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扣分建築公司如何處理?來源:人民法院報 建造師是一種建築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社會上一些不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築企業,通過邀請持證建造師“挂證”取得或保持企業資質等級,衍生出一批以出租個人職業資格證盈利的“挂證族”,導緻建築市場非法“挂證”屢見不鮮近日,安徽省蕪湖市鸠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因“挂證”引起的糾紛,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建造師扣分建築公司如何處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來源:人民法院報
建造師是一種建築類執業資格,是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社會上一些不具有資質等級的建築企業,通過邀請持證建造師“挂證”取得或保持企業資質等級,衍生出一批以出租個人職業資格證盈利的“挂證族”,導緻建築市場非法“挂證”屢見不鮮。近日,安徽省蕪湖市鸠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因“挂證”引起的糾紛。
2019年1月,史某通過中介聯系安徽某建築公司,将二級建造師證書挂在該建築公司,約定隻“挂證”不上班,該建築公司支付史某2.5萬元。建築公司又于2020年1月24日支付史某2020年度費用2.3萬元,于2021年2月11日支付史某2021年度、2022年度費用5.3萬元。後雙方協商終止“挂證”行為,約定史某于2021年6月底一次性退還該建築公司3.4萬元,逾期不退就需要退還4.3萬元。史某于2021年7月8日退還1.7萬元,剩餘錢款一直未付。建築公司起訴,要求史某退還相關費用。
史某辯稱,雙方于2020年1月20日就将自己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繼續給建築公司使用達成一緻,建築公司支付一定的使用費。年後,建築公司謊稱企業出現安全事故,不再需要“挂證”。按照常理,非史某原因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史某有權拒絕退還費用。但考慮到雙方之前的合作,願意退還部分費用給建築公司。2021年5月至6月,市場行情發生變化,二級建造師證書很難挂出,建築公司同意幫史某找挂靠單位,注冊所得費用全部給建築公司,但該建築公司未能找到“挂證”單位。史某通過中介找到“挂證”企業,并将所得費用1.7萬元支付給建築公司。史某要求建築公司返還1.7萬元證書注冊費。
法院審理後認為,住建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登記許可的範圍内從事建築活動。”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該建築公司、史某為各自利益需要,協商約定史某将其二級建造師證書“挂證”在該建築公司處,但不在該建築公司上班,并支付費用給史某,等于隻是将二級建造師證書出借給該建築公司。該“挂證”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規避了國家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客觀上擾亂了建築市場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故該建築公司、史某之間的“挂證”行為無效。該建築公司申請撤回起訴。法庭裁定準予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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