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下機關單位屬于基層,直接面對廣大群衆,負責落實從中央到地市各級各部門的政策指示,所謂“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往大講,經濟社會民生,事事離不開基層落實;往小說,鄰裡糾紛、吃喝拉撒,事關群衆件件需要操心。因此,作為基層的公務員,任務重責任大。由于縣區、鄉鎮政府機關級别低、領導職數少,職務晉升慢,多數人幹一輩子也很難升到副科局長(或副鄉鎮長)。在中國的行政體制中,隻有副科級以上才被稱作領導。難道考到基層機關的公務員,這輩子注定沒有發展空間了嗎?
其實,公務員的發展晉升渠道有兩條。一條就是按職務晉升,另一條就是職級晉升渠道。依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縣級以下機關的領導職務隻有正科級、副科級。而職級卻分為: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共9級。舉個例子,一個縣直單位隻能有一名局長,1-2名副局長,滿打滿算也不過3名科級領導級幹部。如果按職級的話,可能會出現處級公務員(二至四級調研員分别對應的是正處和副處級)。可見,職級的晉升空間更大。
從職級數量看,縣級以下機關二級調研員按規定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機構改革後,縣直機關以及鄉鎮公務員編制數量最多30-40人(“兩辦”、紀委和公檢法除外),一般也就是一、二十人,按照這個比例,幾乎沒有人能晉升到二級調研員。
按照規定,三級、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這樣看,三調、四調的設置就是為了解決職務升不上去的縣直機關和鄉鎮一把手以及資深副職。
至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的設置數量相對較多,一般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也就是說,在縣級機關和鄉鎮工作,隻要不犯大的錯誤,哪怕你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到退休也有可能升到一、二級主任科員也就是正科級。
總之,考上基層單位的公務員,不必擔心晉升渠道單一、發展空間小的問題,如果職務實在不上去,還可以走職級渠道,工資待遇可能比當領導更高,關鍵是責任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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