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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題的講解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8 1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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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1

關于選擇題的讨論

孔德惠

長期以來,我國大規模英語水平考試的标準化傾向已變得越來越明顯。考試的所謂标準化,主要體現在整齊劃一的試題形式、以選擇題為主體的試卷構成和無需人員參與閱卷的評分機制等方面。而語言測試之所以能夠做到标準化,關鍵的成因是:那些占試卷總量絕大部分的單元試題均為提供了選擇方案、正确答案已預先設定的所謂多項選擇題。此種語言測試方法于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一經傳入我國,便得以迅速推廣,對我國的外語考試以及其他學科的成績評定方式都産生了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

客觀測試傾向到底是如何幹擾甚至妨礙素質教育的?這的确是一個值得探讨的問題。弄清楚這個問題,有助于我們找到有效克服選項測試不良影響的途徑,更加合理地開展外語測試。本着這樣一個目的,我們有必要對所謂語言客觀測試方法及其應用背景進行一下全面的剖析。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2

一、對選擇題的認識

作為一種間接測試手段,選擇題的确能為考試過程提供獨到的方便。也正因為如此,它的推廣遂變得一發而不可收拾。然而,多年來由于我國國内具有人才選拔功能的重大英語水平考試均以選擇題作為主要測試模式,導緻其他類型的考試乃至與外語教學相關的練習也紛紛仿效,并逐漸形成了一種難以逆轉的選項測試傾向。在這樣的态勢當中,外語教育的健康發展受到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對于以選擇題為主的所謂客觀測試方法,目前來自不同方面的批評日漸增多。尤其許多工作在教學第一線的英語教師已經意識到,當前普遍流行的标準化測試方式不利于激勵廣大學生獲取實際的外語技能;選擇題的固定候選方案限制了學生的主動思考空間;而判斷劃圈的答題方式也不符合學生日後運用英語的實際。可以說,客觀測試手段的濫用是應試教育的集中表現,也是一個難以克服的結症。此傾向若不得到有效糾正,素質教育的實施将是非常困難的。

1.所謂客觀語言測試手段的由來

外語領域滿眼的選擇題很容易給人造成這樣一個印象,好像英語測試和選擇題是共生共存的。而事實并非如此。這裡有必要回顧一下客觀測試手段成為外語測試主流的發展過程。在選擇題出現之前,教師對學生外語能力的考查通常采取比較直接的方式。借鑒本族語考試的方法,外語考試通常包括默寫單詞、造句、改寫句子、翻譯(句子、段落或短文)、以及寫作文等等。此外還有針對日常交際需求的聽寫、對話等。這些傳統的考試普遍具有如下特點:

(1) 語言運用的主動性。當時适于考查的内容主要是考生使用外語的情況。而對聽力和閱讀這兩種接受性能力的單項考查還沒有确定的方法。

(2) 考查方式的直接性。即考官直接觀察和評價考生的語言輸出,兩者之間沒有任何屏障。這種直接性是語言考試最自然的形式,其稱謂也是後來出現間接考試才有的。

(3) 考試方法的整體性。傳統考試一般不将語言知識分解成具體的知識點(考查單詞除外)。換句話說,考生做出的答案反映他們的整體語言能力。

(4) 成績評定的主觀性。考官對考生語言輸出樣本的評判缺乏穩定的标準,故傳統考試常被後人稱為主觀測試。

傳統語言測試自然有其不足的地方。當時人們對效度(考試的合理性)和信度(成績的穩定性)還沒有明晰的認識,對考試的結果尚不能運用統計學的手段進行分析和評估。

将考試内容進行細化的方法在十九世紀的歐洲初見萌芽。當時由于教育的發展,兒童上學接受教育逐漸得以推行。有些兒童上學後在學習上遇到了困難,有人就認為是他們在智力上還沒能達到上學的水平。測量所謂智商的作法就是哪個時期的發明。其方法就是讓被試回答若幹内容互不相幹的單元題,測試結果則以回答對或錯的總量為計算依據。這種将知識分割成片段予以考查的做法後來為語言領域所借鑒和采納,形成了獨特的客觀選擇題。

如今流行的以選擇題為代表的英語測試法是于上個世紀中期在北美逐漸流行并對外推廣開來的。在選擇題特有的形式背後,包含着兩個重要的語言測試理念:(1)考外語就是考語言難點;(2)一個題考查一個語言難點。

外語客觀測試法是建立在兩個重要的理論基礎之上的:行為主義心理學和結構主義語言學。從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中葉是行為主義心理學在學術界産生巨大影響的時代。人們普遍把動物學會按人的旨意做動作和人類的學習過程統統看成是習慣形成的過程。當時最流行的就是“刺激—反應”理論。語言既然是人類後天形成的能力,它自然被看作是一種習慣,即:經過反複的刺激—反應,其間正确的反應因得到鼓勵而得以鞏固,錯誤的反應因得不到認可而不能形成習慣。一個人就這樣學會了語言。

而當一個人已經具備了母語之後,再學一門新的語言,即再形成一套新的語言體系時,已有的習慣體系會對新體系産生影響:當人們所學外語裡有與母語相似的語言規律時,掌握起來無需費力。這被認為是母語習慣的遷移。由于它有利于正确形成新的語言習慣,故而稱為正遷移。而那些母語中沒有的規則或與之相悖的語言現象,學習者掌握起來就很吃力,并且由于母語的幹擾常出現記憶和使用方面的錯誤,這種現象被稱為負遷移。

正負遷移的假說對外語教學來說是有一定的啟發意義的。對于那些由于母語與目的語不同而造成的難以掌握的語言規則,教學上應該給予更多關注,以幫助學生掌握;而對于那些與母語相似的規則,由于學生易于掌握,教學上就可以适當忽略。至于哪些情況分屬于正、負遷移,當時以歐洲語言為基礎的對比語言學已經做了非常詳盡的描繪。這當然要歸功于傳統的結構主義語言學的發展。結構主義的宗旨就是要把語言分解成具備并體現語法規則的細小語言單位。至于有關語言作為整體所表達的意義及其規律的研究,那是後來語言學發展的事。結構主義語言學的成果集中體現在以句子成分為基本要素的語法之中。當今我們許多英語考試中的語法單元試題所體現的還是這種理念。

舊時的英語測試專家意識到,外語考試如果考查那些學習者容易掌握的知識點似乎沒有多大意義,不如專門考查那些因為受學習者的母語幹擾或不能得到其母語習慣相助的所謂語言難點更有效力。至于這些難點是什麼,借助當時的語言學研究成果和外語教學的經驗是不難彙集的。

一門語言的語法規則是相對封閉的體系,因此就具體發展階段而言,其數量和内容是相對穩定的。但這一體系與開放的詞彙體系相搭配,便可産生無數的語句。于是,語言工作者編制了大量的單元試題。出于方便,這些試題多為選擇題形式。它們的共同點是有一個以完整或不完整的句子為形式的題幹,下設若幹選擇項,其中一個是正确方案,其餘的為貌似可行但實為錯誤的所謂幹擾項。被試如果做出了正确的選擇,可以認為他是根據自己已經掌握的語言知識做出了正确的判斷,因此認定他掌握了該項知識或規則。

這種由一個題幹和四個選項構成的題型後來逐漸被固定下來(盡管有些簡單的考試帶三個選項,有的為了增加難度而将選項設為五個),并随着美國的托福考試傳播到世界。我國的外語教學和考試在早年是沒有選擇題套路的。此類試題型的引入和推廣發生在改革開放之後的八十年代初期。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3

2.選擇題的本質和後效作用

以選擇題為代表的所謂客觀語言測試手段的出現,給外語測試領域帶來一場變革,促進了現代測試學的發展。由于試題所體現的系統性、有針對性、以及可解釋性,流行伊始便受到了廣泛接受。當時甚至被一些人認為是最理想的外語測試手段。建立于心理測量理念上的離散式(即單題)測試方法的廣泛運用引發了人們對考試信度的興趣,也使統計學方法得以運用于外語測試之中。如今,選擇題也已成為其他一些學科的考試手段。

如果單純從考試的角度來看待所謂客觀語言測試方法,其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選擇題具有相對固定的外在格式,因此可以有效地避免考生在答題時産生迷惑或誤解。從施考的可行性角度來看,這就省去不少考試當中容易出現的麻煩。令人熱衷的所謂标準化考試,其核心就是帶選項的試題。

(2) 帶選項的試題經考生回答之後,再現在考官面前的是代表那些答案的符号,如字母或數字等。這就無需考官對答題結果做任何主觀判斷,由此評分信度得以近乎絕對的保證。在人們追求考試的公平性勝過考慮其他因素的前提下,選擇題的這一優勢是非常令人向往的。

(3) 選擇題考試的答卷批閱起來不僅信度高,而且節省時間,這就降低了考試的總體成本。如今借助現代化手段,客觀試卷的評分幹脆用不着人的直接參與。這無疑是人們對選項考試鐘愛有加的又一重要原因。對于考生衆多的大規模考試而言,選擇題考試尤其能夠顯示其高效而“客觀”的優勢。

(4) 由于選擇題大多為針對知識點的非整體性(即所謂的離散式)單元試題,每個小題的取舍或變更都不會幹擾整個考試的大局。這就為調整考試的内容和難度提供了方便,有助于保證定期重複性大規模考試的穩定性。

(5) 國外語言學界曾有過能力可分和不可分兩種觀點之争。對主張能力可分學派看來,選擇題的優點在于:當考生回答聽力或閱讀試題時不必借助筆答手段,從而可以充分展示這兩種被動語言能力的水平。

(6) 由于離散式選擇題以一道題考一個知識點的方式來呈現一門語言的語用規則,因此它可以被用來幫助自學者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效。盡管筆答類試題也可以發揮這種功效,但是在學習者眼裡還是不如選擇題那樣方便和“明确”。

客觀語言測試手段的上述特點也許給人以相當完善的印象。其實不然。首先,由于時代需求的變化,選項式語言測試所蘊含的理念已變得不盡合理。譬如說,後來的許多語言測試專家對“考語言就是考難點”的說法提出質疑。此外,選擇題的單調格式本身也與豐富的語言内容顯得很不協調。如果說選擇題測試方式比較适合用于大規模的、并非經常舉辦的、旨在考查學習者語言知識水平的常模參照考試,那麼當它用于其他不适當的場合時,它的優勢不但無法發揮,反而其消極作用會得到過分的張揚。因此,尤其對于選擇題的弊端,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概括地講,選項測試方式的弊端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從當代社會對外語的需求來看,帶選項試題的效度很差。所謂效度,簡單地說就是一個考試(包括其試題和測試方法)是否能夠考查人們期待它考查的東西。效度是考試之所以有價值的前提。如果一個考試實際所揭示的内容或信息并不是人們本想通過該考試要了解到的,那麼這個考試的成績也就沒有太大的意義了。選擇題的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這裡。如今人們用這種方式考查學生的詞彙量、語法知識、閱讀理解、甚至篇章能力等等。但是誰的心裡都無法否認,在答題紙上畫一畫圈并不是外語能力的直接反映。

現實當中确有一些外語學習者,他們答選擇題時可以獲得較高的分數,但是卻不會運用外語進行實際交流,包括完成書面表達任務。這裡不能說沒有選擇題泛濫的責任。高考英語因為多年來一直用大于總分四分之三比重的選擇題考高中畢業生,已經在基礎教育領域留下了會判斷選項就等同于掌握了英語的印象。

(2) 客觀題裡提供的現成選項,為考生猜測答案提供了條件和方便。誰也說不清楚考試結果裡到底有多大的成分是靠猜測獲得的。即使利用統計學手段也隻能是推斷一種趨勢而已。實踐證明,考生在回答不上問題的時候傾向于随便劃一個答案,而不是在答題紙上留一個空白。越是重大的考試這個傾向就越明顯。無需贅言,此類考試的分數不能全然、準确地反映考生的實際知識水平。

假如從理論上講每個考生都以相似的概率猜題,那麼猜題本身也許不算太大的問題。但實際情形是:能力越強的考生,由于靠實際能力可以答對更多的試題,猜題空間遠不如能力較差的考生大。這樣一來就拉近了不同能力考生在分數水平上的差距。換句話說,選項式測試方法無形中降低了考試的區分度(即把不同能力考生在分數上分攤開來的能力)。那麼為了保證足夠的區分度,出題人隻好加大每一道試題的難度。這也是為什麼選擇題裡多難題、偏題、怪題的原因之一。

(3) 除了猜題之外,還有一種可以應付選擇題的非知識性策略,那就是所謂的“排除法”,即:逐個排除最不可能是正确答案的選項從而最終選定最有可能是正确選項的答題策略。當今在應試壓力的驅動下,不少學校有意無意之中将“排除法”作為一項考試技巧傳授給學生。或許我們可以認為排除法也是一種智能;掌握了它并不會對外語能力産生什麼妨礙。但是從語言測試的功能看,排除法并不是任何有實際意義的外語考試所要考查的技能。

(4) 比起傳統的考試方式,選擇題的答題方式非常簡單,這就為考生當中那些有作弊意圖的人實現作弊提供了方便。為了防止舞弊現象的發生,考試的組織者一直在想辦法完善考試程序和強化考試紀律。例如為同一個考試準備A、B兩套答題卡,其區别在于每道題的選項排序不同,以避免鄰座考生傳遞答案;也有人嘗試把不同學科的考生穿插安排在一個考場裡考試。但是從根本上講,防止在選擇題上作弊還是相對比較難的。

(5) 如果超出考試的視角來看待選項式測試手段,我們會很容易地發現它對外語教學的消極影響。在一個具體的社會系統當中,人們對考試所賦予的社會價值越大,那麼考試對教育教學的影響力就越明顯。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将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予以詳細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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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選擇題客觀性的誤解

帶選項的試題并非全然客觀。此類試題的所謂客觀性,主要是指評卷時無需閱卷人行使個人的主觀判斷。但這決不意味着這種試題的内容就一定是符合客觀标準的。無論是涉及詞彙、語法,還是閱讀理解的試題,在編制過程中都可能在對錯的标準問題上摻入出題人的主觀成分。尤其是出題人按照先入為主的意念以及自己基于個人視角而設定的所謂正确答案,有時并不一定是唯一的、無可争議的答案。

首先,編題者設計的四個方案(某中一條被認為是唯一正确的)并非人們可能想到的所有方案。有些更恰當的表達方式或許受出題人的經驗和主觀因素制約而沒有收入選項之中;同樣,出題人所制定的最佳方案并不一定總是語言實際使用當中的最佳表述方式。而那些錯誤的選項如果不是在問題中出現,答題人也許根本想不到。對此現象工作在第一線的英語教師還是有一些相左意見的。如今把考試題拿來當練習材料使用的情況比比皆是。對英語知識尚不穩固的初級學習者來說,經常性的錯誤輸入對他們會起到迷惑乃至誤導的作用,其潛在影響不可忽視。

如果說一個幹擾項由于偏離主題太遠以至于顯得荒唐而減低試題的難度,那麼意思過于接近正确答案的幹擾項則可能引發争議。常常可以見到師生讨論試題時不能相互說服的情況。究其原因,大多是出題人對選項正确與不正确的界限設定得過于微妙。而在這種微細的思辨當中,編題人的主觀臆斷往往反映的比較明顯。

例如在考查詞彙知識的選擇題當中,編題人對詞語的不同理解以及使用偏好會影響他對正确答案的設定。英語的詞彙本來是很豐富的,為表達同一個概念往往有不同的語彙途徑。在确定了題幹和正确選項之後,編題人從浩瀚的詞海之中信手拈來三個似是而非的詞語供被試者辨析判斷。當然,為了保證試題難度,幹擾項與正确答案之間要有相當的混淆性,以增加試題區分度。為了這個目的,編題人把一些不适于使用相關語境但卻與正确方案在意義上非常接近的所謂同義詞拿來作幹擾項。而問題往往就出在這裡。由于選項之間意義過于接近,有時會出現一個方案在編題人眼裡不正确但在他人眼裡卻可以接受的尴尬局面。

這樣的編題理念簡直可以用思想僵化一詞來加以形容。因為在平時的教學當中,每當遇到英文作品裡出現超出習慣或常規的詞彙時,我們的教師常常提醒學生這是作者為達到特殊的修辭效果而對語言進行創造性使用的範例。然而當我們評價學習者語言能力的時候,卻如此苛刻地墨守成規。這不能不說是我們的考試理念的悲哀。當然,我們作為非母語使用者理所當然地要遵循母語使用者的言語習慣,況且考試總要有一個标準。但問題是我們不應該把語彙辨析搞到近乎苛刻的細微程度,以至于人們時常就一些在母語使用者看來都能講得通的不同方案上争執得面紅耳赤。這樣做并沒有明顯的益處,隻能浪費師生的時間,限制學習者的原創精神,并且可能把外語學習引入歧途。

“客觀”試題的主觀性在語法知識範疇裡也每每有所暴露。不過這裡的主觀性并不主要體現在試題的選項上面,而是在于語法試題所覆蓋的語法知識成分的合理程度上。語法,顧名思義,體現語言使用規律。學習一門外語,當然有必要掌握它的規則。從實際意義上講,這個語言當中越重要的規則,也就是那些使用頻率最高的規則,學習者就越應該首先掌握好。那麼,當我們考查學習者的語法知識時,理應首先看一看他們對這些常用規則掌握得怎麼樣,其次才是那些用得較少的規則。而現在的情況卻不是這樣。基于長期以來揮之不去的“考語言就是考難點”的思維定式,再加上不肯擯棄先天就有降低測試力度的弱點的選擇題,還要實現考試的區分功能,于是我們的語法考試便一直把考查目标設定在高難度知識點上。這些高難度知識點所體現的大多是人們不經常遇到或使用的語言現象。把大多數人(包括母語使用者)不必首先掌握的語言規則拿來考查那些需要首先掌握最基本語言規則的外語學習者,這一舉動本身體現的就是關于語言教育的不合情理的主觀性。

當考試體系當中的不合理性反過來影響教學的時候,問題就可能更加嚴重。現在我們的學習者當中就不乏“紙上談兵”者。他們能判斷很難的語法題,卻寫不出哪怕是很簡單的正确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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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當前對選擇題的濫用

自上世紀80年代至今,在三十幾年的時間,以選擇題為代表的測試方法在我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其現實的影響力和使用規模已遠不是其他國度可以相比的。一九七七年我國恢複高考後的第一場考試,采用的基本上是傳統的試題形式。在一九八0年以後的高考中,英語試卷逐漸較多地采用了選擇題。剛開始的時候選擇題也是由人工批閱的。進入九十年代以後,選擇題部分基本改由光電設備自動閱卷評分,非選擇題則由相對少量的批卷人員評卷。由于片面追求考試效率的緣故,我們對選擇題的依賴似乎越來越嚴重。例如高考英語考試裡的客觀題已經占到試卷總分的近77%。

本來,外語測試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朗讀、背誦、複述、問答、交談、看圖說話、聽寫、默寫、造句、改寫、填空、筆答、寫作、翻譯等等。這些當今仍然為世人所用的語言測試方法,每一種都有其特定的優勢。當然,和選擇題一樣,它們也都有各自難以逾越的局限性。因此不能說那一種方法就是唯一理想的外語水平檢測方式。如果考慮到一項重大考試長期的、超出其自身功能的社會影響力的話,則更應該根據實際需要,照顧到多方面的合理因素,充分發揮不同測試方法的優勢。那種極易在外語教學領域導緻千篇一律現象的所謂标準化考試傾向,從根本上反映出我們在語言測試理念上的片面性。

這些年來,國外英語測試研究領域的理論思潮一直是在發展着的。繼選項式客觀試題興起之後不久的七十年代,歐洲就出現了與離散式客觀測試理念截然相反的整體語言測試理論。後者認為:(1)語言的使用是整體性的,是結合具體情景的;(2)考查學習者的外語能力并不一定要針對語言難點,而應該通過檢測他們預料語篇進程的能力。在新思潮的啟發之下,英語測試界重新審視了傳統考試方法聽寫的作用,建議更多地采用整體測試手段。受格式塔心理學派的影響,又推出了一種新的考試理念 — 完形填空。後來随着交際法教學的推廣,九十年代的英語測試領域裡又出現了交際法測試的新嘗試。

回顧我國二十年來英語語言測試的進展情況,頗耐人尋味。自從選擇題随托福考試傳入我國,其合理性雖然不時受到理論界的質疑,但其權威性卻始終絲毫未被動搖;國外英語測試領域前前後後的理念變化并沒有能夠對我們的大規模英語考試造成實質性的影響。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有關完形填空的推廣情況。應該說填空題對我們來說本來就不是陌生的,所以英語的完形填空題一經傳入,就很自然地為我們所接受,當然也豐富了我們的英語測試手段。不過,我們對外來的完形填空做了兩個方面的重要調整:一是不采納原始完形填空的随機删除單詞方式,而是根據出題人的意願來删詞設空;二是最終采納了完形題配選擇項的方式。尤其後一項舉措反映了我們的實踐智慧——把本來在理念上相互矛盾的兩種事物:體現整體思想的完形測試和代表結構主義的離散式選項自然地融合為一體。而另一方面,這也反映出我們對選擇題的鐘愛。

對比一下我國英語測試的關注點和國外理論界近年來的熱點課題,可以發現我們對外語測試所涉及的語言學方面的理論是非并不在意;我們最感興趣的是考試的效率問題。在沉溺于選擇題給考試帶來的方便的同時,我們并沒有對它的不足之處乃至弊端予以充分的認識和警惕。這種情況多少反映了我們在外語測試理論研究方面的盲目性。由此而産生的嚴重後果是,單純追求考試效率的思維定式正在對我們一直向往并倡導的素質教育起到嚴重的妨礙作用。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6

二、選項答題方式對素質教育的妨害

提到素質教育,自然使人想到應試教育,因為素質教育就是針對一段時間以來日益嚴重的應試教育問題而提出來的。但是,要克服應試教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對此我們已經努力多年,但應試教育傾向仍然存在,在某些領域甚至有增無減。這一現象的确令人費解。于是在審視這一問題的時候,有人把應試教育與“應試”等同起來,進而否定考試本身。例如有的地方還做過取消考試的嘗試。事實上,教學過程是離不開評價的,而評價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考試。因此,把考試和素質教育對立起來是缺乏根據的。

教育從來就不是一個孤立的事物;它是人類社會發展機制的一部分。僅就其為社會服務的功能而言,教育就需要社會對其做出及時的、貼切的評價。從這個意義上說,考試作為教育發展與社會需求之間緊密關聯的重要一環,對實際的教育過程—教學活動發揮着巨大的、潛移默化的導向作用,即人們常說的指揮棒作用。

如果說推行素質教育是我國社會發展的需要,那麼聯結這種需求與教育走向的相關評價手段就應該通過适當形式反映這種需求,以發揮其正确的導向作用。否則,教育的進程就可能出現偏離社會需求的盲目性。那麼實質上主導我國英語教學走勢的重大英語水平考試(如高考)是否在發揮着有利于素質教育的導向功能呢?若依我們當前流行的客觀測試定式為标準,學習者不必非要掌握外語應用技能不可;他們隻要能夠推敲現成的方案,用不論什麼思維方法挑選出題人事先設定的最佳答案就可以了。當然,針對不同範疇的知識或技能的所謂客觀試題在形式上可以有所不同,但它們賦予被試者的任務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那就是:判斷和選擇;不必主動地、創造性地使用語言。這種考試方式如果形成教育評價手段的主流,它的導向作用絕不是有利于素質教育的。

1.選擇題傾向與素質教育理念的沖突

客觀測試傾向對素質教育的不良後效作用并不僅僅體現于整個教育過程完成之後它所提供的反饋。事實上,在不同教育階段的銜接環節上,不良考試的影響力是非常顯著的,尤其是當這些環節受到各種社會因素制約的時候。例如在中學和大學之間,由于受高等教育資源所限,想上大學的人必須經過某種形式的篩選,或者說選拔。

一般來說,這個選拔過程本身在外表上看簡潔明了,甚至整齊劃一。但由于它所牽涉的各種因素之間存在着深刻而複雜的關聯,因此它所造成的後果有時可能是非常深遠的。

如果我們把教育看成是一個大的系統,那麼在中學和大學這兩個分系統之間,由于社會資源所限,有一個中斷的環節需要評價體系來銜接。從這個意義上講,教學和測試乃是教育體系當中兩個不可缺少的過程。但是這兩個過程對于教育的功能是不同的。教學是教育得以實施的核心手段,因此在教育體系内它理所當然應該占據主導地位。而測試則最終應該是為教學服務的,應處于輔助的地位。

然而在各種關系相對穩固的教育大系統當中,對階段性教學實質上起到評價作用的人才選拔考試通常具有強大的導向作用。因此考試的質量如何往往是關鍵性的。如果該考試是高質量的,即内容和形式都能準确反映社會對教育的期待,那麼它所實現的教學與測試的關聯就是正常的、和諧的,即:良好的教學通過正常的測試必将導緻良好的成績。此時無論社會資源因素如何有限,結果都是如此。因為通過教學而成就的教育是在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需求;同時也意味着社會的教育資源正在得到有效的發揮。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況。

實際的情形當然并不總是如此。如果考試在反映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方面于内容或形式上有不合理之處,那麼作為被評價的一方很可能及時調整教學策略,以迎合考試;嚴重時該方面可能會不顧自己所灌輸的技能最終是否真正符合社會的實際需要(例如對學生進行應試技能的訓練)。就此現象我們不能完全責備教學一方,因為由于教育資源尚不充足,受教育者必須得到評價體系的認可才能繼續享用教育資源。

我們應該看到,出于自己的天職,廣大教育工作者是期望能夠通過親身的努力來培養學生具備良好素質的。在教育行政部門的号召之下,中學普遍做出了不盡相同的素質教育嘗試。但是在涉及高考的關鍵問題上,大都傾向于為後者讓路。因為按照現今流行的選拔方式,學生如果不能在以選擇題為主導的考試中獲得高分,就不能繼續深造。

我們當然可以想象,未來随着社會物質條件的不斷改善,教育資源與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将得到有效緩解。到那時,想上大學的人基本上都能在合理的時間以可行的方式進入大學學習。此時的前端教育系統會漸漸地與後面的教育系統融為一個完整的體系(就像普及十二年教育以後的初中和高中那樣)。此時的介于兩個階段之間的評價機制即使質量欠佳也不再具有難以抵制的“指揮棒”作用。屆時,在中學推行素質教育就容易多了。

顯然,我們不能等到這一天到來之後才去順順當當地實施素質教育。這種态度是消極的,是國家的發展需要所不能允許的,也是教育先行的曆史責任所不能容許的。事實上,即使在當前教育資源相對不足的形勢下,我們也是可以推行素質教育的。在外語這一領域,關鍵之舉就是首先打破以選擇題為代表的外語考試定式。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7

2.選擇題型的自然産物:偏題和怪題

長久以來,全世界範圍的英語外語考試大都自覺不自覺地沿襲“考語言就是考難點”的測試理念。在我國,由于英語考試的人才選拔功能一直比較突出(包括職稱晉級考試),于是通過試題難度來區分考生水平自然就成為順理成章的趨勢。如果說這一趨勢确為實際所迫而難以人為逆轉,那麼采用什麼樣的方法來實施考試是可以選擇的。應該指出,我們對選擇題的趨從始于某種曆史的随機性,後又因為過于追求考試效率而表現出一種盲目性。因為除了未能充分意識到選擇題的消極後效作用外,考試組織方似乎也從未對選擇題作為水平考試題型的合理性提出質疑。

将選擇方式用于旨在區分考生知識水平的外語考試之中,起碼顯露出兩個難以有效彌補的缺陷。首先是選擇方式本身會大大降低試題的難度。例如同樣是考查學習者對一種常用動詞時态的掌握情況。如果讓考生根據題幹的提示寫出相應動詞的正确形式,這道題還是有一定難度的,足以用于區分會和不會兩組考生。但是如果采用選擇方式,把正确方案與其他三個幹擾項一道擺在考生面前由其選擇,則此題難度就大大降低了,低到過多的考生都能答對此題而使其無法作為試題使用。一般來說,大凡常見的語言規則和現象,如讓學生判斷,都顯得比較容易。

對于從事教育評價的人而言,這裡有一個陷阱:考生能選對的答案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們就掌握了該知識點。在許多情況下,現成的方案為考生提供了暗示。如果我們把能夠做出正确判斷和選擇等同于對語言知識的掌握,當然就隻好去尋求更不容易“掌握”的知識點來考學生。由于能“考”住學生的隻有那些并不常見或常用的語言現象,于是偏題就這樣被大量編制出來。

偏題除了偏離常用語言,還常常體現出題人的主觀性。關于這一點我們在第一部分已經談到。這裡有必要指出它的不良影響。由于偏題大多涉及語言規則之外的特殊情況,類似習題練習多了會把師生的注意力引向各式各樣的“例外”上面,反而忽略了語言當中有規律的東西。再加上千篇一律的“四選一”套路,使中學生的英語學習方式帶有明顯的辨析之風。不少學生于是養成了每遇到一個語言現象時首先要弄明白為什麼不用另外若幹選擇的疑問。我們且不談這種學習方法的利弊,但至少它不是把一門語言當作交際工具來學得的方式。

選擇方式的另一個缺陷反映在選項之間的關系方面。一道題的區分度不是單純靠知識點難度就可以成就的;還必須保證錯誤選項與正确答案之間在形式或内容上有足夠的相似性,以彌補由于給考生提供現成方案而造成的試題本來難度的下降。于是,對幹擾項似是而非效果的一味追求,又産生了另一類特殊試題——怪題。

所謂怪題,顧名思義就是古怪刁鑽的考試題。不過它們往往構思巧妙,頗有“腦筋急轉彎”的味道,令人愛不釋手。考生在判斷答案時常常百思不得其解,而當得知正确答案後卻越想越有道理,内心不禁贊歎其如何巧妙。

就試題本身而論,此類怪題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但是如果不加限制,容易将英語教學引向過于知識化的傾向。不少英語語法習題句子很短,缺乏豐富的語境,實際上就是将句法規則推來導去地演練。這種語言知識與實際運用能力之間還有相當大的一段距離。

怪題出現在閱讀考試中也是比較常見的現象,其載體通常是推斷題。首先,由于推斷題的答案是出題人設定的,并沒有明确的原文依據,因此難以保證避開個人認識的主觀性問題。閱讀實際上是由作者到讀者的信息交流過程的一部分。由于此種交流不同于面對面的交際,因此作者在向讀者群傳遞信息的時候,需要預留與讀者之間可能存在的差異空間(讀者的不同身份和認識背景決定了他們的多樣性)。因此,除了純粹的叙述和說明文體之外,大凡帶有議論和抒發情感的文體,都應該容許讀者在自己的認識及經驗基礎上對文章進行解讀,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那麼作為讀者,出題人和考生屬于平等的身份(當然出題人比考生要高一籌)。因此當出題人設計作者并沒有直接提供答案或線索的問題時一定要格外謹慎,不能僅僅依照自己的經驗來推斷作者意圖,并據此認定自己設計的答案就是唯一正确的答案。

假如推斷題以開放的形式提問,允許考生自拟答案,畢竟還給他們一個表達理解的機會。但我們用的偏偏是選擇題;我們要求考生必須選擇反映自己理解方式的選項才能給分。這的确是不合情理的。

推斷題的幹擾項也非常容易出問題。如果幹擾項所反映的理解方式與原文相差甚遠倒也罷了(這樣的題往往太簡單),但是為了增加難度,出題人将自己頭腦中能夠想到的似是而非的觀念作為幹擾項使用。有時幹擾項與正确答案之間隻有“一念之差”,似乎這樣的試題才有難度。可是問題也恰恰出在這裡:根據其他人的理解,某個幹擾項也許就是一個解釋得通的合理答案。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8

3.練習題選項化導緻教和學相脫節

對于我國絕大多數在校中學生來說,外語學習的主要途徑是學校的常規教學活動。由于語言既是一套知識體系同時又包括多項技能,要掌握它就必須經曆卓有成效的實踐操練和複習鞏固,因此外語教學過程當中的練習環節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般來說,練習環節包括師生在課堂上開展的多種活動和課後學生要完成的作業。學校根據教學需要而定期安排的階段性複習和測驗往往也起到練習鞏固的功用。至于練習的内容,當然應該與教學實際相關聯;練習所采納的方法則應當以内容為根據,不拘形式,講求實效。總之,實施練習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學生對已經學過的知識予以思辨和再認識,并力圖創造性地加以運用,藉此不斷鞏固知識,積累技能,逐步達到對語言的融會貫通。由此可見,練習環節和教學内容應該是和諧統一的。

但是目前在我國的中學英語教學體系當中卻存在着一種異化的傾向,那就是練習環節越來越脫離教學實際,越來越明顯地向高考體系靠攏。應該明确指出的是,這種不正常趨勢對包括培養學生外語實際運用能力在内的素質教育來說是非常不利的。這一問題應該引起廣大外語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視。

一些年來,單純追求考試結果的應試心态驅使教學部門将目标考試所采用的選項式題型盲目照搬到練習體系之中,以為采用這種表面上極具針對性的訓練手段便可以幫助學生獲取理想的考試分數。這實際上是教學理念的誤區。這個誤區的集中表現就是把考試(包括考試所采納的方法)與日常的教學和練習環節混淆起來。不少地方甚至把考試和練習幹脆等同起來。

事實上,把選項式客觀語言測試手段照搬到英語教學的練習當中是盲目的。因為從測試機制上講,選項式客觀測試屬于間接測試行為。其間接性在于考試過程中有一個轉換機制,即:考生并不直接向考官展示自己的語言知識或技能,而是選擇一個已經提供好的可以代表自己意願的方案,并以某種符号将其标示出來。如前所述,此方法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做到在考試的閱卷評分階段無需閱卷人做出主觀的判斷,藉此保證對所有試卷按統一的标準進行評價,以充分體現語言測試的客觀性和公平性。作為考試手段,此法尚有優勢;但當其用于教學,則盡顯其害。

道理很簡單:借鑒所謂客觀測試方式的選項式“練習”題在教和學之間形成一道完全不必要的人為屏障。本來,教師對學生學習情況的了解應該是越直接越好。例如在批改由學生自己寫出答案的作業時,教師可以比較直接地了解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而通過批閱選擇題教師卻無法了解到這樣的信息。

可以說,教師利用多項選擇題來配合教學是繞了一個沒有意義的大彎子。例如要考查學生掌握某個動詞時态的情況,我們完全可以提供動詞原形,讓學生根據句子的語境寫出動詞的适當形式。可是我們偏偏不這樣做,非要提供四個選項不可,讓學生劃A、B、C、D來表達自己的判斷,然後教師再根據劃圈的字母來了解學生的答題情況。

在實際的教學過程當中,教師隻知道學生對哪個選擇題答得對或錯顯然是不夠的,因為答案中隐藏着許多未知的情況。當然,教師在習題課上還要講解試題,屆時也可以通過學生的表現來了解一些情況。不過他們畢竟已經失去了在閱卷時就可以直接了解自己學生的機會。令人遺憾的是,對這種事倍功半的做法已經習以為常的教師們如今也很少提出質疑。

教學脫節現象也表現在教學和練習的内容方面。目前許多學校為配合教學而使用的練習材料,包括單元訓練、階段性複習、測驗,乃至一些課後補充作業,大多選自現成的應試輔導書。由于這種輔導書一般是依據《教學大綱》的總體規劃編寫的,并不與實際教學有直接的關聯(有些甚至僅僅圍繞曆年考試當中出現的知識點),因此過多使用這樣的材料就會造成練習環節與教學内容貌合神離。教學和練習的脫節顯然破壞了正常的教育規律,同時也會在一些師生當中造成思想混亂,使本該認真對待的課程教學遭到冷落。

為了把教學搞好,英語課教師本應該結合教學進展情況編制出專門給自己學生使用的測驗題。當然,現在提出這樣的要求似乎不太現實。在一項調查中不少教師在回答“為何做練習時首選選擇題”這個問題時,他們的回答是:節省時間。事實上,編制出像樣的選擇題是相當費力耗時的。那些教師之所以認為省時間,是因為套用的是現成的習題集。由此可見練習環節與教學實際相差有多麼遠。

當人們大量采用選擇題作為練習方式的時候,很少注意到它作為幫助學習者鞏固所學知識的手段,其效率是多麼的低下。有些學校甚至從高中一年級開始就往練習中導入高考題型,同時加入曆年高考涉及到的知識點。由于不少知識點學生還沒有學過,所以他們在做練習時出錯率很高,并且常常是一錯再錯。事實證明,靠做選擇題來促使學生掌握新知識是得不償失的。在學生通過正規的教學活動學會一項新知識之前,習題中的幹擾項已經向他們提示了多種錯誤的信息。

此外,學生通過做選擇題來練就語言,不僅知識基礎不牢固,也不利于培養語言的使用能力和創新能力。不少學生學了多年英語,也能在大型考試中得到不錯的分數,但是離開了選擇題甚至不知如何動筆回答問題。

總之,練習環節與教學實際相脫節從根本上講違反了教育規律,不利于培養學生創造性運用英語的能力。以長遠的觀點看,此趨勢若不糾正将不利于我國基礎階段英語教學的健康發展。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9

4.無助于淨化考試風氣

如果說考試方法不當容易引發作弊,也許大家暫時難以認同。但是如果說考試使用選擇題則易于作弊,卻是不争的事實。自選項式客觀語言測試法面世後不久,西方就有學者意識到它的這一薄弱之處。的确,代表正确答案的A、B、C、D符号是很容易傳遞的。例如曾經有人通過打手勢傳遞信号。随着通訊技術的多樣化,在選擇題上作弊變得既方便又更具隐蔽性。近幾年在國内發生的考試作弊案已經暴露出這方面問題的複雜性。

為了防止舞弊的發生,施考一方一直在動腦筋,圖良策。例如設置A、B卷:把内容完全一樣的試卷按兩種不同方式排列各題的選項順序,形成兩套在答題卡上無法對照的方案;考試時把選項排序不同的兩樣試卷發給相鄰的考生。諸如此類的辦法總能克服一些具體問題,但終究無法有效彌補選擇題先天在反作弊方面的弱點。

當然,作弊本是錯誤的行為。把作弊這種不良行為與本來無辜的考試方法聯系起來多少容易使人感到有些牽強。但是如果把考試作為一個系統來看待,那麼考試方法自然是這個系統中的要素之一。因此,在克服考試舞弊現象方面,考試方法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換言之,考試方法在避免作弊的任務當中是可以有所作為的。例如,對于考試中出現的作弊行為,我們當然應該予以懲戒。然而也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以符号代替文本的答卷模式也使閱卷者對違紀答卷的甄别變得困難,而且通過抄襲的“答對”率越高,越難以定性為雷同;若采用直接答題的方式,考生之間的雷同卷是很容易判定的。

關于考試舞弊的問題,人們最容易看到的是舞弊對考試成績準确性的破壞。這當然是嚴重的問題。但考試舞弊現象對教育的消極影響和對社會風氣的毒化作用,是更應該引起人們關注和警惕的。确實,每當有考試舞弊的醜聞訴諸報端,都會在關心祖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廣大人民心中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

在克服考試作弊的問題上我們也常說要既治标又治本。不過關于如何治本的問題,人們自然有不同的想法。我們認為在根治考試作弊這個問題上,治本并不隻是意味着如何提高考生群體的道德修養和誠信素質,以使其在考試時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治本應該是多方的努力,其中措施之一就是改善考試方法中不科學的成份。既然用符号作答案的試題易于抄襲,我們就應該考慮改善考試方式。例如把适量的考試題改成由學生直接回答,情況就會有所緩解。

教育的職責是為社會培養未來的有用人才。在教育的過程當中通過杜絕舞弊來逐漸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情操和誠實守信的公民意識,這無疑是素質教育的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10

5.選擇題的片面人文理念

無論是傳統意義上的考生“客觀”答題然後由考官“主觀”評卷,還是後來發明的考官“主觀”設置候選方案、考生經過判斷做出選擇之後再由機器“客觀”評卷,反正這個過程裡的“主觀”性是無法逃避的。不過,甯可把主觀性放在哪一個環節上,卻反映了不同的人文理念。

如果追求考試的表面公正性,即分數的可信度,我們就采用第二種“主觀設題客觀評卷”的外語測試方式。這樣做一方面限制了考生答題多樣化的麻煩,也排除了評分過程中人的因素的參與。此外,由于以選擇題為主的試卷考點明确,題量較大,可以産生足以區分考生水平的不同分數,因此比較适合用在選拔不同層次人才的水平考試中。但是此種考試方法如果用得過多過泛,會造成不良影響。在我國的具體條件下,這種不良影響已經得到了證實,那就是本文旨在提醒大家關注的選擇題給素質教育帶來的危害。

至于第一種所謂的主觀考試方式,其強弱之項幾乎恰與選擇題考試相反。但是如果我們能夠适當地接受評分過程中人為判斷因素的合法性,其它問題似乎都可以迎刃而解。其實在客觀考試方法傳入我國之前,我們對人為評卷的方式是完全自然地接受的,并且積累了許多可以引以為自豪的經驗。可是近些年來我們卻越來越依賴機器。然而,在這個變化過程當中我們并不是十分清醒的,以至于如今當我們發現自己已深陷其中時,想要自拔卻感到如此艱難。

我們現在必須重新審視這個問題,并采取改弦更張的措施。這樣做的一個理由是:為了推動素質教育,我們必須通過縮減客觀試題的使用量來改善外語考試對教學的杠杆作用。而另一個理由就是:通過增加測試過程中人的因素的參與來體現以人為本的時代精神,這也是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

我們必須認識到,在教育及其相關評價(即考試)這個問題上,學生是主體,因為他們畢竟是我們辦教育的根本和目的所在。至于如何評價他們的水平(實施考試),我們必須要顧及他們受教育的最終效果——高分低能是我們都不想看到的。通過前面的讨論,我們已經可以得出一個比較直觀的結論:過于依靠機器來評分的考試終究不利于素質教育。

如果說不過分依靠機器來評分的考試不會不利于素質教育,那麼在現實條件下适當增加人的因素在評分機制中的作用,這樣做行得通麼?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不妨讓我們暫時跳出英語考試的圈子,設想另一種有象征意義的考試過程:在評價藝術人才的考試中,一個方案是先請大師設計幾種方案然後讓弟子們品評;品評者與大師原意一緻的就算正确,可以得分。這就相當于目前流行的客觀英語測試方式。另一個方案是大師讓徒弟們自己動手制作作品,然後由大師來品評。這第二種情況就好比所謂的主觀測試。回到英語考試的話題上,我們有什麼理由不相信大師(考官)判斷弟子(考生)作品優劣的能力呢?在外語考試中刻意排除人的評判行為,其合理性其實并不是像它外表給人的印象那麼顯著。

假如人們擔心大師在評判弟子作品時由于社會不良因素的幹擾難以保持公正,那麼我們可以請兩位以上的大師來品評,或者在品評時不讓大師知道作品出自何人之手。這些措施并不新,也不難,都是我們已經成功運用過的。關鍵是要看我們是否肯放棄對客觀測試手段的迷信和過分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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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擺脫選擇題負面影響的途徑

我們必須看到,現階段在我國,大規模考試正強有力地引導着基礎乃至高等教育的走向。這是不争的事實,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現實規律。而在這樣一種情勢下,以選擇題為主導的外語測試向正在潛移默化地誤導廣大英語學習者的學習進程,窒息他們創造性使用語言的欲望。對此如果我們繼續聽之任之,後果将是非常消極的。打一個比喻,當前流行的千篇一律的選項式英語試題頗有些類似我國古代文壇上曾經風行過的“八股文”。關于“八股文”,《中國大百科全書》有一段描述令人回味:

明清兩代,八股文是幾乎所有官私學校的必修課。從童試到鄉試、會試都要用它。不會寫八股文,就無法通過科舉考試,就難以得官。而八股文的唯一用途,即在于應付科舉,此外毫無實用價值。不論公私文書、文史著作,記事、抒情、說理,都無法采用八股形式。因而人們把它比作敲門磚,中試之後,就棄之不顧。其弊病是十分明顯的。明清時期許多有識之士,均對八股文深惡痛絕。它最後終于被廢棄,是曆史的必然。

在現代,“八股文”這個稱謂曾經被用來諷刺不切實際的形式主義文風。結合現實外語考試當中的一些現象,不難使人聯想到所謂的客觀測試手段與“八股文”之間的相似之處。它給對于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事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的外語教育所造成的幹擾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首先,在英語測試方面,我們必須克服盲目照搬國外考試的傾向。三十多年來,以托福考試為代表的客觀測試方式一直嚴重影響着我們的各類英語考試。這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客觀測試方式的高效性。然而在追求考試效率的同時,我們卻很少考慮一個具體考試的目的與功能。而目的與功能的合理實現正是考試效度的真實含義。例如一張現成的試卷,在它用于具體的考試境況之前是沒有任何效度可言的;所謂效度是指它為實現一個目的而發揮其功能的令人滿意的程度。由此而論,把一種考試或考試方法奉為萬能的理念是幼稚的。事實上,目前在我國流行的國外英語考試都有其符合各自既定利益的明确的目。

首先讓我們看一下托福考試。它自引入之初就是為選拔赴美留學人員這一目的服務的。托福考試的顯著特點包括:(1)以選擇題為主,這樣可以在較短時間内批閱大批量考生的試卷。(2)題量大,以産生較高信度的成績。利用此方式可以從中方便地遴選出少數處于高分段的候選人,而對低分段的考生則不予顧及。(3)由于不設口試,可不派或少派考官到國外的考場。至于被錄取者語言水平的确切反映主要借助于試題的高難度和學術性。

美國的大學雖然依據托福成績錄取了外國學生,但這些外國學生進入美國大學之後,都将和當地學生一樣通過必修的寫作課程及其考試才算符合要求;沒有足夠的英文寫作功底,其他課程也是難以通過的。由于托福體系可以滿足美國大學的需要,所以一直沿用至今。近年來由于英語作為交際工具的功能越來越顯著,托福考試隻重筆試不含口試的弊端已有所暴露。不過,有一點是值得一提的:托福考試并不是美國國内流行的考試。由此可見其明确的目的性。

除了托福、雅思這樣的老牌外國考試,目前還有其它一些名目不同的外國考試在試圖進入我國的社會考試體系。縱觀我國的英語考試發展進程,可以說在自主性方面還有所欠缺。當衆多風格迥然的外語教育思潮彙聚于我國外語教育領域時,如果我們尚不具備體現自己評價理念的測試體系,那将是很被動的事情。考試在評價教育成果、選拔人才、以及搶占教育市場(包括吸引海外留學生)等方面,作用都是關鍵性的。應該意識到,國外的考試機構多年來一直采取擴大宣傳、增設考點、推出新考試品種等手段千方百計地擴大它們在我國的影響。

如果在此種形勢下我國國内的大型英語權威性考試沒有自己特色的話,那麼我們受國外考試牽制的局面會愈加嚴重。因此,确立符合我國自身特點和發展需求的英語測試體系已顯得十分必要。當然,我們作為教育市場的主人,不必采納外國考試機構不斷推出新考試品種的作法。但是我們必須不斷地完善考試内容和方法以增進考試的合理性。就高考英語而言,當務之急是解決考試方法的科學性問題,即努力壓縮四選一式選擇題的比重,合理增加那些對外語教學能夠産生合理導向作用的題型。

适用于英語考試的方法本來是豐富多彩的。當然,每一種方法都有優勢和弊端;沒有哪一種方法隻有優點而沒有缺點。這一事實也恰好說明了根據不同情況和需要合理使用不同考試方法的重要性,因為這樣做可以達到揚長避短的良好實效。如果一個考試在方法的運用上帶有嚴重的傾向性,那麼此種方法的弊端也可能得到過分張揚,而其他方法的優勢卻得不到應有的發揮。這正是我們需要改變選擇題傾向的理由。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12

在實踐的層面,我們可以通過下列途徑改進選擇題泛濫的現狀:

(1)增加非選擇題,弱化選擇題的效應。

針對我國大型外語考試的選項化傾向,有必要大幅度增加非選擇題的比例。在這個問題上有一點是需要首先說明的:增加非選擇題并不意味着增加考試的主觀性,降低其客觀性。無論何種考試,較高的評分客觀性都是人們努力追求的,因為它體現的是考試的公正性。然而多年來對選項試題的依賴使人們很容易将考試的客觀性等同于以選擇題為代表的所謂客觀語言測試手段:似乎強調客觀評分,就必須使用選擇題。這是思想僵化的表現。

外語考試采用筆答方式也是可以達到較高客觀性的。例如針對英語動語形式的考試,如果一道題的答案隻有一個,那麼無論是讓學生判斷選擇,還是讓他們親自寫出答案,其客觀性是一緻的;後者完全能夠保證成績的評價信度(甚至可以達到更高的成績信度,因為考生答卷時沒有猜測的成分)。即使是閱讀理解考試,如果在設計問題時能夠對答案限定得嚴格一些,也是可以保證較高評分信度的。當然,這樣做意味着要用人來取代機器,因此評卷速度會降下來;用更多的人來評卷雖然可以解決時間的問題,但卻要增加閱卷成本。然而為了保證外語教育的健康發展和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加大測試方面的投入終究還是值得的。

(2)适當減少選擇題的分數權重。

目前的英語考試裡當然包括一部分非選擇題。那麼在減少選擇題分數權重的同時增加這部分試題的分數權重也不失為一種權宜之計。控制分數權重實際上是我們都很熟悉的方法,例如在當今英語考試當中由于人們有意淡化語言規則而重視語用,于是減低所謂語法題的分值,而給涉及語言理解的試題以較高的分值。但是從考試的主、客觀傾向性來看,這樣的分值變化沒有實質上的意義。可以考慮适當增加非選擇題的分值。這對英語教學能夠産生一些良好的影響。

(3)增設語言應用類試題。

多年來随着客觀語言測試傾向日趨嚴重,外語考試當中曾經廣為使用的語言應用類試題變得越來越少;相反,考試當中卻充斥着在實際生活當中根本就派不上用場的“四選一”選擇題(前面已經提到此種考題的“類八股”屬性)。事實上,語言應用類試題從形式上講本來是很豐富的,不僅僅限于作文題。例如:聽寫、造句、改寫、概括、回答問題、翻譯句子或短文,等等。尤其是翻譯題,它是反映學習者語言能力的可靠指标,也體現了語言使用的真實性。

(本文首次發表在《高考英語藍皮書——2021年全國高考英語試題評介報告》,2022)

選擇題的講解(關于選擇題的讨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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