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新房還是二手房,房屋交易的過程中都需要繳納契稅。二手房的契稅大家或許知道一些,一般在辦理房産過戶的時候會繳納。但是對于新房,也就是常提到商品房,由于商品房分為現房和期房,很多人不清楚商品房契稅繳納的時間。那麼購買商品房契稅什麼時候繳納?房屋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一、購買商品房契稅什麼時候繳納
根據規定,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内繳納。契稅的交納是按照購房的順序進行的,比如我們在購房的時候要先交納首付,然後辦理貸款,貸款審批之後再進入交房流程,一般情況下貸款批下來,開發商就會打電話讓你去交契稅,當然這個房子是針對于現房。那我們貸款批下來的時候,開發商那邊就會打電話讓你去交房,這個時候一并要将契稅繳納。
通常情況下,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在辦理房産證的時候就要繳納房屋契稅,這個時候和其他的印花稅、房屋維修基金等費用一起繳納。如果是選擇辦理房産證的時候一起繳納契稅,購房者要記住在入住房屋一年内去辦理房産證并繳納契稅,否則超過一年的話,就要交滞納金。
二、房屋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契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動産的價格。由于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不同,定價方法不同,因而具體計稅依據視不同情況而決定。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是指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确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币、實物、無形資産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也就是說,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的貨币、實物、無形資産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産時,由房地産轉讓者補交契稅。計稅依據為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5、為了避免偷、逃稅款,稅法規定,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可以參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稅依據。
以上就是關于“購買商品房契稅什麼時候繳納?房屋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的内容,商品房契稅和維修基金通常是在交房之後交給開發商的,購房時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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