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國家公務員的級别分為二十七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和綜合管理類的公務員的級别是分開劃分的,具體的等級劃分如下:
公務員級别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别。公務員職務與級别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
職務與級别的對應關系是
(一) 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 國家級副職:二級至四級
(三)省部級正職:四級至八級
(四)省部級副職:六級至十級
(五) 廳局級正職:八級至十三級
(六) 廳局級副職:十級至十五級
(七) 縣處級正職:十二級至十八級
(八) 縣處級副職:十四級至二十級
(九)鄉科級正職:十六級至二十二級
(十)鄉科級副職: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十一)社區或駐村幹部:二十五級
(一) 巡視員:八級至十三級;(相當于正廳局級)
(二) 副巡視員:十級至十五級;
(三) 調研員:十二級至十八級;(相當于正縣處級)
(四) 副調研員:十四級至二十級;
(五) 主任科員:十六級至二十二級;(相當于正鄉科級)
(六) 副主任科員:十七級至二十四級;
(七) 科員:十八級至二十六級;(本科生大專生)
(八) 辦事員: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軍隊的職稱級别(軍銜)分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對于公務員等級的劃分,你都了解了嗎?
如何确定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級别?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1)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曆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2)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别,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确定職務與級别。其他具有工作經曆的,可根據其資曆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确定職務與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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