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抵押期間,可以過戶嗎?
答案是可以
新實施的《機動車登記規定》
(公安部令164号)
對機動車轉讓登記做了調整
車輛在抵押/質押期間
可以申請轉讓登記了
《機動車登記規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二十五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讓登記前,應當将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二十六條 申請轉讓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并辦理新的抵押登記。
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并辦理新的質押備案。
那麼
車輛抵押/質押狀态如何過戶?
一起和小編來學習
所需材料
01
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02
原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03
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04
現機動車所有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抵押合同;
05
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06
機動車登記證書;
07
機動車行駛證;
08
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09
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來源:濰坊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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