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障礙怎麼理解

障礙怎麼理解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6 21:52:54

障礙怎麼理解?2011 年我國《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對殘疾的定義為:身體結構、功能的損害及個體活動受限與參與的局限性為了使在崗的障礙支持工作者能夠對接本土情況,手冊沿用了部分我國對殘疾的分類與定義,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障礙怎麼理解?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障礙怎麼理解(障礙及障礙者的定義)1

障礙怎麼理解

2011 年我國《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對殘疾的定義為:身體結構、功能的損害及個體活動受限與參與的局限性。為了使在崗的障礙支持工作者能夠對接本土情況,手冊沿用了部分我國對殘疾的分類與定義。

世界衛生組織對障礙(殘疾)的描述為:“障礙(殘疾)是一個總稱,包括損傷動受限以及參與的限制。損傷是身體功能活結構方面的問題;活動受限是人在執行任務或行動時遇到的困難;而參與的限制是參與個人生活時遇到的問題”。

2011 年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世界殘疾報告》中對社會環境方面的障礙進行了總結和歸納,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不健全的政策和标準。政策的規劃常常忽視障礙者的需求,而有關障礙的政策和标準也往往得不到實施。

2. 消極的态度。一些觀念和偏見造成障礙者在接受教育、就業、衛生保健、社會參與等方面的障礙。

3. 服務提供環節存在的問題。首先,障礙者很容易因衛生保健、康複、支持和協助方面的服務缺失而受到傷害。其次,服務缺乏協調、人手不足以及工作人員能力不足都會影響對障礙者服務的質量、可及性和适當性。

4. 資金匮乏。缺乏有效的财政支持成為障礙者接受持續服務支持的主要障礙。

5. 無障礙設施缺乏。許多建築環境、交通系統和信息都沒有實現對障礙者的無障礙化。

6. 缺乏協商和參與。許多政策的制定都沒有障礙者的參與,不能影響決策。

7. 缺乏資料和依據。缺乏有關障礙的數據、資料,不了解影響障礙者生活的環境因素,将很難采取适當的措施保障障礙者的權利。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1對殘疾的定義為:殘疾是一個演變中的概念,是人的身心功能障礙與阻礙他們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的各種态度和環境障礙互相作用所産生的結果。

而《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提出的“合理便利(Reasonable accommodation)”原則,要求在社會障礙消除方面,要根據具體需要,在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的情況下, 進行必要和适當的修改和調整,以确保障礙者與其他人在平等的基礎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權的基本自由,以消除社會障礙。

我國對殘疾人的定義為:在精神、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障礙, 全部或部分喪失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及第二次全國殘疾人(障礙者)抽樣調查推算,2010 年末我國障礙者總人數 8502 萬人。各類障礙者的人數分别為:視力障礙 1263 萬人;聽力障礙 2054 萬人;言語障礙 130 萬人;肢體障礙 2472 萬人;智力障礙 568 萬人;精神障礙 629 萬人;多重障礙 1386 萬人。各障礙等級人數分别為:重度障礙 2518 萬人;中度和輕度障礙者 5984 萬人。

我國台灣地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對障礙者定義為:身心障礙者,指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緻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生、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鑒定及評估, 領有身心障礙者證明。

那麼,沒有領取證明的身心障礙者是否就不屬于這一群體了呢?其實,和内地發放的“殘疾證”一樣,對障礙者進行頒證主要是方便管理,包括與一些福利制度的運行挂勾。西方更加粗放一些的研究者認為,自我認知和公衆認知中均被視為存在障礙,即為障礙者。

  • 此文轉載自《障礙者支持手冊》,版權歸屬于ADI 發展研究所。

#你身邊的無障礙#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