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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什麼要提出可譯性問題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1-27 21:01:44

作者簡介

王向遠 (1962- ),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2017度入選),北京師範大學東方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中華學術外譯兩部著作的入選作者。在《中國社會科學》《文學評論》等發文240餘篇,出版著作20餘部計600餘萬字,譯作10餘部計350餘萬字。結集有《王向遠著作集》全10卷(2007)、《王向遠教授學術論文選集》全10卷(2017繁體字版)。

作者為什麼要提出可譯性問題(譯見王向遠)1

王向遠教授

“譯文學”的概念與體系——諸概念的關聯與理論體系的構建

(本文發表在《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6期,第123-130頁。經作者授權由“外國文學文藝研究”微信公衆号推出。)

【基金: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東方學體系建構與中國的東方學研究”(14ZDB083)】

摘 要:“譯文學”學科建構的基石是若幹學術概念與學科範疇,需要從自古及今、源遠流長的中國翻譯史與翻譯思想史中加以發掘、整合與提煉,還需要将外國翻譯理論與翻譯思想加以參照。為此,在“譯文學本體論”層面上,提出并界定了“譯/翻”、“可翻不可翻/可譯不可譯”、“迻譯/釋譯/創譯”三組概念,以此作為譯文生成的概念;又提出并界定了“歸化/洋化/融化”、“正譯/誤譯/缺陷翻譯”、“創造性叛逆/破壞性叛逆”三組概念,以此作為譯文評價與譯文研究的概念。這兩組概念又都涉及“翻譯度”這個概念。通過論證這些概念範疇之間的邏輯關系,形成了“譯文學”完整的理論體系。又在“譯文學關聯論”的層面上,闡述了“譯文學”與一般翻譯學、與譯介學、與外國文學、與比較文學等相關學科的關聯性,從而确立了“譯文學”的學科定位,論述了其獨特的學術功能。今後,還需進一步強化“譯文學”的理論自覺,使其在翻譯文學研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Translated Literature Study':New Paradigm in Translation Studies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alternative perspectives of researchers, modern Chinese translation stu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models: translatology, medio-translatology and translated literature study. The traditional translatology is language-centred, which sticks to the principle of authenticity to the original; medio-translatology focuses on the medium, the culture and the innovation; and the translated literature study concentrates on the literature characteristics of translated works. This last approach is independent from translatology in the general sense. That is, it has been derived from medio-translatology but bears its unique properties: it has its own set of concepts, which form the basis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Keyword:translatology; medio-translatology; translated literature study; research paradigm;

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歐美,“翻譯學”學科體系建構的瓶頸,就是學術概念的提煉嚴重不足,學科範疇嚴重缺乏,不得不更多地借用傳統的語言學、文學乃至文化理論的概念。這實際上是來自西方的正統翻譯學及其思想創造力衰微的一種表征。我國現代翻譯研究理論的基本概念有 “信達雅”、“神似/化境”等,有來自外國的 “直譯/意譯”、“等值/等效”、“忠實/叛逆”等;當代“譯介學”的基本概念有“創造性叛逆”等,大多借助于外來概念或古人的概念,屬于當代中國學者獨創的概念極為缺乏,而且概念範疇的數量太少,不足以建立一個獨立的理論系統。我們應該努力另辟新徑,改變這種狀況,因而有必要提出“譯文學”的學科構想。“譯文學”的理論體系能否形成,作為一個新學科能否成立,最關鍵的是能否提煉出屬于自己的獨特的學術概念,能否把這些概念用作“譯文學”的學術範疇并闡明諸範疇之間的邏輯關系,為此,首先要将諸範疇提出來并予以界定,再簡要勾勒出諸種範疇之間的邏輯關系,最後簡要說明“譯文學”與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關系,由此形成“譯文學”的理論體系結構示意圖,并以此統領整個“譯文學”的闡述與建構。

一、“譯文學”關于譯文生成的概念

“譯文學”作為以“譯文”為本體的學科,作為“譯文之學”[1] ,必須首先從理論上闡明譯文生成的内在矛盾運動,揭示譯文生成的方法、途徑和過程,這就需要創制關于譯文生成的一整套概念。為此,就需要從最原初的一個概念———“翻譯”的辨析入手。

(一) “譯”與“翻”

“翻譯”作為從原語到目的語内在轉換運動的概括,不僅是一個學科的名稱,也是關于譯文生成的最基本的概念。“譯文學”需要對“翻譯”這個概念加以反顧、再審視和再認識。在這個問題上,就需要打突破西方翻譯學“翻譯”定義的束縛禁锢。拉丁語的 “trans latus”及來自拉丁語的英語“translate”一詞,原義都是“擺渡”、“運載”的意思,指的是從此處到彼處的平行的運動和輸送,這是對于在西語系統内進行語言轉換的狀态過程的描述與概括。在這裡實際上并沒有翻山越嶺的“翻”,隻有一種平行移動的“譯”或“迻譯”的運動。當我們把它們翻譯成“翻譯”的時候,實際上已經加入了中國人對“翻譯”的獨特理解。

考察中國古代翻譯史,可以看出中國傳統的“翻譯”概念,實際上是由“譯”與“翻”兩個概念合并而成的,是對“譯”與“翻”兩種語言轉換方式及譯文生成方式的概括。漢語的“翻譯”概念,在中國翻譯發展史上有一個漫長的、逐漸的形成過程。東漢之前,由于漢民族與周邊“夷狄戎蠻”之間語言的隔閡,沒有後來的梵語與漢語那樣差别巨大,因此在轉換過程中,不太需要幅度很大的“翻”。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對翻譯的認識用一個“譯”字即可概括。東漢以後,梵漢翻譯的實踐,使翻譯家們開始意識到在“傳”、“譯”或“譯傳”中,還有一種空間立體的大幅度“翻轉”式的解釋性的交流與置換活動,并名之曰“翻”,并由此産生了“翻譯”這一概念。進而模模糊糊地認識到,雖然 “譯”中有 “翻”,但 “翻”與“譯”是兩種不同的手段與活動,兩者相反相成、互為補充。如果說“翻”是站在原作對面的一種模仿,那麼“譯”就是站在原作旁邊的一種傳達。 而且“翻”與“譯”的問題跟“文”與“質”的問題也密切相關,用“譯”的方法産生的譯文往往是“質”的,即質樸的;用“翻”的方法形成的譯文往往是“文”的,即有文采的。又認識到有些東西是“不可翻”的,例如玄奘提出了“五不翻”的主張,是因為原文中有的詞的發音具有神秘、神聖性,或者一詞多義,或者漢語裡原本就沒有對應的詞等等,這些“不可翻”的情況隻使用“譯”的方法。這樣,我們就可以在中國傳統的“翻譯”這一概念中,發現古人對跨語言、跨文化交流的途徑、方法與功能的思考。“翻”若翻轉,在這一點上,倒是日本人的體會與表達似乎更為細膩些,日語中“翻譯”(翻訳)又寫作“反訳”(反譯),似乎體悟到了“譯”需要“翻”,而與原文是“反”的關系。翻譯正如将手掌翻(反)過來一樣。這在世界翻譯理論史上,恐怕也是最早的發現。總之,中國古代翻譯家及翻譯理論家對“翻”的發現,對“翻”與“譯”兩者辯證關系的認識,最終導緻了“翻譯”這個相當科學、又相當藝術的概念的産生,并寄寓了豐富深刻的譯學思想。但是,一直以來,翻譯研究界對傳統譯論中“翻”的理解一直遠遠未能到位,也沒有專文對此加以讨論,從而制約了人們對“翻譯”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

“譯”與“翻”二字,也是譯文生成的基礎概念或母概念,其他概念都是從“譯”、“翻”中衍生出來的。

(二) “可譯/不可譯”與“可翻/不可翻”

“譯”與“翻”的區别,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其中最重要的價值之一,就是可以以此來觀照并解決中外翻譯理論史上長期聚訟紛纭、莫衷一是的關于“可譯/不可譯”的論争。

翻譯史上的“可譯/不可譯”的讨論與争論,反映了翻譯家和翻譯理論家對翻譯活動的可能性與局限性的體察與認識。中外現代翻譯史上的“不可譯”論,主要體現在文學翻譯領域,尤其是詩歌翻譯中。說詩歌“不可譯”,一是詩歌“音聲”的不可譯,二是文體、詩型不可譯,三是特殊語言修辭不可譯,四是風格不可譯,五是文學之“味”不可譯。但是,“不可譯”論者對“譯”的理解是狹義的。他們隻關注了文學 (詩歌) 的外部形式,因為無論是音聲、文體、詩形,還是風格,都主要是呈現在外部的東西。要把這些東西通過“譯”的方法,平行迻譯到另外一種語言中,當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主張 “不可譯”。但他們卻沒有意識到,翻譯活動的途徑其實不僅僅是“譯”,還有“翻”。然而在“不可譯”論者的意識中,幾乎沒有“翻”的意識的存在,或者從根本上就否定類似“翻”的行為;而“可譯”論者,或多或少地意識到了“翻”的存在,在具體的描述中也朦朦胧胧地勾畫出了“翻”的輪廓,但卻沒有訴諸“翻”的概念。或者說,已經走到了“翻”的跟前,但是缺乏概念上的理解與确認。于是,“可譯/不可譯”的論争,就斷斷續續持續了百年。殊不知這個問題早已經在中國古代翻譯理論中得到闡發和基本解決,但到了現代翻譯尤其是文學翻譯中,由于受西方翻譯理論的支配影響,中國古代翻譯理論的有關闡釋卻被人忽略了、遺忘了。結果還是“可譯”論者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可譯”論,而“不可譯”論者也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着“不可譯”論,沒有結論,也沒有共識。實際上,在“譯文學”的理論建構中,“不可譯”與“不可翻”相反相成,唯其“不可譯”,所以才“可翻”;唯其“不可翻”,所以才“可譯”。這樣一來,關于“可譯/不可譯”的無休止的争論即可平息。而譯文生成的方法也就有了左右逢源、非此即彼的選擇。“可譯”的就譯,在通常情況下不必“翻”;“不可譯”的就不要硬譯,勢必要“翻”。“翻”與“譯”的結合和配合,使得翻譯擁有了更大、更多的可能性、可行性。

(三) “迻譯/釋譯/創譯”

如果說,上述的“翻”與“譯”、“可譯/不可譯”和“可翻/不可翻”是譯文生成的基本方法,那麼 “迻譯/釋譯/創譯”則是譯文生成的具體方法。

關于翻譯的具體操作方法,學界一直使用的是“直譯/意譯”這對概念。其中“直譯”一詞是中國古代翻譯的概念,指的是直接從梵文翻譯而不經胡文(西語文字)轉移,是“直接譯”的意思,與“轉譯”相對。近代日本人把“直譯”的意思改變了、改造了,再配上“意譯”一詞,以此來翻譯西方的相關概念,形成了“直譯/意譯”這對漢字概念,并傳入中國,一直流行至今。但是這兩個二元對立的概念,看似泾渭分明,實則一直界定混亂、具體操作方法不明,在中外翻譯理論史上長期以來聚訟紛纭、糾纏不清,其中有許多問題令人困惑。例如,“直譯”和“意譯”是對立的嗎?“直譯”和“硬譯”、“死譯”有什麼區别?要把“意”譯出來,就不能“直譯”嗎?“意譯”與“曲譯”、“歪譯”乃至“胡譯”有什麼區别?“直譯”的目的難道不是把“意”(意思)譯出來嗎?“直譯”能否譯出“意”來?“直譯”若不能譯出“意”來,豈不是讓讀者不知所雲,即嚴複所說的“譯猶不譯”嗎?由于這對概念造成了理論與實踐上的諸多混亂和困惑,當代一些翻譯理論家強烈主張摒棄之,但卻一直沒有找到其他詞取而代之。

為此,“譯文學”提出了譯文生成的三個基本概念,一是“迻譯”,二是“釋譯”,三是“創譯”。主張抛棄“直譯/意譯”這個二元對立的概念,并用“迻譯/釋譯/創譯”三位一體的概念取代之。

所謂“迻譯”,亦可作“移譯”,是一種平行移動式的翻譯。“迻譯”是一個曆史範疇。在中國翻譯史上,“迻譯”大都被表述為“譯”、“傳譯”、“譯傳”,是與大幅度翻轉性、解釋性的“翻”相對而言的,指的是将原文字句意義向譯文遷移、移動的動作。“迻”是平移,它隻是“譯”(替換傳達)而不是 “翻”(翻轉、轉換)。“迻譯”與傳統方法概念“直譯”也有不同。“迻譯”強調的是自然的平行移動,“直譯”則有時是自然平移,有時則是勉為其難地硬闖和直行;而“迻譯”中不存在“直譯”中的“硬譯”、“死譯”,因為一旦“迻譯”不能,便會自然采取下一步的“釋譯”方法。

“釋譯”是解釋性翻譯,在具體操作中,有“格義”、“增義”和“以句釋詞”三種具體方法。廣義的格義就是拿漢語的固有概念,來比附、格量、解釋外來詞彙概念。如佛經翻譯用中國固有的儒家道家的詞彙,來釋譯有關佛教詞彙。“增義”是利用漢字漢詞來釋譯原語的時候,使得漢語本來的詞語的含義有了拓展和延伸。例如,在用“色”和“相”來釋譯梵語相關詞彙的時候,便使“色”、“相”的含義有了增殖。“以句釋詞”是在沒有對應的譯詞的情況下,用一句話釋譯一個詞,例如,把日本的“物哀”譯為“感物興歎”等。

“創譯”是創造性或創作性的翻譯,分為詞語的“創譯”和作品篇章的“創譯”兩個方面。前者創造新詞,後者通過“文學翻譯”創作“翻譯文學”。“創譯”所創制出來的譯詞,會被襲用、模仿,也為後人的“迻譯”提供了條件。在文學翻譯中,“創譯”則是在翻譯家自主選擇“迻譯”、又能恰當“釋譯”的基礎上,所形成的帶有創作性質的譯品,也就是“譯作”,是“翻譯”與“創作”的完美融合。

“迻譯/釋譯/創譯”三種方法的運用各有其難。相比而言,“迻譯”難在是否選擇之,“釋譯”難在如何解釋之,“創譯”難在能否令原詞、原句、原作脫胎換骨、轉世再生。可見,從 “迻譯”、“釋譯”到 “創譯”,構成了由淺入深、由“譯”到“翻”、由簡單的平行運動到複雜的翻轉運動、由原文的接納、傳達,到創造性轉換的方法操作系統。

作者為什麼要提出可譯性問題(譯見王向遠)2

二、“譯文學”關于譯文評價與譯文研究的概念

在“譯文學”的建構中,上述的“譯文生成”的概念,概括的是譯文的産生環節,而面對既成的譯文,“譯文學”還要做出評價,進而加以研究。這就需要相應的關于譯文評價與研究的一整套概念。沒有這方面的概念,就如同一杆秤沒有刻度、沒有秤星一樣,我們就不擁有譯文評價的元話語、就失去了譯文評價的依據與标準,就不明确譯文研究的角度、層面或切入口。為此,譯文學确立了如下三組概念。

(一) “歸化/洋化/融化”

“譯文學”從譯文研究、譯文評價的立場出發,需要對當代流行的“歸化/異化”這對概念加以檢讨和反思。

在中國現代翻譯理論中,“歸化/洋化”這對概念是對譯者翻譯策略與譯文的文化風格的一種概括。1990年代中後期西方“文化翻譯”派的主張傳入中國後,“洋化”或“西化”便被一些人置換為“異化”一詞,表述為“歸化/異化”。但“異化”作為哲學概念指的是從自身分裂出異己力量,以此取代翻譯上的“洋化”很容易混義串味,因此,我們有必要準确地标記為 “歸化/洋化”。從中國翻譯理論史上看,“歸化/洋化”的論争經曆了從“歸化/洋化”走向兩者調和的過程;從中國翻譯文學史上看,譯文、譯作也經曆了從林纾時代的“歸化”到魯迅時代的“洋化”,再到朱生豪、傅雷時代将“歸化/洋化”加以有機調和的過程。兩者的調和可以用“融化”一詞加以概括,由此可形成“歸化/洋化/融化”三位一體的正反合的概念,用以矯正“歸化/異化”這對概念的二元對立、非此即彼的偏頗,并以“融化”這一概念對譯文的文化風格取向與走向加以描述與概括。翻譯中的“融化”是一個無止境的過程,是翻譯文學值得提倡的文化取向。

(二) “正譯/誤譯/缺陷翻譯”

“正譯”一詞,意即“正确之翻譯”。這個詞是北朝末年至隋朝初期的僧人彥琮在《辯證論》一文中提出來的。在古代佛經翻譯理論及概念體系中,與“正譯”相對的、相當于“誤譯”的概念,有“不達”、“乖本”、“失本”、“失實”等。

在“譯文學”的譯文批評中,試圖建立一個概念系統,以加強譯文對錯判斷的客觀性和準确性,假如像以前那樣,僅僅使用“誤譯”或“錯譯”,那麼這個詞在沒有相應概念的對應、牽制的情況下,就很難成為一個概念,而隻是一個缺乏規定性的普通判斷詞。同時,“譯文學”也沒有簡單的使用“正譯/誤譯”二元對立的概念,而是采用了“正譯/誤譯/缺陷翻譯”三位一體的概念。因為,在實際上的譯文批評中,并非除了“誤譯”就是“正譯”,或者除了“正譯”就是“誤譯”。在“正譯”與“誤譯”之間,還有雖不完美、雖不完善、還說得過去,但又存在缺陷的翻譯。這樣的翻譯實際上比“誤譯”要多得多,而且,若不是徹頭徹尾的誤譯,那實際上就屬于“缺陷翻譯”,若不是完美無缺的翻譯,那可能就是有缺陷的“缺陷翻譯”。人無完人,金無足赤,翻譯也很少有完美無缺的翻譯。因此,譯文批評不僅僅是要褒揚“正譯”、指出“誤譯”,而更重要的,是要對有可取之處、對未臻完美的譯文加以指陳和分析。這樣一來,“缺陷翻譯”作為一個批評概念,就顯得特别必要、特别重要了。

“缺陷翻譯”一詞,在我國翻譯批評與翻譯理論界,迄今為止一直未見使用,更沒有成為一個批評概念。“譯文學”所使用的“缺陷翻譯”,是介乎于“正譯”、“誤譯”之間的一個概念,是指既沒有達到“正譯”,也沒有完全“誤譯”的中間狀态,換言之,“正譯/缺陷翻譯/誤譯”是三個并列的批評概念。

有了“缺陷翻譯”這個概念的介入,我們在譯文批評實踐中,就會打破“正譯”與“誤譯”的二元論,而在“正譯”、“誤譯”的中間地帶,發現譯文的各種各樣、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缺陷,分析缺陷形成的原因,而達到彌補缺陷、不斷優化翻譯的目的。

(三) “創造性叛逆/破壞性叛逆”

從“譯文學”的立場來看,“譯介學”所推崇和提倡的“創造性叛逆”這個判斷應該是有限定條件的,它隻是對作為文本的“翻譯文學”的一種判斷用語,而不能适用于作為翻譯行為或翻譯過程的“文學翻譯”。具體而言,“叛逆”隻是對“翻譯文學”實際狀态的一種描述,因為“翻譯文學”是不可能百分百地再現原文的,總有對原文的有意無意的背離、丢棄和改變。在翻譯研究中,尤其是在比較文學的翻譯研究中,應該正視“創造性叛逆”現象,并對“創造性叛逆”在跨文化傳播與跨文化理解方面所起的積極作用給予應有的評價。否則,便會導緻對“翻譯文學”價值的貶損。而“文學翻譯”作為一種語言轉換行為,若隻講“叛逆”而不講“忠實”,那麼翻譯将喪失其規定性,成為一項極不嚴肅、随意為之的行為。

而且,就“叛逆”而言,也不隻是“創造性叛逆”,而是有着“創造性”與“破壞性”的兩個方面。換言之,既有“創造性叛逆”,也有“破壞性叛逆”。由此,“破壞性叛逆”這個詞就不得不誕生出來,以此作為“創造性叛逆”的對義詞,并以此來解釋“叛逆”的消極面或負面。隻有看到“破壞性叛逆”,才能正确認識“創造性叛逆”。

在“破壞性叛逆”中,“誤譯”是最常見的。然而一些論者卻明确地将“誤譯”列入了“創造性叛逆”的範疇,忽視了“誤譯”的“破壞性”。實際上,誤譯,無論是自覺的誤譯還是不自覺的誤譯,無論是有意識的誤譯還是無意識的誤譯,對原作而言,都構成了損傷、扭曲、變形,屬“破壞性的叛逆”。誠然,正如“叛逆派”的一些論者所言,誤譯,特别是有意識的誤譯,有時候會造成出乎意外的創造性的效果,其接受美學上的效果也是正面的。但是,這種情況多是偶然的,是很有限度的。事實上,誤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由譯者的水平不足、用心不夠造成的,因而大多數情況下“破壞性叛逆”屬于翻譯中的硬傷,譯者是引以為恥的。因此不能以此來無條件地肯定誤譯。不能把出于無知、疏忽等翻譯水平與翻譯态度上引發的誤譯,都稱之為“創造性叛逆”。

三、“譯文學”理論體系的形成

上述譯文生成的三組概念、譯文評價與譯文研究的三組概念,都涉及到一個如何準确理解、如何恰當運用這些概念方法的問題。歸結起來,就是“翻譯度”的問題。所謂“翻譯度”,就是兩種不同語言之間的傳達、轉換過程中的程度或幅度。它首先表現為譯文生成方面的“度”,具體包括“譯”與“翻”的度、“可譯不可譯/可翻不可翻”的度、“迻譯/釋譯/創譯”的度,這些都是翻譯家需要掌握的“度”;同時也表現為譯文評價的度,是評論家、研究家在譯文評價、譯文研究中需要掌握的度,包括“歸化/洋化/融化”的程度、“正譯/誤譯/缺陷翻譯”在譯文中出現的頻度、“創造性叛逆”與“破壞性叛逆”的分辨度。

“譯文學”提出的“翻譯度”是上述的兩組、六對概念的衍生、延伸概念。例如,“翻譯度”作為譯文生成的“迻譯/釋譯/創譯”方法的延伸概念,是“迻譯/釋譯/創譯”制約概念。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上加以理解和把握。第一,“翻譯度”是“迻譯/釋譯/創譯”三種方法各有其“度”,其中,“迻譯”要到位,“釋譯”要合意,“創譯”要适度。“迻譯”若不到位,就是過猶不及;“釋譯”不合意,就是過度釋譯或釋譯不足;“創譯”若失度,就是過于叛離原文。第二,“翻譯度”是就“迻譯/釋譯/創譯”三者的關系而言的,也就是如何恰當選擇和使用這三種方法。在同一篇譯文中,平行移動式的“迻譯”的成分太多,就會造成“翻譯度”不夠;解釋性的“釋譯”過多,則往往會溢出原文;創造性 “創譯”太多,則會叛離原文。而“釋譯”、“創譯”不足,則會造成譯文的生澀不熟、洋腔洋調太濃,令讀者皺眉搖頭。要言之,翻譯的失度,是造成譯文缺陷的主要原因,有時也是造成“誤譯”的重要原因。因此,對“翻譯度”的恰當把握是譯文成敗的關鍵。翻譯家的主體性、創造性,也主要表現在對“翻譯度”的把握上。翻譯之“度”不是死闆的、被規定的刻度,而是供翻譯家靈活把握的“度”,是“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藝術創造的“度”,是在限制、限定中得到自由創造的“度”。因此,“翻譯度”的問題也是翻譯中的藝術問題、美學問題。與此同時,批評家、研究家對翻譯家的這些 “翻譯度”的準确拿捏與把握,也伴随着譯文批評與譯文研究的整個過程。

綜上,“譯文學”作為翻譯研究新範式,确立了一系列基本的概念範疇,并在此基礎上,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論系統,圖示如下:

作者為什麼要提出可譯性問題(譯見王向遠)3

由上圖可以看出,作為翻譯研究的三種形态之一,“譯文學”是在對“翻譯學”和“譯介學”的繼承與超越的基礎上得以成立的,其重心在“譯文”。“譯文學”有“譯文生成”和“譯文評價”兩組概念群。

其中,在“譯文生成”的概念群中,“譯”與“翻”是基本概念,“可譯不可譯/可翻不可翻”是表示“譯/翻”的可能與不可能之限度的概念,“迻譯/釋譯/創譯”是在此基礎上可以具體操作的翻譯方法概念,“翻譯度”則是對“釋譯/創譯”中的“翻”的幅度、程度加以拿捏與把握的概念。從“譯/翻”到“可譯不可譯/可翻不可翻”,再到“迻譯/釋譯/創譯”,最後到“翻譯度”,顯示了譯文生成過程的逐漸展開與細化。

在“譯文評價”的概念群中,“歸化/洋化/融化”是對譯文翻譯策略與文化取向的判斷,也是對譯文總體文化風格的評價;“正譯/誤譯/缺陷翻譯”是譯文質量的評價概念,也是最基本的價值判斷;“創造性叛逆/破壞性叛逆”是專對譯文“叛逆”現象及其性質所做出的二分法的價值判斷。從作為翻譯行為之結果的譯文來看,所有的譯文都不可能是原文的對等再現,對原文多多少少都有所“叛逆”,而“叛逆”的效果與結果如何,是“創造性叛逆”還是“破壞性叛逆”,是在譯文評價中必須做出的判斷。而在這些環節中,也有一個需要譯文評論家、研究家把握的“翻譯度”。

“譯文生成”與“譯文評價”兩組概念群,對已有的“翻譯學”、“譯介學”的概念範疇有所改造、有所豐富,解決了長期以來翻譯學及翻譯研究中隻有“信達雅”、“直譯/意譯”等極少數概念,難以建構起翻譯學獨立自足的理論體系這一重大問題。兩組七對(個)概念連點成線、連線成面,構成了“譯文學”相對嚴整的理論體系。

“譯文學”理論體系的建構,使得傳統“翻譯學”以語言學上的“語言”現象,轉移到了文學上的“文本”現象;也使得“文化翻譯”學派的寬泛的“文化”現象,轉移并凝聚到“譯文”本身。也就是超越已經盛行了多年的“文化翻譯”的研究模式,從翻譯的外圍走向翻譯的核心,從外部文化觀照走向内部的譯文研究,也就是重返譯本。

需要強調的是,“譯文學”的重返譯文文本,并不是簡單地重返傳統的語言學的翻譯研究,“譯文學”需要吸收語言學派翻譯研究的從具體語言現象入手的微觀實證的方法與精神,但傳統的語言學派的翻譯研究重在具體的語言轉換的對錯、正誤分析,而常常缺乏總體的譯文的審美觀照。“譯文學”把語言分析作為一個切入口,同時重視譯文本身的審美價值,吸收文藝學派的文本批評與美學判斷的方法,但也不重蹈文藝學派忽略語言分析的舊路。“譯文學”也不是簡單地否定如今仍在盛行的“文化翻譯”、文化學派及“譯介學”的研究模式,不忽視對翻譯的“中介”、“媒介”性的研究,而是要在紮紮實實地對“譯文”本身進行研究與批評的基礎上,再旁及翻譯文化的各種問題,而不是在忽略乃至無視譯文的基礎上,進行大而無當的翻譯文化的描述性研究。

總之,“譯文學”接受傳統語言學派的翻譯研究的底蘊、接受文藝學派翻譯研究的美學立場,接受文化學派翻譯研究的宏闊的文化視野,接受“譯介學”關于翻譯是文化交流之媒介的觀念。但這一切,都要從譯文的分析研究出發,并牢牢地落實于譯文。在“譯文學”的研究範式看來,“譯文”是翻譯活動的目的指歸,也是其最終的成果形式,“譯文”凝聚了翻譯研究的全部要素,“譯文”的研究,就是翻譯文學、翻譯文本的本體研究。因此筆者15年前在《翻譯文學史的理論與方法》一文中提出的翻譯研究的六大因素,即“時代環境—原作家—原作品—翻譯家—譯文(譯作)—讀者”[2]中,“譯文”是“譯文學”的中心,“譯文學”站在“譯文”的角度,可以前瞻四個要素,即 “時代環境—原作家—原作品—翻譯家”,可以後顧後面的一個要素,即 “讀者”。也就是說,其他五個要素,都是“譯文”這個要素的前後延伸。

作者為什麼要提出可譯性問題(譯見王向遠)4

四、“譯文學”與相關學科的關聯

以上“譯文學”的理論範疇及其關系是 “譯文學”的本體論。除本體論之外,一個學科的建構,還必須确認該學科與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關聯或關系,就“譯文學”學科建構而言,所謂“與其他相關學科之間的關聯或關系”就是“譯文學關聯論”,就是要闡明“譯文學”與一般翻譯學、與譯介學、與比較文學、與外國文學等學科之間的關聯,特别是“譯文學”對這些學科所可能發揮的效用與功能。

第一,從翻譯學的角度來看,“譯文學”屬于“翻譯學”(一般翻譯學)的一種類型,可以說它是一種以觀照“譯文”為中心的“特殊翻譯學”。在現有的一般“翻譯學”的著述建構中,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都存在着将“翻譯學”混同于“翻譯理論”,或以“翻譯研究論”來代替“翻譯學”學科原理的傾向,并且都把總結翻譯規律并指導實踐作為翻譯學或翻譯理論的宗旨,而作為翻譯活動之最終結果的“譯文”因其脫出實踐過程之外,故而被撇開不論;現有的翻譯學類的著述幾乎都沒有對“譯文”做出論述,更沒有關于“譯文”的專章或專節。由于把“翻譯學”看做是理論—實踐體系而不是知識體系或思想體系的建構,也就未能提煉、創制出屬于翻譯學特有的若幹基本概念與範疇,影響了翻譯研究的學科化、體系化和思想化。從這個角度而言,“譯文”是“翻譯學”或“一般翻譯學”的薄弱環節。要使 “翻譯”從動态實踐活動轉為靜态的知識形态并加以觀照,就特别需要強化“譯文”在翻譯學建構中的地位,讓“譯文學”的概念範疇成為“翻譯學”概念範疇的一部分,并把“譯文學”的概念提煉方法與建構原理延伸到一般翻譯學中,以使翻譯學逐漸臻于完成、臻于完善。這是作為特殊翻譯學的“譯文學”對一般翻譯學應有的作用與貢獻。

第二,是 “譯介學”與 “譯文學”之間的關系。“譯介學”是近三十多年來中國學者創制的第一個比較文學理論概念,是中國比較文學的一個特色亮點。以“譯介學”的名義将翻譯學的一部分納入比較文學學科理論體系中,較之籠統地把“翻譯研究”或“譯者與翻譯”納入比較文學,顯然更符合學理,也更名正言順。但“譯介學”作為比較文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其價值功能是有限度的,“譯介學”的對象是“譯介”而不是“譯文”,它所關注的是翻譯的文化交流價值而不在乎譯文本身的優劣美醜。雖然譯介學也提出了“文學翻譯”與“翻譯文學”的概念上的區分,但它的重心卻主要是為了說明“創造性叛逆”的存在,而不是全面地、多角度多層面地觀照“翻譯文學”或“譯文”。因此,“譯介學”的關鍵字是“介”字,它所能處理的實際上是“文學翻譯”而不是“翻譯文學”。作為“譯介學”的核心價值觀的“創造性叛逆”論,也隻能适用于對“翻譯文學”特征的描述(作為既成品的“翻譯文學”不可能是對原文的等值等效的轉換或替換),但卻不适用于作為行為過程的“文學翻譯”。因為一個翻譯家在“文學翻譯”的過程中若以“創造性叛逆”為追求,則必然有違翻譯的宗旨,而由“翻譯”走向譯述、翻改式的“創作”。“譯介學”的這些理論主張的特色與局限正需要“譯文學”加以補正。“譯文學”在“創造性叛逆”之外,提出了“破壞性叛逆”的概念;“譯介學”是以“介”(翻譯作為媒介)為中心的翻譯文化的研究,“譯文學”則是以“文本”為中心的“翻譯文學”的研究。簡言之,本質上“譯介學”屬于文化研究,“譯文學”屬于文學研究。“譯介學”為“譯文學”提供文化視野,“譯文學”可以補足“譯介學”視角的偏失與不足,兩者可以相輔相成。

第三,是“譯文學”與比較文學之間的關系。文學翻譯問題是比較文學重要的學術研究領域,比較文學需要觀照文學翻譯與翻譯文學,翻譯學也要借鑒比較文學的跨文化的觀念與方法,因此我們不能像一些歐洲學者那樣把“比較文學”與“翻譯學”兩者對立起來,甚至認為“翻譯研究興盛”必然導緻“比較文學衰亡”。要把翻譯學、翻譯研究與比較文學更緊密地聯通起來,有效的途徑就是要把“譯文學”納入比較文學學科體系中。但是,在1990年代之後的中國比較文學學科理論建構中,隻有“譯介學”而沒有“譯文學”。誠然,“譯介學”作為比較文學學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獨立的章節加以論述是必要的。但是,“譯介學”不能取代“譯文學”,因為比較文學不能僅限于文學關系、文化關系的研究,不能隻滿足于“跨”的邊際性、邊界性或邊境性,還要找到得以立足的特定文本,那就是“譯文”。因此需要把“譯文學”作為一種研究範式納入比較文學學科理論體系中,使之與“譯介學”并立。隻有這樣,比較文學才能擁有“譯文”這種屬于自己的“比較的文學”,才有供自己處理和研究的獨特文本———譯文。隻有落實于 “譯文”,才能克服邊際性、中介性的關系研究所造成的比較文學的“比較文化”化傾向。在比較文學研究的資源逐漸減少,特别是有限的國際文學關系史研究資源逐漸減少的情況下,“譯文”可為今後的比較文學研究提供無窮無盡的研究文本資源,從而打消比較文學學科危機論和學科衰亡論。

第四,是“譯文學”與“外國文學研究”之間的關系。在我國,長期以來人們習慣于以“外國文學”這個概念覆蓋“翻譯文學”。例如中學課本上的外國文學譯文,明明是譯文,是翻譯文學,卻稱之為“外國文學”;大學中文系的以譯文為講述和閱讀對象的課程,明明是翻譯文學性質的課程,卻稱為“外國文學課”。在這種“泛外國文學”的語境中不可能産生“譯文學”的觀念與概念。另一方面,我國的外國文學學科、外國文學研究也是如此,研究者所依據的常常不是外文原作而是譯文,也沒有明确意識到隻有對外文原作所進行的研究才是真正的“外國文學”研究。由于既脫離了原文,或不以原文為主,又沒有原文與譯文轉換的“譯文學”意識,故而在研究中不可能探究從語言到文學,從翻譯到譯文的内在機制,而隻能采取社會學的、曆史文化學的或文藝學意義上的“作家作品論”的模式,習慣于在主題、題材、人物、叙事情節等層面上展開作品評論與作品分析,以主觀性、鑒賞性的“評論”,混同、取代、掩蔽了嚴格意義上的文學研究,導緻了外國文學作家作品論的模式化、淺俗化弊病。在這種情況下,“譯文學”的介入有助于對這種傾向加以遏制與矯正。“譯文學”有助于促使研究者意識到譯文與原文的不同。隻有具備“譯文”的概念,才能具備“原文”的意識,而隻有面對原文,才能使外國文學研究成為真正的“外國文學”的研究。“譯文學”還有助于打破長期以來外國文學研究與外國語言學研究的脫節,引導研究者深入到文本的字詞層面,得以見出文學的内在腠理。

綜上,通過對譯文生成與譯文評價的兩組七對(個)概念的界定與簡要闡釋,提出并确立了“譯文學”的一整套理論概念和學科範疇,論述了諸概念範疇之間的邏輯關系,确立了“譯文學本體論”,又闡述了“譯文學”與一般翻譯學、與譯介學、與外國文學、與比較文學這些相關學科的相輔相成、共生共存的關系,明确了“譯文學”的學科定位與學術功能,确立了“譯文學的關聯論”。在基礎上形成了“譯文學”的完整的理論體系建構。它可以表明,“譯文學”作為一個學科内容很豐富、研究對象很明确很聚焦、學科視域很開闊的一個學科,理論上、學理上可以成立,實踐上也已經有了一定的積累。今後,還需進一步強化“譯文學”的理論自覺,以具體的研究實踐不斷地加以充實,運用其學科理論對我國源遠流長、積澱豐厚的翻譯文學加以發掘、觀照、評說,加以研究和闡發,凸顯翻譯文學在我國文學中的重要位置,進一步發揮翻譯文學在溝通中外文化中的作用和價值,這也是“譯文學”學科理論建構的宗旨之所在。

注釋

[1] 王向遠:《翻譯學·譯介學·譯文學——三種研究模式與“譯文學”的立場方法》,《安徽大學學報》,2014年第4期。

[2] 王向遠:《翻譯文學史的理論與方法》,《中國比較文學》,2000年第4期。

本文轉自:外國文學文藝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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