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違約損失怎麼辦?因為房屋交易市場的不穩定性,律師經常遇到很多咨詢:買房的違約了,合同簽的簡單,我能主張房屋差價嗎?如何主張?,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房屋買賣違約損失怎麼辦?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因為房屋交易市場的不穩定性,律師經常遇到很多咨詢:買房的違約了,合同簽的簡單,我能主張房屋差價嗎?如何主張?
律師告訴你:能主張,如何主張詳見下文!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通知》規定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損失賠償額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方違約且發生房屋價格漲跌情形的,漲跌差價屬于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實際損失金額的确定應結合所處區域實際情況、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訂立合同時對房屋漲跌情形的預見能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綜合判定,但最低額度不應低于房屋價格漲跌差價的50%。
2. 房屋價格漲跌差價可以參照以下方式确定:
(1) 雙方能夠協商确定的,從其約定;
(2) 雙方不能協商确定的:
① 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确定房屋漲跌差價;
② 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确定房屋漲跌差價。認定漲跌差價的時間點應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曰、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确定之日、雙方是否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涉訴房屋的具體漲跌情況等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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