,能不能修改?修改的原則是什麼?誰來進行修改?怎麼判斷修改是否合适?這些問題,很有厘清的必要。
語文教材編寫,當然可以對原著進行适當的修改,而不是必須“原封不動”,但要做到“适當”。
首先,要體現對原著知識産權的基本尊重。對于仍在世的原著作者,應該在入選、改編時,征求原著作者的意見,不能不征求意見,就私自改編。
有些編者可能會認為,作品入選教材是作者的榮譽,隻要入選,再怎麼改編,對方都不會有什麼意見。這顯然是不正确的。
而對于已經去世的作者,在入選教材進行必要的修改時,也要尊重原著本身的表達,不能扭曲原著的意思。對這次事件而言,不足800字的文章,被删去了200多字,剩下的四分之三篇幅也被改動多達百餘處,這顯然已經超越“适當”的範疇了。
正如網友所質疑的,如果覺得原著有入選教材的價值,為何要改動這麼多?而如果要改動這麼大,為何還要入選呢?
就改編原著而言,在合理教材編寫機制之下,教材編寫者也要說明:為何要選擇這篇文章,為何要進行一定的修改。
也就是說,要有對修改原著進行充分的專業論證的過程,盡量讓各方對入選以及改編達成共識,如此也才更有利于開展教學。這應該成為入選、改編的基本原則。
□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陸玖 校對:李銘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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