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教育部官網正式發文,同意6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學校,由所在省、區進行管理。
6所獨立學院轉設情況分别為:
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轉設為内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安徽财經大學商學院轉設為蚌埠工商學院;
成都信息工程大學銀杏酒店管理學院轉設為成都銀杏酒店管理學院;
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轉設為南京傳媒學院;
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轉設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轉設為西安工商學院。
教育部關于同意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轉設為内蒙古鴻德文理學院的函
教發函〔2020〕16号
内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商請将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轉設為内蒙古工商學院的函》(内政函〔2019〕120号)和内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商請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轉設後學校名稱的函》(内教發展函〔2020〕6号)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有關規定以及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轉設為内蒙古鴻德文理學院,學校标識碼為4115014205;同時撤銷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的建制。現将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内蒙古鴻德文理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由你區負責管理。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辦學定位于應用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四、學校全日制在校生發展規模為12000人。
五、内蒙古師範大學與内蒙古鴻創科教有限責任公司應逐項落實雙方簽訂的《關于内蒙古師範大學鴻德學院轉設工作及辦學善後事宜協議書》條款,以保證過渡期内學校平穩、健康發展。
六、我部将适時對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辦學行為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
望你區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和支持,督促舉辦者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堅持公益辦學導向,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内部治理結構,健全資産管理和财務會計制度,規範辦學行為,不斷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教育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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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教育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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