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天下》: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于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俗居。
譯:獨自與天地精神相往來,而不輕視萬物,不責問人間是非,而能與世俗相處。
為何用“獨”而不言“我”?何為天地精神?二者如何“往來”?
“獨”,可以釋為“至人無己”的“我”;也可解為“見獨”後的“我”。
在“我”的眼裡,天地萬物是一體的,即“萬物為一”。“道通為一”,“一”即“獨”。我即萬物,萬物即我,我在道中,道在心中。
從具體有限的形而下的萬物,超越提升到無形無限的形而上的“大道”,沒有超越,局限自我,怎見“天地精神”?怎麼“往來”?
“以道觀之”,而非以“我”觀之,否則,“我”與“天地精神”無法往來。隻有突破了“我”,“我”之精神與“天地精神”才可互通,才可“往來”。
何為“天地精神”?人有“精神”,才有生命力。“天地”有“精神”,才能生生不息,造化萬物。“精神”是一種無形的能量或力量,為“人”與“萬物”的存在提供支撐與動力。
莊子又講“精神生于道”,“天地精神”也源于道,好像是道的“分身”一樣。“我”與“天地”的精神本體是同一個,都是“道”。
在此基礎上,“獨與天地精神”同一平台,“相往來”就像演戲,“我”與“天地”皆是同一場大戲的角色而已,底本隻有一個,就是“道”。“我”往來于天地間,就是“逍遙遊”。
“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我與天地同在,同生于“道”,本是同根生,心心相通,故精神可以往來。
“萬物皆備于我”,我也備于萬物,物中有我,我中有物,物我同體,利萬物即利己,害萬物即害己,我又怎能“敖倪于萬物”,輕視萬物不是輕視自己嗎?
“我”不是“萬物”的主人,“萬物”也不是我的工具。齊同萬物,物我兩忘,才是自救之道。
“不譴是非”,老子講“我獨異于人,而貴食母”。在“我”看來,本無是非,是非無定,皆是人為,責問是非又有何意義?不論長短,不說是非,“逢人不說人間事,便是人間無事人”。
“與世俗居”,皆因人間煙火養凡人,凡聖一念之間,放下執念,解脫自在。煩惱即菩提,修行終須事上磨,紅塵即道場,一念覺即是天堂。内在超越,與天地精神往來,外在順應,與世俗凡人共居。虛己以遊世,外化而内不化。
一個人的肉體留在了世間,但一個人的靈魂必須出離世間。因為我們的精神生命屬于宇宙,屬于造化天地萬物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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