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飲水設施?新聞銳評溫 嚴,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公共飲水設施?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新聞銳評
溫 嚴
據《南國早報》報道,來賓市興賓區平陽鎮尖山村村民長期飲水困難。在2013年,當地政府投入220多萬元建設飲水安全工程,工程建設一波三折,至2016年11月移交村委會使用,到今年5月又停止使用,村民飲水不得不又回到原來“靠天喝水“的境地。
投入一大筆經費建設的人飲水工程,最終卻發揮不了作用,變成了擺設,尖山村426戶1446名居民飲水問題至今沒有解決。這不單是一個惠民工程質量的尴尬,也是政府部門的尴尬。
這一飲水工程從建設到停用整個過程中,有許多令人不解的現象。其一,工程建設停工又複工,曆時三年完成,且在未經驗收的情況下,村委在“相關部門的壓力下被迫接收”。其二,當地相關部門對飲水工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隻字不提,回應社會關注時的解釋讓人感到非常奇怪。
尖山村飲水工程因為輸水管漏水太多,即使按照4元/噸的“超高标準”來收取水費,也不夠抽水的電力支出。在向相關部門反映仍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村委迫不得已暫停使用,村委及村民認為是工程質量問題。
興賓區水利局農林水利管理站則将原因歸結為村委會對飲水工程管理不當,認為“村裡收取的隻是水費成本,而工程基建維修、電費、管理人員等資金卻沒有考慮。”換句話說,是村委收水費收少了,結果沒有資金支付維修費用。
衆所周知,對于農村飲水工程的建設和營運管理,政府部門已頒布有相應法規。從項目的年度投資計劃、施工隊伍的招投标、主要設備和材料的質量标準、工程在保修期的維修等等方面,都有明确規定。對單項投資200萬元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還嚴格實行建設監理制,由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承擔。
相關規定如此嚴密明确,尖山村人飲工程還是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停用,而工程竣工後未進行驗收就移交,當地相關部門則“請”村委會在工程移交清單上簽字,令人不能不懷疑,其中有不足為外人道的“内幕”。
近些年,廣西水利系統腐敗窩案屢屢發生,先後有天峨縣、欽州市、柳州市等多地爆出腐敗窩案。就在2015年,來賓市水利系統8名原正科級官員接受組織調查,不能不讓人聯想到那些飲水工程的質量,聯想到輸水管為什麼會“漏水太多”,錢都“漏”到哪裡去了?
市縣鄉鎮的居民飲水工程,是關系人民群衆健康的重要民生惠民工程,但也是易發腐敗的“重災區”。政府相關部門應對相關工程進行集中監督,重點治理,預防腐敗現象發生。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責任落實到位,讓其發揮效益,真正惠及群衆,飲水工程才不會成為花巨資打造的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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