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夏之交,鳥兒們正處于繁育時期,不少人喜歡掏鳥窩、抓小鳥,究其動機,僅僅是出于好玩或滿足口腹之欲,卻沒成想,私自設網捕鳥,連自己也被捕了進去……
近日,甯海縣公安局桃源派出所接到群衆舉報稱:轄區上金村山上有人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民警迅速趕往案發地點展開搜捕。
15時許,民警在山腰一條小路上攔獲嫌疑人張某軍、張某榮2人,并當場繳獲鳥聲播放器、捕鳥套等作案工具以及野生鳥類2隻。經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确認,捕獲的2隻野生鳥類為雞形目,雉科,俗稱“竹雞”,屬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軍、張某榮對私自制造工具抓捕鳥類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待夥同另外2名案犯張某學、張某多次作案的犯罪事實。辦案民警連續作戰,徹夜蹲守将犯罪嫌疑人張某學、張某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軍等4人因涉嫌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小知識:
“三有”動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和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加強對我國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2000年8月1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以國家林業局第7号令發布。
我們常見的中華蟾蜍(俗名癞蛤蟆)、青蛙、沼蛙、豬獾、野豬、雉雞、畫眉鳥、竹雞、斑鸠、白鹭、夜鹭、麻雀等都是“三有”野生動物。這些野生動物都不能非法獵捕,否則會構成違法犯罪。
來源: 甯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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