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陽的李女士接到自稱“公安民警”的電話,并收到一份“《逮捕令》”,險些被騙,幸虧長沙鐵路公安處邵陽站派出所民警攔截及時,成功阻止受害人轉賬。
11月9日12時許,一名中年女子在邵陽站派出所門口來回走動,民警發現後當即詢問,可該女子卻一直重複“我不能說”,其拿在手上的手機也一直在響鈴。民警判斷,女子正在遭遇電信詐騙。民警當即将女子帶進派出所詢問,經了解,中年女子姓李,43歲,邵陽本地人。當天11時許,李女士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對方自稱姓李,是北京通州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并準确報出李女士身份信息。此時,李女士便不再懷疑對方身份。随後,這名“張警官”告訴李女士,她名下一張銀行卡涉嫌一起“拐賣兒童非法洗錢”案件,正被檢察院“刑事逮捕”。
慌了神的李女士按要求,添加“張警官”微信,翻閱了“張警官”的警察頭像和朋友圈内容後,李女士更加深信不疑。一步步按要求下載某APP,查閱到自己“涉嫌洗錢的通告”“刑事逮捕令”“凍結管制令”後,李女士不斷向“張警官”解釋,哀求“張警官”救救自己。之後,“張警官”要求李女士立即隐蔽且不告訴任何人去銀行,将所有存款轉入“安全賬戶”接受審查,否則将派人前來“拘捕”。去往銀行的途中,李女士看到邵陽站派出所,萌生想打聽一下、又怕是“自投羅網”,最終被民警發現。
民警當即向李女士講明這是一起“冒充公檢法”的詐騙案件,由于李女士已将自己銀行卡密碼透露給對方,民警立即帶領李女士辦理銀行卡挂失手續,并在李女士手機上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
鐵警提示:公安機關作為執法部門,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群衆進行彙款、轉賬等,凡是自稱公安民警,不見面、不履行相關手續而要求轉賬、彙款等,一律拒絕。堅決做到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不彙款。
通訊員裴瑩 潇湘晨報記者滿延坤
來源: 潇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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