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退休養老金的領取條件之一,就是必須要繳納滿15年的社保,因此就有不少人覺得,隻要我繳納完15年的社保就可以了,完全沒必要再繼續繳納社保,畢竟每個月光是為了繳納養老金,就要從工資裡扣掉不少錢,這筆錢我拿來存銀行或自己花不好麼?
那麼,這樣真的劃算麼?今天,我們就從每多繳納一年的社保,能多領多少錢的養老金的角度出發,來告訴你,為什麼我們要持續繳納社保。
首先,我們先來說說,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構成。我們的養老金基本上是由我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共同組成,而少部分的退休人員,還會有過渡性養老金。
我們先來說說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與我們的社保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我們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息息相關。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1 退休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就以我所在的大連市為例,目前大連市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尚未出爐,因此我們暫時以2020年的數據為例,也就是8038元。
如果我們是按照100%的繳費指數來繳納社保的,那麼繳納15年的社保後,根據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我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為8038×(1 1)÷2×15×1%=1205.7元.
那如果我們是繳納16年的社保,根據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最後能領到的基礎養老金是8038×(1 1)÷2×16×1%=1286.08元。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能多繳納一年的社保,光是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我們每個月就能夠多領到80.38元,一年下來,就能多領到964.56元。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個人賬戶養老金,簡單地說個人賬戶養老金裡的錢,就是我們個人每個月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加在一起的錢。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也非常簡單,就是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累計存額÷計發月數,就是我們每個月所能領到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了,如果我們是在60歲的時候退休的,那麼我們的養老金計發月數就是139個月。
根據大連市的社平工資計算,如果我們一直是按照100%的繳費指數來繳納15年的社保,在不計算利息的情況下,我們的個人養老金賬戶,累計存額大概是11.57萬元,此時我們每個月所能領到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832.37元。
那如果我們能多繳納一年的社保,那麼我們每個月所能領到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887.76元,也就是說多繳納一年的社保,每個月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就能多領55.39元。
那再加上基礎養老金的部分,我們能多繳納一年的社保,退休時按現在的标準計算下來,每個月我們可以多領到135.77元的退休養老金,一年下來就是1629.24元,這還是不算利息和每年上漲的養老金的情況,如果算上這些,每多繳納一年的社保,我們還能領到更多的養老金。
所以說,如果可以的話,我們一定要在退休之前,盡可能地多繳納社保,因為隻有這樣,等我們退休的時候,所能領到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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