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張鵬 李玮)“你的電動自行車沒有牌照?”民警在鹦鹉大道攔江路路口攔下一輛無牌電動自行車。“我有發票、合格證啊!”駕駛員說。
“電動自行車無牌,是不能上路行駛,你的發票還在有效時間,請趕快去辦注冊登記。”民警耐心解釋。随後民警讓駕駛員進行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學習。
據市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專班負責人介紹,打擊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是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十必查”重點之一,在近一個半月的治理過程中,武漢交警對于無牌電動自行上路行駛見一查一,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處理方式。對于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有發票及合格證,叮囑其盡快辦理牌照,并讓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對于無相關手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一律扣留車輛。11月以來,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違法行為5萬餘起,其中扣留車輛2.8萬餘輛。
根據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在本市生産、銷售、使用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标準,經過國家3C認證并标注認證标志。
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号牌和行駛證。未經登記上牌的,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駛。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須随車攜帶行駛證,按照規定懸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補發、換發号牌期間應當随車攜帶臨時行駛号牌。
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買車輛之日起30日内,持車輛所有人合法身份證明、購車發票或者其他車輛合法來曆證明、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向居住地所在轄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并現場交驗車輛。
據了解,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可以預約辦理也可直接現場辦理。市民可通過武漢交警微信提前預約後再去線下辦理,預約後将按照預約時間進行辦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