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個說文解字?有關“的”的話題,前面已經談了不少,不過,前文都是從用法方面來談的本文着重從“的”字使用過程中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談起,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100個說文解字?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有關“的”的話題,前面已經談了不少,不過,前文都是從用法方面來談的。本文着重從“的”字使用過程中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談起。
先來看看“的”和“底”的一些情況。
在“五四”白話文興起之後,在句子中表示領屬關系的結構助詞,一般都是“的”和“底”通用,這種情況一直到上世紀三十年代。後來,“的”完全取代“底”,成為表領屬關系的唯一的一個結構助詞。
其次是有關“的”和“地”的用法區别。按理說,這兩個結構助詞在用法上是混淆不了的,“的”表領屬關系,一般用在名詞之前;而“地”則是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表狀态的。但也有容易混淆的時候。在動詞用來作主語、賓語或表語的時候,尤其是在主謂短語裡。例(1)還要時時刻刻提高警惕,對反革命進行長期(的)鬥争。(2)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迅速(地)轉入反攻,使反動派驚慌失措。按照一般人的語感,例(1)用“的”好些,例(2)用“地”好些。
就“的”自身的運用來說,誤用之處,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不該用而用了,顯得贅餘。很多地方是習慣上不用“的”字的。如果表領屬關系的詞語和後面的中心語在語義上聯系密切,就可不用“的”字,這些詞的詞義已經專門化,不用“的”字也一看便知,且讀起來更順暢。如:龍井茶/語文老師/制藥廠/流動資金/裝配車間/重工業/絕對真理/公共浴池/農業機械等。這些詞語,如果加上“的”字,反而讓人覺得不習慣。
在名詞和副詞中間,一般也不用“的”字。如:平均每月舉行兩次(的)展覽。這個“的”字就是多餘的。包括“地”也一樣,在某些副詞之後,一般也都不用“地”。例:(3)有些沒有批判能力的人,聽了之後到處散布,正好(的)給帝國主義當了義務宣傳語。(4)突然(地)停電了,屋子裡一片漆黑。上述二例中的“地”,就是多餘的,不需要用。
再舉一個例子。在《語法修辭講話》中,作者舉到這樣一個例子。(5)她是我們隊有名的勞動模範,每個月的工作都要超過預定計劃的百分之四十五到百分之一百三十。作者的評論是:說這個勞動模範的工作隻超過預定計劃的百分之四十五,那還不是沒有達到預定計劃的一半嗎?為什麼值得表揚呢?這裡顯然是多了個“的”字,原意是指超過的部分有百分之四十五。這個“的”的有無,真是天壤之别。
其次是該用而不用。例:(6)提高城鄉人民熱愛祖國情緒。(7)另外還有個别階級異己分子也乘機混入我們黨内。上述二例中,(5)例的“情緒”之前應有“的”字,(6)例的“個别”之後也要加“的”字,這樣,句子意義才明朗,讀起來也才顯得順暢。否則語義不明,也不順暢。記得有一年高考語文試題中,還要一道題就是專門考察“的”字運用的正誤,哪個句子裡的“的”字必須有,哪個句子裡的“的”字可以不用。看來這個考察也很有意義。
最後附帶說一下“的”和“得”的區别。
需要把“得”和“的”的用法區分清楚。“得”主要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以及它們的短語之後,起補充說明的作用,在句子裡一般充當補語成分。具體來說,有兩個作用。一是表示某種可能性。如,“容得下”。二是表示動詞或動詞短語所表示的結果或程度。如“站得高、看得遠”;戰士們把敵人打得潰不成軍。這個”得“也常常被人們寫成”的“字。但這兩個字如果寫成一個字,就有可能産生其義,使讀者誤解。例(8)大家都說寫得好,刻的沒有寫的好。句中,前一個”寫得好”是動補結構,“好”在句中作“寫”的補語,補充說明“寫”的程度;而後一個“寫的”,則是一個“的”字結構,是一個名詞性特殊短語,不能用“得”字。
順便說一個有關“的”的問題。“------似的”在句子裡往往表示一種狀态,表示某種情狀,預定俗成的寫法就是“------似的”,而有人寫成了“------似地”,不合語言運用的約定俗成,應該是一種誤用亂用。
語言的運用往往隻在細微處,我們不得不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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