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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子罕篇原文及翻譯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9 21:21:37

論語子罕篇原文及翻譯(子罕篇9.26子曰)1

9.26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注釋】

▲匹夫:平常的人,泛指平民百姓。。

▲志:志向,意志,主張。

《孟子·公孫醜上·第二節》:“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意志是勇氣的主帥,有了勇氣,身體随之行動。志向到哪,勇氣跟随而至。所以說:“保持自己的志向,不要放棄勇氣。”)

【譯文】

孔子說:“可以剝奪三軍主帥的權力,卻無法改變一個平常人的意志。”

【學而思】

“匹夫不可奪志也”,不可奪的是“改之為貴”的意志,“繹之為貴(明辨是非)”的意志,“過則勿憚改”的意志。

參讀:

《泰伯篇》8.6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裡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衛靈公篇》15.9 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知識擴展】

《孟子·滕文公下·第二節》:“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譯文】富貴不能使自己的言行舉止過分,貧賤不能變其節,威武不能挫其志,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朱熹《論語集注》侯氏曰:“三軍之勇在人,匹夫之志在己。故帥可奪而志不可奪,如可奪,則亦不足謂之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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