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實行火車票無紙化以來,不斷有同事詢問,電子行程單是否可以作為報銷憑據?這裡需要明确回答:不可以。
因公出差需要報銷的話,需要在開車前或乘車日期之日起30日内,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售票窗口換取報銷憑證。(報銷憑證與車票有所不同,注有“僅供報銷使用”字樣)
另外,取完車票後一定要妥善保存哦,丢失後是不可以補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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