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發生以來
全國上下口罩資源緊缺
而在此時
竟有人制假售假!
實在令人氣憤!
小津梳理了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近期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
發現大批假冒口罩被曝光
詳情如下:
01
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廣濟德藥品銷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标稱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産品注冊證為豫械注準2019140044的口罩,銷售數量600隻,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鑒定不是該公司生産的産品,且未經依法注冊。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不得經營、使用未依法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以及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所指的違法行為,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廣濟德藥品銷售有限公司立案調查,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并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2
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黑龍江省鶴崗市市場監管局的案件移送函進行檢查,發現薊州區居民朱某銷售标稱為“飄安”口罩30000隻,經商标權利人鑒定為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産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的商品的”所指的違法行為,薊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朱某立案調查,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由于該批違法産品來源地為河北省唐山市鴉鴻橋批發市場,薊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将案件線索移交至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追查。
03
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福芝堂醫藥銷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标稱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口罩[産品注冊号:豫食藥監械(準)字2014第2640367号]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鑒定不是該公司生産的産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福芝堂醫藥銷售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立案調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嫌違法産品來源進行追查。
04
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西青區康恩堂佳和藥店進行檢查。經查,發現該店銷售的“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涉嫌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的違法行為。西青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西青區康恩堂佳和藥店立案調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的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5
紅橋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紅橋區處州食品超市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飄安”口罩為假冒産品、“钰諾”口罩未标明生産廠廠址。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三十九條所指違法行為。紅橋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紅橋區處州食品超市作出沒收涉案口罩、違法所得和罰款986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案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6
西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西青區宜人宜家樂食品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涉嫌銷售假冒“飄安”口罩。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所指違法行為。西青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西青區宜人宜家樂食品超市立案調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案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7
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王某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經查,王某銷售的“3M9001”口罩和“3M9001V”口罩經3M中國有限公司鑒定為侵犯其注冊商标專用權産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五十七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王某立案調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08
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會同公安機關對何某在北辰區雙口鎮上河頭村一廠房進行檢查。經查,何某涉嫌在上述地點生産假冒“航天夢”口罩。執法人員現場扣押涉案口罩14965隻、口罩外包裝10000餘個,涉案金額7萬餘元。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産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所指違法行為,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已對何某立案調查,并已将該違法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除了假口罩
市面上還充斥着一些
“三無”消毒産品
一起來看看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北辰區豐麥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經營部銷售口罩、消毒液和酒精未明碼标價,且16桶消毒液和53桶酒精無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标明的産品名稱等标識。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标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産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标準等有關情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産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标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标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廠名和廠址”所指的違法行為,北辰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北辰區豐麥食品經營部立案調查,将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并對涉案産品來源進行追查。
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靜海區洪旭日用百貨經營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經營部銷售的消毒液(氯漂液)無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廠名廠址、未标明生産日期。執法人員現場對違法商品(48桶消毒液)依法采取扣押措施。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産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标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二)有中文标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廠名和廠址;(四)限期使用的産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産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所指的違法行為,天津市靜海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靜海區洪旭日用百貨經營部作出罰款35403.2元的行政處罰,并對消毒液來源進行追查。
疫情緊急
口罩等消毒防護用品成了搶手貨
這也讓一些人看到了商機
趁機擡高價格
2020年1月29日,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天津天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藥店進行監督檢查。經查,該藥店銷售的霾菲兒PM2.5口罩銷售價為進價的4.5倍,違法所得1762.5元。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所指的違法行為,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管局拟對天津天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藥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762.5元和罰款8812.5元的行政處罰。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3M9005”口罩價格為進貨價格的3.1倍。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1.16萬元的行政處罰。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金山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藥店銷售的“聯友”口罩銷售價格為進貨價格的6倍,違法所得2.5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所指違法行為。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天津市金山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56萬元和罰款12.78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已查處案件中
假“飄安”口罩多次出現
對此飄安公司多次發布聲明
飄安公司:防護産品主要供應醫療機構
1月28日以來,河南飄安公司的微信公衆号已4次發出鄭重聲明,稱市場上假冒僞劣口罩并非其生産。
飄安公司位于河南省長垣縣,這裡是國内三大衛材基地之一。這家公司擁有生産多款醫用口罩的資質。
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衆号發布聲明稱:
其所生産的産品以藍色為主,少量白色,沒有生産過粉色的,假冒的口罩是粉色的;
産品名稱為“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假冒的口罩是“一次性使用口罩”;
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産品初包裝數量都是10隻,假冒的口罩是20隻裝;
飄安集團的口罩都有“PIAOAN”字樣,假冒的産品沒有相關标志。
在聲明中,飄安公司表示,公司緊跟省級領導會議精神安排,公司防護産品主要保武漢、保湖北、保河南等醫療機構的順序供應。
綜合津雲此前報道、天津日報、飄安控股河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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