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從事;王事靡盬(gǔ),憂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
知我者,謂我心憂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應該被大家熟知,如上,這句出自《詩經·小雅·北風》篇。話說雖然這句看着霸氣,全詩本意卻是抱怨自己(作為官吏)的差役太過,緻使自己父母擔憂,自家受苦受累。該句用在本篇,倒也貼合——雖然後面還有吐槽同僚上官們無所事事隻會享樂。
PS:原文是“溥天之下”,而非“普天之下”,由于編輯器的智能糾正(威脅),标題不得不如此——雖然這樣寫在現代也沒啥問題。
王土還是諸侯之國?
由于《商君書·禦盜》篇依舊是亡佚,所以本次介紹的是如下四篇: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境内》:該篇主要内容為“軍功爵制”,明确爵位等級如何獲得、晉升、降級以及不同等級對應的田宅祿仆(在書中稱為庶子,并非私人奴仆,隻是秦國官府提供的役夫)。
本篇内容可以說是秦國典型的“厚刑薄賞”,軍功爵位的獲得并沒有現代人想的那麼容易(雖然比其他六國好些)。簡單的說,普通兵士在所屬“伍”中,同僚逃走、戰死均為本伍共有的“罪”,隻有獲得一顆首級者才能抵消而不被懲罰。至于軍将等人物在戰前既有首級任務,無首級治罪,隻有獲得對應數量才能升遷,又有指定的戰鬥任務(有時以此為重),以首級為單位衡量大小。
由于秦律的嚴苛性,而爵位一級即可用作抵罪,二級以上就可用來贖罪,這也導緻了爵位的珍貴性……
這時再對比“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與“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感覺如何?
秦國銳士
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以刑治民,則樂用;以賞戰民,則輕死《弱民》:此篇與《去強》等篇類似,極力解釋弱民的必要性、合理性——“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與“政作民之所惡,民弱;政作民之所樂,民強。民弱,國強;民強,國弱”,至少本人是既看不懂這種邏輯的因果性,也不認為這種結論合理。
有意思的是,本書多次以“明主”“上古賢君”之号為本書中的“觀念”做背書——不讨論堯、舜等人物是否真的如此理念言行,這一如儒墨等學派的學者們借用“古之聖賢”言行的作為,遠非開篇“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那麼灑脫、豪邁。
頻繁“出鏡”的舜帝
民之外事,莫難于戰,故輕法不可以使之 …民之内事,莫苦于農,故輕治不可以使之《外内》:該篇邏輯相對“合理”些,并非上兩篇那種如為君王嚴刑峻法開脫式的修辭。直接說明“耕作、戰争”是民衆所苦惱、厭惡的兩件事,所以非“重法”不能驅使他們去“耕戰”,但僅有“嚴刑峻法”隻會讓民衆、官吏逃亡,因此“重利”也随之而來——“故為國者,邊利盡歸于兵,市利盡歸于農。邊利歸于兵者強,市利歸于農者富。故出戰而強、入休而富者,王也”。
奇貨可居 呂不韋
聖人列貴賤,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義《君臣》:本篇明确君臣上下之分,直言律法制度維護君主權位的必要性。這裡否定君王單純依靠個人智慧、能力治理國家、管理臣民的方式,可以說是比“君君臣臣”更進一步。
不過孔子的“君君臣臣”是以“仁、禮”為主線,延伸而來的應該是“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别,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商君書·君臣篇》更進一步應該是《韓非子·忠孝篇》。
雖然我試圖将“三綱”指向“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但作為初學者,尚未有這等能力解答秦漢之時君臣相互間的權力、義務關系以及極為關鍵的“古代中國大一統王朝統治原理”。
繞不開的董仲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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