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泰國水果之王榴蓮的季節,泰國政府提醒果農和供應商,要小心可能會因為出售未成熟的榴蓮而入獄。是的,他們認真說的監獄。泰國當局甚至設定了榴蓮果肉的最低幹燥度,以确定每個品種的新鮮度。
榴蓮被稱為“水果之王”,具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以至于許多酒店甚至曼谷的地鐵公共交通系統都禁止榴蓮入内。雖然成熟的榴蓮具有獨特的口感和濃郁的蛋奶糊質地,但未成熟的榴蓮肉色蒼白毫無味道。
根據泰國的《刑法》,出售未成熟的榴蓮會被處以最高三年的監禁和最高 6萬泰铢的罰款,因為這屬于欺詐。那些銷售未成熟榴蓮的人還可能面臨《消費者保護法》的指控,該法禁止賣家提供有關産品的虛假信息,會被處以最高6個月監禁和最高10萬泰铢的罰款。
泰國農業與合作部發表聲明提醒果農和賣家,他們可能因出售未成熟榴蓮而面臨最高三年的監禁,并補充說,屢犯者将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泰國當局将更多地關注被稱為榴蓮關鍵地區的達叻府、尖竹汶府和羅勇府的未成熟水果。對于受歡迎的品種,官員們甚至制定了收獲時間表和水果的最低幹燥百分比。Kradum品種可以從3月20日開始采收,幹燥度至少為27%。Chanee和Puang Manee可以從4月10日開始采收,幹燥度至少為30%。Mon Thong可以從4月25日開始采收,幹燥度至少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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