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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國标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正在嚴格的實施,但市場上出現了一種狀态,就是接娃電動車換成了新國标電動自行車,牌照也上好了,上路行駛卻被罰,很多人不得其解,李子為此搜集了一些相關的管理條例,一起來看看吧。
日常生活中電動車是一種輕巧便利,駕駛操作簡單的交通工具之一,所以更多的人短途出行都會選擇電動車來代步,這接娃買菜也不例外;近期新國标電動車的相關規定嚴格實施,車友們即使更換了電動車,都在使用新國标電動自行車。
衆所周知,新國标電動自行車辦理綠色或者白色的電動自行車牌照,不要駕駛證,根據《電動自行車技術管理規範》中的規定,該類車型提速每小時25碼、整車重量55千克;現在浙江有浙品碼規定,電池為48伏24安規格;北京等地也是嚴格管控,電池48伏20安規格。
面對這種電動車,其實車友們是極其反感的,但迫于管理規定隻能配合,盡管辦理好牌照了,實際使用時卻真的不方便,接娃的車友們就會加裝後座椅,讓寶寶坐着舒服一點,殊不知這種行為是違法違規的,會受到處罰。
根據《電動車交通管理條例》中規定,電動車不得加裝,改裝原來的配置,讓國标車變為非标車;因為随意的改裝或者加裝配件,都會讓電動車存在安全隐患。
問:既然加裝了配件屬于非标車,為何還能辦理牌照。
答:辦理牌照是會嚴格地根據電動車的詳細資料辦理,車友們也不是笨人,都是先辦牌照再改裝的,那就會導緻有牌照也會被罰。
總結:新國标電動自行車是不允許私自加裝配置或者改裝配件的,即使辦理好牌照也不行,交警一旦查到就會被當做非标車來處理。以上來源于小編日常生活常識的積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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