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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解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
這期我們講兩個字。
為什麼“福”字的偏旁是“礻”?
首先,“礻”是由“示”變形過來的,俗稱示字旁。
東漢的大學問家許慎,在《說文解字》裡這樣解釋“示”:
天垂象,見吉兇,所以示人也。
從二。三垂,日月星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示,神事也。
這說了什麼?原來,“示”上半部的“二”是古代的“上”,下半部的三豎,代表日、月、星。
各種書體的“示”字
上蒼用天象,向人間顯示吉兇,這就是“示”。所以,“示”與神明及神事有關。在古代,神事的内容包括了占蔔、祭祀這些重大活動。
甲骨文中的“示”字
部分學者認為這是牌位的象形
懂得了“示”的意義,你就不難理解“神”、“祖”、“祀”、“祈”(祈年殿)、“禮”(禮有五經,莫重于祭)、“社”(土地神,戰國時代才加上偏旁)等字為什麼是示字旁。
“福”也是同一思路。什麼是福?
《禮記·祭統》說: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
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
賢者如果祭祀,一定會收到上天和祖先的福。福的意思,就是備,備又怎麼講呢?就是做什麼事都很順。
《禮記·少儀》還說:
為人祭,曰緻福。
代人主持祭祀,祭祀完畢後把供神的肉贈與他人,這就叫做送福。
祭祀的目的就是為國家、為宗親、為自己讨好神靈、招來福佑 ,可見“福”與我們中華民族敬天地、睦祖宗的傳統息息相關。
書聖王羲之寫的福字
所以,“福”字的構造中帶有示字旁,理所應當。
“法”又為什麼帶“三點水”?
用現代觀點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碗水端平——這個判斷有點直觀和簡單,但卻說對了,《說文解字》就解讀:
灋,刑也。平之如水。
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
“灋”是“法”字的繁體,由三部分構成:“氵”、“廌”、“去”。
“廌”就是神獸獬豸,傳說這種異獸遇到訴訟時,會用觸角碰撞不公的一方——古代的廷尉、禦史等執法吏戴獬豸冠,現代的法院門口立獬豸像,都借了這層寓意。
執法者被寄予厚望,像獬豸一樣懲惡揚善,去除惡人,所以“灋”字中有“去”。
神獸獬豸
類似麒麟,區别在于獨角
獬豸冠,也叫法冠
而“氵”,就是平,後來的詞彙水平、水準,都取了不傾斜的含義。
所以,不偏私,辨是非,去惡人,就是“灋”的本意了。後來繁瑣的“廌”被省略了,才成了我們現在的“法”。
“水”解釋為“平”。其實,往深層次談,對于上古先民來說,“水”更是一種威懾和制裁。
《周易》爻辭(解釋性的文辭)中常出現:利涉大川,或不利涉大川——這是關于要不要主動出擊的占蔔。《周易》的爻辭隻要一涉及履險犯難,一定會用上“涉川”,也說明了大川大水确實有極大的威吓力。
洪水是上古文明遇到的一次重大災難,世界各地的民族或宗教傳說中都有關于這場洪水的描述。中國人說的龍、河伯、共工都是與水相關的神靈,小學課文中的西門豹制邺,巫婆的借口就是河伯娶婦。堯、舜、禹時代,中國最早的部落聯盟,也是基于治水這件大事而凝聚起來的政治共同體。
大禹治水花了13年
同時拉攏了各個部落
因此,帶有政治紐帶和威懾作用的“水”參與“法”字的構造,理所當然。
簡單說另一個字,“律”。偏旁“彳”的意思是行走,“聿”是手抓毛筆的象形,可引申為制定與規劃,所以“律”的造字本義是寫下來的、供人們遵行的統一成文。
“法”和“律”因此可以并稱。
各種書體的“律”字
總結
漢字的創制,與八卦一樣“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在千年的發展過程堅持使用象形和會意的符号,形成了與英文等表音文字迥異的風格。
漢字對中華文化的固定與傳承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絕對可以說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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