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我市将每月15日定為“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15日所在周定為威海市“有害垃圾主題宣傳周”。日前,我市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範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有害垃圾的投放、收運、處置等流程進行明确。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藥品、廢油漆、廢殺蟲劑、廢相紙、其他電子産品等八大類。《通知》要求,每個小區應至少設置一處有害垃圾收集點,且具備專人看管,或設置密閉收集容器。收集容器應為紅色,在顯著位置噴塗符合規定的“有害垃圾”标志。
每月15日定為全市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各區市政府應做好宣傳告知工作,組織協調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機構,引導居民和職工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同時應安排有害垃圾收集服務企業做好相關服務指導工作。在集中投放日之外,各居民小區和單位根據投放需求預約開啟有害垃圾投放容器。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為有害垃圾管理責任人,對各自居民小區和單位的有害垃圾的投放與收集進行管理。各有害垃圾投放點要做好收集容器的消防、防水、防破損等防護措施,要通風透氣,确保人員安全,防止暴曬、雨淋。同時要充分發揮垃圾分類指導員的檢查指導作用,提高有害垃圾分類收集率和準确率。
《通知》規定,有害垃圾原則上實行預約收運制度,由投放管理責任人及時聯系有害垃圾收集服務企業上門收集。原則上每區市至少配備1輛有害垃圾專用收集車輛,車廂内部配置分類存放容器、緩沖設備,防止有害垃圾在運輸過程中破損。
有害垃圾從集中歸集點到處置單位的運輸過程,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由各區市歸集點管理單位委托具有危險廢物運輸許可資質的企業進行收集轉運。分類收集的有害垃圾,由各區市歸集點管理單位根據有害垃圾類别,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進行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置。有害垃圾收運和處置交接時,各相關單位應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并接受委托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監督。
15日所在周定為威海市“有害垃圾主題宣傳周”。期間,各區市要廣泛發動,深入社區、單位、學校等,在全域範圍内組織開展有害垃圾集中投放和宣傳推廣活動,引導市民将有害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并落實分類收集工作,嚴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它類别垃圾。(文字記者:沈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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