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銀行喜歡“邀請”你做分期?為什麼分期能享受打折、禮包、甚至現金大獎?為什麼銀行敢跟你說分期能做到“0手續費”?
不好意思,現在我要告訴大家,這都是銀行的“套路”,真實利率分分鐘要翻一倍。
舉個簡單的例子,信用卡賬單20000塊,分期月利率後再加上銀行給的優惠,按照03.%算,那麼年利率就是0.3%*12=3.6%。3.6%甚至已經低于市面上利率最低的經營貸了,看似很劃算。分12期的話,那每個月的本金是1666元,利息也才不到60塊。但是賬,不是這麼算的。
從銀行給各位扒了一套計算公式:
假設貸款金額為x元,貸款期數為n個月,那麼分期手續費率下的實際年化利率計算方式如下:在分期手續費率的算法中,每個月償還的金額都是固定的。即每月應償還本金(x/n)元,加上每期的分期手續費。本金使用量為:x/n*(1 2 ······ n)=x/n*(n 1)*n/2=x*(n 1)/2年均本金使用量為:x*(n 1)/2/(n/12)(其中n/12為貸款年數)=x*6(n 1)/n分期手續費率的實際年利率應該為:年産生利率/年本金使用量=(x*分期手續費率*12)/[x*6(n 1)/n]=分期手續費率*2n/(n 1)貸款周期在12個月的時候,相同數值的分期手續費率與年化利率,實際上分期産生的利息會是後者的1.85倍。而且分期的期數越長,利率越接近2倍,如果實在記不住,在推算出年化後,直接乘2就行。
直接給結論:現在的月手續費3%,那麼換算成真實利率應該是16.2%,
分期手續費率等于付了先息後本的利息,享受的卻是等額本金的服務。
由此可見,無論是銀行的信用卡賬單分期,還是金融機構自有的分期産品,實際年化利率都要遠遠高于其官方宣傳的數字。
還有個更坑爹的套路,叫做“免息貸款”。
這種貸款表面上說免息,但實際上都會收相應的手續費或者服務費。手續費的本質就是提前收取的利息,而且是一次性收取。什麼意思?盡管你每期都在歸還本金,但他收取的費用是按照全部本金量收取的,哪怕是到最後一期隻剩幾百塊的本金了,利息仍按照全部本金計算。
這種貸款比較常見的是車貸和消費貸,30萬的車和你說免息,但又要收你1萬手續費,那麼真實利率差不多是3*1/30=10%......
當然個人不是不推薦去做分期,像一些真實利率的産品:房貸、經營貸、稅票貸等,不論是等額本息還是先息後本都是可以放心貸的。但像一些挂着名義利率的産品,确實沒有必要。畢竟市面上還有更優質的産品供你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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