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電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有專家建議,對演藝人員也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凡是沒有注冊登記的,規定各類平台均不予錄用”。
在聽到這消息的時候,小編還是很高興的。
但是轉念一想,專家果然不愧為專家,說出來的話就跟專家說得差不多一樣。
簡直就是聽君一席話,勝讀一席話。
您擱着擱着擱着說啥子廢話呢?
小編前段時間也發表過一篇類似的文章,網友們也是紛紛出謀劃策。
不過小編覺得,無論是專家提的這些建議,還是網友提的這些建議,都有些不太容易實現,而且很容易治标不治本。
怎麼說呢?
據小編所知,其實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一些演員上台表演是需要演出證的。不過,随着市場發展,供需關系的調整,演員不再需要持證上崗。
演藝人員跟考公職人員,考老師這些不太一樣,這個職業的特性,讓它注定了很難跟别的行業一樣,用量來度衡這個,要做到持證上崗,必須做到“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等多方面來進行考究,所以就演藝人員持證上崗這個問題是否能夠徹底解決,小編認為還是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的。
就小編所知,橫店的群演,想要報戲,就需要去考演員證。
這也是證,可是這演員證到底有何用呢?又能起到什麼實際性的作用嗎?
不知道網友還記得嗎?
去年‘滴滴打車’也出過一系列的事情,最終‘滴滴’官方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那段時間,小編有幸去跑過一段時間滴滴,恰好知道這件事。
所謂的證,在某些時候,其實到最後實行下來,也不過是交點錢,發個本本就了事了,其實從根本上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成為某些人的撈錢手段而已。
所以個人認為,要提高演藝行業的整體素質,根本不是一個證能夠解決的問題。
有證又如何?無證又如何?
關鍵點還是在提升演繹從業人員的整體素養,隻有素養提上去了,才會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而且小編覺得,現在的演藝圈缺乏監管部門,理應當建立相信的監管部門,或許隻有這樣,真正的根治。
當然這些都純屬是小編的個人看法,當不得真。
那麼網友們,你們覺得現在這個演戲圈,應該實行一種什麼樣的措施來實施呢?
而且在提到這個問題的時候,小編還發現有部分網友留言,不光是演藝人員需要持證上崗,對于現在這個全民直播的年代,對于那些主播,是否也需要實行持證上崗呢?
各位網友,你們覺得持證上崗是否是一個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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