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法的适用前提
收益法的應用需要能夠對被評估企業未來收益進行合理預測,且能夠對企業未來收益的風險程度相對應的期望收益率進行合理估算。
收益法的運用需要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
1.被評估企業滿足持續經營假設
被評估企業滿足持續經營假設是收益法适用的基本前提,即該企業可以按照現狀或按既定的狀态持續經營下去,在可預見的将來不會因企業經營管理本身的原因而破産或倒閉。
2.被評估企業未來收益可預測
收益法的應用需要能夠對被評估企業未來收益進行合理預測,且能夠對企業未來收益的風險程度相對應的期望收益率進行合理估算。企業未來收益可預測情況包括三部分内容:
(1)企業未來收益期的判斷;(2)企業未來收益額的預測;(3)收益風險的量化。收益期、收益額和收益風險的量化三個預測内容缺一不可,任何一項無法預測時運用收益法都是不恰當的。被評估企業未來收益可預測情況是決定能否運用收益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的關鍵因素。
3.所獲取評估資料的充分性
評估資料是一切評估工作的基礎,評估方法的運用需要以評估資料的支持作為前提。不能人為地将資料限制作為不采用收益法的理由,也不能簡單地将企業處于“利潤虧損”狀态作為不采用收益法進行評估的理由。對于處于“利潤虧損”狀态的企業,一般要具體分析該企業是屬于“會計虧損”還是“實際虧損”,企業虧損的原因以及判斷企業的虧損是暫時性還是長期性的、是周期性的還是趨勢性的,還要關注企業淨利潤與自由現金流量的差異,辨證看待企業曆史經營情況和未來經營預期之間的關系,然後才能對收益法是否具有适用性做出判斷。
二、收益法的局限性
1.受市場條件制約
收益法的運用需要具備一定的市場條件。比如,在運用資本資産定價模型估算股權資成本時,要求證券市場的發展比較完善,樣計算得出的股權資本成本的準确性才高。
2.受企業營運期影響
企業曆史營運期的不足和未來營運期的不确定性,都會對收益法運用造成限制或對收益法評估結果産生影響。
3.部分評估參數對評估結果的影響非常敏感
從收益法的具體評估模型看,折現率、長期增長率等評估參數對企業評估結果的影響非常敏感,這些參數的微小變化可能引起評估結果的大幅波動。
4.具有較強的主觀性
在運用收益法評估企業價值過程中,收益期、未來收益額以及折現率的預測,都需要評估專業人員進行專業判斷,具有較強的主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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