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了一篇文章,初稿花了6個小時,修改花了兩天。文章裡的結構、情節、表達方式,你都經過了反複練習,但這些讀者都不知道,他們隻知道你的文章是不是足夠打動他們。
而能否打動他們,靠的是語言。
比如我很喜歡的一個作家李娟,在描寫她90多歲的外婆時,是這樣說的:
在阿泰勒時,我白天上班,她一個人在家。每天下班回家,一進小區,遠遠就看見外婆趴在陽台上眼巴巴地朝小區大門口張望。她一看見我,趕緊高高揮手。
後來我買了一隻小狗陪她。于是每天回家,一進小區,遠遠就看見一人一狗趴在陽台上眼巴巴地張望。
我覺得外婆最終不是死于病痛與衰老的,而是死于等待。
寥寥數字,寫盡外婆的孤獨和對自己的依戀。
再比如朱自清的《背影》中很有名的一段:
“我買幾個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我看那邊月台的栅欄外有幾個賣東西的等着顧客。走到那邊月台,須穿過鐵道,須跳下去又爬上去。父親是一個胖子,走過去自然要費事些。我本來要去的,他不肯,隻好讓他去。
我看見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鐵道邊,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難。可是他穿過鐵道,要爬上那邊月台,就不容易了。
他用兩手攀着上面,兩腳再向上縮;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力的樣子。這時我看見他的背影,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來了。我趕緊拭幹了淚,怕他看見,也怕别人看見。我再向外看時,他已抱了朱紅的橘子望回走了。
過鐵道時,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這邊時,我趕緊去攙他。他和我走到車上,将橘子一股腦兒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撲撲衣上的泥土,心裡很輕松似的,過一會說,“我走了;到那邊來信!”
沒有一句“父親很愛我,我要離開父親時很不舍”的表達,但又似乎每一個都在訴說這種感情,作為讀者,我們一看就明白作者很懷念父親。
這就是語言的魅力。
語言運用跟一個人的閱讀、閱曆和日常練習有關,這些都是非常難以在短時間内提高的。
作為普通寫作者,我們除了多讀好書,多模仿喜歡的作家的用語習慣,還需要自己刻意的去注意和練習。
一,用詞準确,是寫作的基本功
詞語是語言中最小的單位,準确的用詞語表達出自己的意思,也是寫作的基本功。比如,要表達高興,我們可以用的詞有:興奮、欣喜、愉悅、激動、開心。
但在不同的情境下,用法是不同的:異地戀的女朋友突然出現在你面前,你是“欣喜”的;你剛剛考試得了第一名,則内心無比“激動”。
那麼,該如何提高自己用詞準确的能力呢?
方法如下:
一個詞找出10個同義詞,去一個個查它的意思。不能懶。還記得我們小時候寫作文嗎?那時候寫的磕磕絆絆,經常詞不達意,老師會幫我們把用錯的詞圈出來,旁邊寫上正确的,并要求我們課後去查這個詞的用法。
現在也是一樣的方法,沒有什麼特别的技巧。就像你剛剛開始學走路一樣,有特别的方法嗎?還不是一步一步晃晃悠悠的去走。
二,用詞豐富,可以讓你寫作從60分提升到70分
以前評價一篇文章好不好,是看你是否符合“信、達、雅”的标準,而現在,更多的是看你的用詞夠不夠形象。
我喜歡的一個作家嚴歌苓就是用詞高手,她的作品裡,處處可見絕妙的用詞。比如《少女小漁》的開頭:
她們多是長襪子、高跟鞋,色開始敗的濃妝下,表情仍矜托,走相也都婀娜,大大小小的屁股在窄裙子裡滾得溜圓。
再比如《小姨多鶴》:
她的目光融化了,在他臉上身上蕩過去蕩過來。
寫作中用到的字、詞、句,主要靠日常的積累,但因為我們現在發微信、朋友圈,寫郵件用的都是很簡單的短句子,在字詞練習上的時間反而變少了。為了鍛煉語言的運用,也就是寫作中用詞的部分,可以經常進行下面這個詞句快速練習:
(1)一個句子,換10種方式去表達。
(2)寫一句話去表達一種情感,但句中不能出現你想表達的那個字。這樣說你可能看不懂,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比如:你想表達難過,那就不能直接說:“他今天特别難過”。而是想一想,一個人難過的時候,都會做什麼呢?如果這個難過的人,是一個60歲左右的農村老人,你可以這樣寫:“他今天從外面回來,就一句話都沒說,坐在那裡一根接一根的抽煙”。而如果你寫的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兒,那他可能是:“窩在沙發上,雙臂抱着膝蓋,把臉深深的埋在胸前,偶爾發出一兩聲壓抑不住的啜泣。”
這的确不容易。這個小練習逼着大家鍛煉表達的多元化,嘗試我們從來沒有用過的表達方法,雖然過程有點“痛苦”,但對豐富寫作中的語言是非常有好處的。
除此之外,還是要多觀察,多摘抄别人作品中好的描寫。
就像嚴歌苓說的,聰明人,都是會用笨辦法。
總結:任何技能,打基礎的部分都是枯燥的,需要反複多練才能掌握,與其執着于尋找好方法,不如踏踏實實的多練習。
如果你真的熱愛寫作,想提高寫作能力,希望你能一步一個腳印慢慢積累,不偷懶,不着急,通過量的積累向質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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