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雪蓮
近日,有網友在青島12345政府信箱留言,咨詢申請公租房、申領公租房補貼有什麼要求,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對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複如下:
自2014年8月1日起,青島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運行,統稱保障性住房(公租房)。
市區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戶籍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3388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财産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标準上限的4倍。
如您符合條件,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家庭市場住房租賃合同,經街道辦事處、區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民政、公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對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财産、婚姻狀況審核公示通過後,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後可領取公共租賃住房補貼。
據悉,青島最新的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檔位标準為: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2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93(含)的非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8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6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4元。
實物配租租金檔位為:人均月收入高于810元低于1693元(含)的家庭,租金标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标準的30%确定;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租金标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标準的50%确定;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條件的家庭,租金标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标準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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