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代通知金有什麼區别?哪些情況要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哪些情況下可以不用支付,這些都是事關員工和企業利益的事情。
今天就和大家講講相關内容。
1
N是什麼?N 1又是什麼?
N的含義是員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需發放一個月工資。(其中,滿六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發放半個月工資。)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位員工在單位工作了三年,這個N就是3。
1指的是俗稱的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緻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内容達成協議的。
所以,我們看到的N 1,是公司與員工協商一緻之後,讓員工立即離職的,所以用1個月工資來代替提前30天通知,也就是上面所說的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選擇與員工協商讓提前30天離職,那就是賠償N就足夠了。
也就是說,1個月待通知金給你的條件是,讓你現在立刻馬上走,公司也可以再讓你工作1個月,就不用額外給你1個月待通知金了。
舉個例子,小花現在工資10000元,前12月平均工資12000元(均指稅前工資),已在現在工作了2年零10天了,協商解除,公司要給多少錢呢?
答案是:2.5×12000 1×10000=40000元。
還有一種情況是,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選擇不續簽,也是需要賠償N的。
2
什麼情況下可以賠償2N呢?
大部分離職形式,正常情況下的經濟補償為N或者N 1。
隻有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才适用于2N賠償标準。
比如開除正處在三期的女員工(實際賠償可能不止2N)、在本單位産生工傷且仍在醫療期的員工等等。
如果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就可以認定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2N賠償金。
3
有沒有不用賠償的情況呢?
公司辭退就必須得支付賠償金嗎?當然不是!
當員工因為過錯而被辭退時,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比如,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多次遲到早退等)、嚴重營私舞弊的(貪污受賄等)、犯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打人被刑拘、偷東西被判刑等等)。
4
2022最新版員工離職經濟補償金一覽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規,小蜂為大家整理了一下表格,供各位HR參考:
5
試用期員工離職管理
1、試用期通過當天,告知被辭退,是否可申請賠償金?
當天應包含在試用期内,企業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是法定原因,個人可以主張賠償。
2、試用期前3天,試用期不合格的,公司不支付工資可以嗎?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内,員工正常出勤打卡,并提供勞動的,應當支付3天的工資。
3、員工試用期間,無不勝任證據,公司單方面解除,經濟補償應該給N還是1?有待通知金嗎?
試用期間可以按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如果企業單方解除,建議按照協商一緻的方式,法定經濟補償支付N,沒有待通知金,為增加協商成功率,可考慮 1。
6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N 1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N 1而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内)。
需要提供的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開庭審理,并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内下達裁決書。
對于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内可以起訴到法院。
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在職或離職一年内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和起訴到法院一樣,可以請律師代理或者請專家指導自己出面處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