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規程?1 範圍本規程規定了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目的、任務、内容、指标、流程、方法及要求等本規程适用于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三次調查"),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第一次全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規程?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1 範圍
本規程規定了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目的、任務、内容、指标、流程、方法及要求等。本規程适用于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三次調查")。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程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程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内容)或修訂版均不适用于本規程。然而,鼓勵根據本規程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規程。
GB/T 21010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 13989-2012 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分幅與編号
CH/T 1008-2001 基本地理信息數字産品1:10 000、1:50 000數字高程模型
TD/T 1001-2012 地籍調查規程
GB/T 28407-2012 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
TD/T 1016 土地利用數據庫标準
3 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适用于本規程。
DOM 數字正射影像圖
DEM 數字高程模型
GIS 地理信息系統
PDA 個人數字助理
4 總則
4.1 目的與任務
4.1.1 目的
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基礎上,全面細化和完善全國土地利用基礎數據,國家直接掌握翔實準确的全國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資源變化情況,進一步完善土地調查、監測和統計制度,實現成果信息化管理與共享,滿足生态文明建設、空間規劃編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宏觀調控、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統一确權登記、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等各項工作的需要。
4.1.2 任務
4.1.2.1 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查清全國城鄉各類土地的利用狀況。
4.1.2.2 開展土地權屬調查,将城鎮國有建設用地範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确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成果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對發生變化的開展補充調查。
4.1.2.3 開展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包括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耕地等别調查評價等。
4.1.2.4 建設各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包括建立各級土地調查及專項數據庫,建立各級土地調查數據與專項調查數據分析與共享服務平台。
4.1.2.5 成果彙總,包括數據彙總、成果分析以及數據成果制作與圖件編制等工作。
4.2 土地分類
土地分類采用《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分類》。《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分類》(以下簡稱工作分類)以GB/T 21010為基礎,采用二級分類,其中一級類12個,二級類53個,具體分類的編碼、名稱及含義見附錄A。
為滿足集約、節約評價,分類化管理及落實耕地保有量目标責任制等需求,對部分地類進行了細化和歸并(具體見附錄A表A.1)。
為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求,按附錄A表A.2歸并出城市、建制鎮、村莊等。
4.3 比例尺
4.3.1 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不低于1:5000比例尺,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城鄉結合部,可根據需要采用1:2000或更大比例尺。
4.3.2 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采用1:2000比例尺,對于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可放寬到1:5000比例尺。
4.4 數學基礎
4.4.1 平面坐标系統
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标系"。
4.4.2 高程系統
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4.4.3 分幅、編号及投影方式
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各比例尺标準分幅及編号應執行GB/T 13989-2012标準,分幅采用國際1:1 000 000地圖分幅标準,各比例尺地形圖均按規定的經差和緯差劃分,采用經、緯度分幅。圖幅編号均以1:1 000 000地形圖編号為基礎采用行列編号方法。
1:2000、1:5000比例尺标準分幅圖或數據采用高斯-克呂格投影,按3°分帶。
4.5 基礎調查單位
完整縣級行政轄區。
4.6 步驟
4.6.1 準備工作:包括方案制定、人員培訓、資料收集、儀器設備準備。
4.6.2 數字正射影像圖制作及内業信息提取。
4.6.3 土地權屬調查。
4.6.4 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4.6.5 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4.6.6 專項用地調查與評價。
4.6.7 各級數據庫建設。
4.6.8 統計彙總
4.6.9 成果整理與分析:包括圖件編制、成果分析等。
4.6.10 報告編寫。
4.6.11 檢查驗收:包括自檢、預檢和驗收、核查确認等。
4.7 計量單位
長度單位采用米(m),保留一位小數;面積計算單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二位小數;面積統計彙總單位采用公頃(hm2)和畝,公頃保留二位小數,畝保留一位小數。小數進位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5 調查界線及控制面積确定
調查界線以國界線、零米線和各級行政區界線為基礎制作,統一确定各級調查的控制界線、控制面積、分級提供調查使用。調查界線僅用于面積統計彙總,與之不相符的權屬界線予以保留。
5.1 界線來源
調查界線采用各主管部門确定的界線。
5.1.1 國界采用國家确定的界線。
5.1.2 香港和澳門特别行政區界、台灣省界采用國家确定的界線。
5.1.3 陸地(含海島)與海洋的分界線(零米線),采用國家确定的界線。
5.1.4 縣級及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采用全國陸地行政區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線。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采用各縣(市、區)最新确定的界線。
5.2 調查界線的調整
縣級及縣級以上調查界線應繼承最新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界線。縣級及縣級以上調查界線如果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必須依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報國土資源部審核後方可調整。
5.2.1 國界線依據最新勘界資料調整。
5.2.2 沿海零米線(含海島),依據最新海洋基礎測繪成果調整。省級依據最新遙感影像,提取新修建人工岸(港口、碼頭)、圍填海造地等沿海陸域界線的變化,進行調整。
5.2.3 省、市(地)、縣級調查界線,依據民政部門行政區劃調整相關文件調整。因成圖精度等客觀因素造成調查界線與DOM相對位置産生位移的,由省統一組織,依據行政區域勘界成果中有關界址的描述與DOM進行調查控制界線的調整,經界線雙方同意并提請雙方民政部門審核确認後方可使用。界線雙方如有異議的不得調整。
5.2.4 鄉(鎮)級調查界線,依據縣(區、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調整。
5.3 控制面積
依據調查确定的坐标系、比例尺和調查控制界線,制作标準分幅控制界線圖,可按附錄D的D.1計算圖幅内各區域控制面積。
整幅圖幅理論面積可按附錄D的D.1計算,也可從附錄D的表D.2-D.3中查取。破幅面積是以圖幅理論面積為控制計算的圖幅内本方橢球面面積。
依據調查控制界線制作本調查區域《圖幅理論面積與控制面積接合圖》(見附錄E),計算本調查區域控制面積。調查區域控制面積為本調查區域内所有整幅和坡幅圖幅面積之和。
6 準備工作
6.1 制定方案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區第三次土地調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調查區基本概況、目标任務、技術路線與工作流程、調查準備工作、内業數據處理、外業實地調查、内業整理建庫、成果質量控制、調查主要成果、計劃進度安排、組織實施等。
6.2 人員培訓
在開展第三次土地調查前,應對參加調查的人員進行培訓,明确調查任務和主要内容、統一調查标準和成果要求、規範作業程序和調查方法、确定調查原則和工作紀律,保證調查工作進度,确保調查成果質量。
6.3 開展試點
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重點針對工作流程、技術方法和要求等方面開展調查試點工作。
6.4 資料準備
6.4.1 基礎調查資料
6.4.1.1 界線資料。包括國界線、陸地(含海島)與海洋的分界線、行政區域界線等資料。
6.4.1.2 遙感資料。近期航空、航天遙感圖件和數據等資料。
6.4.1.3 基礎地理資料。收集整理地形圖、DEM、地名等基礎地理資料。
6.4.2 權屬調查資料
6.4.2.1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确權登記成果。
6.4.2.2 城鎮國有建設用地以外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成果。
6.4.2.3 《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土地權屬界線争議原由書》等調查成果。
6.4.2.4 其他相關資料。
6.4.3 地類調查資料。包括土地調查數據庫、土地利用圖、調查手薄、田坎系數測算原始資料等地類調查相關圖件、表格、文本和數據庫等。
6.4.4 土地管理有關資料。包括基本農田、土地利用規劃、建設用地審批、土地整治、土地執法等圖件、數據和文字報告資料。
6.5 儀器、工具和設備準備
包括定位測量設備、皮尺、計算機、平闆電腦、移動通信設備、手持激光測距儀、全站儀、軟件系統,以及交通工具等。
7 DOM制作
7.1 遙感數據選擇
光學數據單景雲雪量一般不應超過10%(特殊情況不應超過20%),且雲雪不能覆蓋重點監測區域;
成像側視角一般小于15°,最大不得超過25°,山區不超過20°;
監測區不出現明顯噪聲和缺行;
灰度範圍總體呈正态分布,無灰度值突變現象;
相鄰景影像間的重疊範圍不得少于整景的2%。
7.2 DOM比例尺
7.2.1 航空影像比例尺
基于數碼相機航空攝影時,DOM比例尺與數碼相機像素地面分辨率的對應關系,見表1。
表1 不同比例尺DOM與數碼相機像素地面分辨率對應關系
7.2.2 航天影像比例尺
采用航天遙感數據制作DOM比例尺與原始數據空間分辨率的對應關系,見表2。
表2 不同比例尺DOM與航天遙感數據空間分辨率對應關系
7.3 DOM精度指标
7.3.1 平面位置精度
DOM地物點相對于實地同名點的點位中誤差,不得大于表3之規定。特殊地區可放寬0.5倍。規定兩倍中誤差為其限差。
表3 DOM平面位置精度 單位:m
7.3.2 鑲嵌限差
7.3.2.1 利用航空影像制作DOM時,像片或影像之間鑲嵌限差,見表4。
表4 像片或影像鑲嵌限差 單位:m
7.3.2.2 利用衛星影像制作DOM時,景與景之間的鑲嵌限差,見表5。
表5 景與景鑲嵌限差 單位:m
7.3.2.3 利用不同分辨率影像(包括航空影像和衛星影像)制作DOM時,二者之間的接邊限差,見表5。
7.4 DOM制作
7.4.1 航空DOM制作
依據國家航空攝影測量及正射影像圖制作相關标準,制作航空DOM。
7.4.2 航天DOM制作
7.4.2.1 平面控制
平面控制點采用GPS等儀器實測,或從大于DOM比例尺的現有DOM、地形圖上采集。
7.4.2.2 高程控制
采用近期相應比例尺DEM為高程控制。DEM應滿足CH/T 1008-2001中有關規定。不同比例尺DOM與DEM比例尺對應關系,見表6。
表6 不同比例尺DOM與DEM比例尺對應關系
7.4.2.3 圖像處理
根據數據獲取情況,以單景影像、條帶影像或區域影像為單元,采用物理模型或有理函數模型進行幾何糾正。重采樣方法采用雙線性内插或三次卷積,重采樣像元大小根據原始影像分辨率,按0.5m的倍數就近采樣。
影像要求紋理清晰、色調均勻,無重影和模糊等現象,地物層次豐富、邊界明顯。融合或多光譜影像模拟自然真彩色,真實反映當時地類光譜特征。
重疊區影像紋理應一緻。當影像時相相同或相近時,要求整體光譜特征一緻;時相差距較大影像,允許存在光譜差異,但鑲嵌或接邊處應過渡自然,同一地塊光譜特征一緻。
7.4.3 DOM制作單元
DOM以縣級轄區為制作單元,按照外擴不少于50個像素、沿最小外接矩形裁切。根據縣級轄區内影像間鑲嵌和接邊情況,通過鑲嵌線、接邊線及外圍縣級行政界線組成的若幹矢量閉合面,并在每個閉合面内記錄所使用影像的基本屬性信息,以此制作DOM影像信息文件。
8 内業信息提取
8.1 信息提取内容
将三次調查DOM與最新土地調查數據庫套合,提取數據庫地類與影像判讀地類不一緻圖斑。
8.2 解譯标志建立
根據區域自然地理、地形地貌特征、植被類型及土地利用結構、分布規律與耕作方式等情況,建立調查區典型地類解譯标志。
8.3 信息提取範圍
以縣級行政轄區為單位,全區域比對提取。
8.4 信息提取方法
通過分析土地調查數據庫每塊圖斑在三次調查DOM上的紋理、色調、位置、形狀、範圍和周圍環境,按照工作分類,判讀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對影像判讀地類與數據庫地類不一緻的,依據影像特征勾繪不一緻圖斑邊界。
8.5 變化信息表達
8.5.1 圖斑編号
以縣級行政轄區為單元,按照自上而下、從左到右、從"1"開始的順序統一編号,每個不一緻圖斑的編号均具有唯一性。
8.5.2 圖斑屬性表
建立與DOM數學基礎相一緻的内業提取圖斑矢量數據層級屬性表,全面記錄提取圖斑的相關屬性。内業提取圖斑類型、标注及含義見附錄F。
8.6 調查底圖制作
以縣級行政轄區為單位,在DOM上套合不一緻信息,制作調查底圖。
9 土地權屬調查
9.1 調查内容
結合全國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将城鎮國有建設用地範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确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登記成果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對發生變化的開展補充調查。
9.2 調查方法
9.2.1 依據農村集體土體所有權确權登記成果和其它相關登記成果,以及合法有效的土地權屬調查成果,将城鎮國有建設用地以外的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界線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
9.2.2 在權屬界線上圖過程中,因成圖精度等客觀因素造成部分權屬界線與DOM相對位置産生位移的,根據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調查成果中有關界址的描述,将權屬界線轉繪至調查工作底圖上,并提請登記部門審核确認後上圖。有異議的按原權屬界線位置上圖。
9.2.3 土地權屬狀況或界址發生變化的,按照TD/T1001-2012 等相關技術要求開展補充調查後上圖。
10 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10.1 調查内容
開展地類調查,以調查底圖為基礎,調查每塊土地利用類型、位置、範圍及相關屬性信息,覆蓋完整調查單位。
10.2 地類調查
10.2.1地類圖版
10.2.1.1 單一地類地塊,以及被調查界線、土地權屬界線或地類界線分割的單一地類地塊為圖斑。城鎮村内部同一地類的相鄰宗地合并為一個圖斑,為城鄉一體化管理及更新需要保持原有耕地不合并。
10.2.1.2 最小上圖圖斑面積:建設用地和設施農用地實地面積200m2;農用地實地面積400m2;其他地類實地面積600m2,荒漠地區可适當減低精度,但不得低于1500m2。對于有更高管理需求的地區,建設用地最小調查面積可定為100m2。
10.2.1.3地類圖斑編号統一以行政村為單位,按從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順序編号。
10.2.2圖斑地類認定
10.2.2.1 依據工作分類,按照圖斑的實地利用現狀認定圖斑地類。
10.2.2.2 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按實地利用現狀調查認定圖斑地類。
10.2.2.3 根據《土地管理法》臨時使用的土地,按圖斑原來的利用現狀調查認定地類。
10.2.3 圖斑調查方法
10.2.3.1 依據調查底圖,逐圖斑調查圖斑地類,調繪圖斑邊界,當有更高精度航空影像時,也可采用其影像特征作為圖斑邊界調繪的依據。調繪圖斑的明顯界線與DOM上同名地物移
位不大于圖上0.3mm,不明顯界線不大于圖上1.0mm。
10.2.3.2 對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應進行補測,有條件地區采用儀器補測法使用高精度測量設備進行補測,條件不具備的地區也可采用簡易補測法。補測地物相對鄰近明顯地物距離中誤差,平地、丘陵地不大于2.5m,山地不大于5m,最大誤差不超過2倍中誤差。 10.2.3.3 填寫《土地調查記錄表(電子手簿)》(見附錄G表G.1)和《國家内業提取圖
斑調查核實記錄表》,(見附錄G表G.2)記錄圖斑地類、權屬和其他屬性信息。
10.2.4 線狀地物調查 10.2.4.1 鐵路、公路、農村道路.河流和溝渠等線狀地物以圖斑方式調查,線狀地物圖斑被調查界線、權屬界線分割的,按不同圖斑調查上圖。
10.2.4.2 線狀地物調查應充分利用交通及水利部門的相關資料,保證道路和水系的連通性。線狀地物發生交會時,從上向下俯視,上部的線狀地物連續表示,下壓的線狀地物斷在交叉處.
10.2.4.3 原則上線狀地物邊界應依據影像特征調繪,對寬度較小的農村道路或溝渠等影像不能準确調繪的,可按照原有單線線狀地物的走向和寬度進行上圖。
10.2.5 調查标注
10.2.5.1 耕地種植屬性标注。按照耕地的實際利用狀,按照附錄H.1将耕地标注為:耕種(GZ)、未耕種(WG)、休耕(XG)、園木(YM)、林木(LM)、綠化草地(LH)、牧草(MC)和坑塘(KT)。
10.2.5.2 園地細化标注。對位于林區内園地圖斑,按附錄H.2标注林區(LQYD)屬性。
10.2.5.3 草地标注。對灌木覆蓋度大于30%小于40%的草地圖斑,按附錄H.3标注為灌叢草地(GCCD);對于草覆蓋度大于5%小于10%的草地圖斑,标注為稀疏草地(XSCD)。
10.2.5.4 工業倉儲用地細化标注。按照工業倉儲用地的實際利用狀況,按附錄H.4将工業倉儲用地标注為:火電工業倉儲用地(HDGY)、鋼鐵工業倉儲用地(GTGY)、煤礦工業倉儲用地(MKGY)、水泥工業倉儲用地(HDGY)、玻璃工業倉儲用地(SNGY)和電解鋁工業倉儲用地(DLGY)。
10.2.5.5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标注。按照附錄表A.2,對城市、建制鎮和村莊範圍内的地類圖斑,相應标注城市(201)、建制鎮(202),或村莊用地(203)屬性。城鎮村外部的采礦用地和特硃用地應按實地利用現狀調查,并标注"204"或"205"屬性:城鎮村内部的采礦用地和特殊用地根據其坐落标注相應市(201)、建制鎮(202)或村莊用地(203)屬性。對城市、建制鎮和村莊範圍内的獨立工業倉儲用地分别标注為"201A"、"202A"和"203A"。
10.3 調查接邊
10.3.1省級和地市級負責組織其轄區範圍内相關地市和縣級調查單位的調查接邊工作,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各省開展接邊工作。
10.3.2依據影像輔助實地調查,對不同行政區界線兩側公路、鐵路和河流等重要地物進行接邊,确保重要地物的貫通性;對影像反映明顯地物界線進行接邊,保證同名地物的一緻性;對地類、權屬等屬性信息進行接邊,保證水庫、河流、湖泊等重要地物調查信息的一緻性。
10.3.3當行政界線兩側明顯地物接邊誤差小于圖上6mm、不明顯地物接邊誤差小于上2.0mm時,雙方各改一半接邊;否則雙方應實地核實接邊。
10.4 田坎調查
田坎調查應按系數扣除方法調查,有更高精度要求的地區可按圖斑調查,但采用的調查方式不能打破縣級行政轄區。二次調查測算的田坎系數,如無特殊變化可繼續沿用,也可由省(區、市)統一組織重新測算。
10.4.1系數測算
10.4.1.1耕地坡度分級
耕地分5個坡度級(上含下不含)。坡度≤2。的視為平地,其他分為梯田和坡地兩類。耕地坡度分級及代碼見表7。
土地調查數據庫建成後,應用DEM生成度圖,計算不同坡度級的耕地面積。
10.4.1.2耕地田坎系數算
坡度大于2。時,測耕地田坎系數。
田坎系數由省(區、市)統一組織測算,測算方案及結果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按耕地分布、地形地貌相似性等特征,對完整省(區、市)轄區分區。區内按不同坡度級和坡地、梯田類型分組,選擇樣方、測算系數。樣方應均勻分布,每組數量不少于30個,單個樣方不小于0.4hm2。
實測樣方中的田坎面積,計算樣方田坎系數,即田坎面積扣除其他線狀地物後樣方面積的比例(%)(見附錄1)。
當同組樣方田坎系數相對集中、最大值小超過最小值的30%時,取其算術半均數,作為該組田坎系數。
10.5 圖斑舉證
對需要舉證的圖斑,實地拍攝包含定位坐标和拍攝方位角等信息的舉證照片,加密報送至統一舉證平台。
10.5.1舉證圖斑要求
10.5.1.1對國家内業提取的變化圖斑,地方實地調查地類與國家影像判讀地類不一緻的,需實地舉證。
10.5.1.2原則上以下重點地類變化斑需實地舉證,包括對于相對原數據庫新增的建設用地圖斑,原有耕地内部二級地類發生變化的圖斑,原有農用地調查為未利用地的圖斑。
10.5.1.3在國家未提取變化圖斑的區域,相對原數據庫調查新增的變化圖斑原則上需實地舉證。
10.5.1.4對于由于糾正精度造成斑偏移,以及不夠上圖面積或狹長地物斑,可不舉證;對同一條道路或溝渠等線性地物的圖斑,可選擇典型斑實地舉證,其他圖斑備注說明。
10.5.2舉證照片拍攝要求。
10.5.2.1舉證照片是對地方圖斑變化情況的補充說明材料,地方需重點對調查地類與影像不一緻,以及影像特征不明顯無法判讀地類的圖斑進行實地舉證。舉證照片需在實地拍攝且拍攝方向正确,拍攝地點不能距離圖斑過遠,拍攝效果消晰。
舉證照片包括圖斑全景照片、局部近景照片、利用特征照片三類。其中圖斑全景照片1-2張,照片應能反映圖斑整體利用情況;局部近景照片1-3張,照片應能具體說明圖斑實地利用現狀;利用特征照片0-1張,對需要拍攝具體種植作物等待征的,應拍攝作物特征舉證照片;建設用地或設施農用地需要拍攝内部特征照片。
10.5.2.2對圖斑地類與遙感影像特征基本一緻的圖斑,可拍攝1張圖斑全景照片和1張局部近景照片即可;對圖斑地類與遙感影像特征不一緻的斑,需重點對影像特征不一緻區域進行舉證,适當增加舉證照片拍攝數量。
10.5.2.3對國家未提取變化圖斑,需在天地圖影像上簡單勾繪大緻圖斑範圍,填寫舉證圖斑編号,并拍攝實地照片,記錄圖斑實地利用情況,填寫的圖斑編号須與數據庫中的圖斑編号保持一緻。
10.6 面積計算
10.6.1圖斑面積及圖斑地類面積
圖斑面積與圖斑地類面積一緻,按田坎系數扣除的耕地圖斑面積除外。
10.6.1.1用圖斑拐點坐标按附錄D的D.2公式計算圖斑面積。
10.6.1.2按田坎系數扣除的耕地圖斑地類面積為耕地圖斑面積減去按系數扣除的田坎面積。
10.6.2田坎面積
實的田坎面積計算方法與圖斑面積計算方法一緻。
按系數扣除的田坎面積,等于耕地圖斑面積與田坎系數的乘積。
11 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11.1 調查範圍和界線
依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年度變更調查确定的城市(201)、建制鎮(202、村莊(203)範圍和邊界,并結合影像及土地利用的實際情況劃定城市、建制鎮和村莊的調查範圍和界線。
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範圍的面積和界線作為控制城市、建制鎮和村莊範圍的依據。
11.2 準備工作
11.2.1收集資料
收集調查範圍内的地籍調查、城鎮村規劃、城鎮村大比例尺地形圖、土地審批、土地供應、土地登記、土地整治、土地執法檢查等其他相關資料。
11.2.2調查底圖制作
11.2.2.1城鎮内部土地用現狀查底圖制作
以DOM為基礎,利用地籍調查、城鎮規劃圖及地形圖等資料,采用數據轉換、抽取或數字化等方法,制作城鎮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底圖。
11.2.2.2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底圖制作
以DOM為基礎,結合村莊地籍調查,土地整治等資料,采用數字化或數據轉換、抽取等方法,主要繪制村莊調查範圍内的公用道路、水塘、成片林木等村莊土地利用框架,制作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底圖。
11.3 地類調查
城鎮村内部圖地利用現狀調查應依據工作分類,劃分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圖斑應不重不漏的覆蓋全部調查範圍。
11.3.1城鎮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調查
11.3.1.1圖斑勾繪
以城鎮内部土地利用調查底圖為基礎,依據城鎮地籍調查中宗地界線、土地用途或參考城鎮規劃的功能分區,按照工作分類,合并土地利用類型一緻的宗地,結合影像特征初步勾繪城鎮土地利用現狀圖斑。
特大型的企事業卑位,内部土地利用類型顯著不同且界線明顯的,可以依據工作分類劃分成多個圖斑。
城鎮内部主幹道、次幹道及支路按照城鎮村道路用地圖斑調查,其他道路歸并到相鄰圖斑。城鎮道路兩側非商業區的商業門面等,歸并到相鄰圖斑。
城鎮内部的耕地、園地等農用地按實地現狀調查。并标注"201"或"202"屬性。
11.3.1.2外業核實
參考城市地形圖單位注記、土地審批、土地供應、土地登記、土地整治、執法檢查和其他相關資料為依據,結合實地查勘,核實城鎮土地利用圖斑的準确性。針對外業核實發現的問題,修正城鎮土地利用斑邊界和地類屬性等内容。
11.3.2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調查
11.3.2.1圖斑勾繪
以調查底圖為基礎,依據村莊地籍調查(含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查)成果,按照工作分類,結合影像特征初步勾繪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
村莊内部的夠上圖面積的衣用地按實地現狀調繪,并标注"203"屬性。房前屋後不夠上面積的空地、曬場、樹木及宅基地之間的通道等可适度綜合到相鄰地類。村莊用地周邊夠上圖面積的農用地,應按現狀調查。
村莊内部的村委會、學校、廣場、綠地,工礦倉儲用地等應按照工作分類中相應地類細化調查。
穿越村莊的國有公路、河流等,保留公路、河流的完整性,不作為村莊内部的圖斑進行勾繪。
11.3.2.2外業核實
利用村莊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林權登記,土地整治,執法檢查和其他相關資料為依據,結合實地查勘,核實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的準确性;針對外業核實發現的問題,修正村莊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邊界和地類屬性等内容。
11.3.3城鄉土地利用現狀圖斑銜接
11.3.3.1銜接内容
以調查底圖為基礎,銜接城鄉土地利用現狀圖斑,重點做好城鎮村調查範圍與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範圍、國有土地圖斑與國有土地圖斑、國有土地圖斑與集體土地圖斑、集體土地圖斑與集體土地圖斑,城鎮村道路圖斑與農村道路圖斑等界線位置和屬性内容的銜接。
11.3.3.2銜接要求
——城鎮村土地調查範圍,界線與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範圍、界線應無縫銜接。
——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和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圖斑應進行無縫銜接。
——城鎮村内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與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圖斑相互銜接時,應以低精度圖斑界線服從高精度斑界線位置為原則,在允許誤差範圍内,應綜合考慮圖斑銜接的圓滑性和協調性。
——城鎮村道路與農村道路相互連通時,應各自獨立劃定圖斑,同時要保持道路表現時的完整性。
12 專項用地調查
12.1 專項用地調查内容
包括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耕地等别調查評價。
12.2 耕地細化調查
對水久基本農田範圍以外的耕地圖斑,參考相關部門的有關資料,根據耕地的位置和立地條件,開展耕地細化調查,按照附錄J.1标注标注為:河道耕地(HDGD)、湖區耕地(HQGD)、林區耕地(LQGD)、牧區耕地(MQGD)和沙荒耕地(SHGD)。
12.3 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
12.3.1調查範圍。包括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中的"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圖斑和部綜合信息監管平台建設用地批準範圍界線内圖斑。
12.3.2調查方法。按照工作分類,全面查清"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範圍内土地的數量、類型、分布及權屬狀況,并按照跗錄J.2标注相應屬性。
12.4 耕地等别調查評價
在耕地等别調查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更新耕地等别成果,将最新的耕地等别調查評價成果落實到三次調查形成的耕地圖斑上,建立耕地等别調查評價專項數據庫。具體調查方法和要求、見GB/T28407-2012。
13 數據庫建設
13.1 基本内容
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主要包括土地權屬、土地利用現狀、專項調查、基礎地理、DOM、DEM等信息。
13.2 總體要求
13.2.1 縣級土地查及專項調查數據庫建設應執行TD/T 1016标準,以完整縣級行政轄區為單位,依據土地調查結果及專項調查結果,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士地調查數據與專項調查數據應一體化建庫,分圖層存儲,保證土地調查數據成果與專項調查成果的銜接。
13.2.2 數據庫建設應同步建立數據庫管理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應滿足矢量數據、栅格數據和與之關聯的屬性數據的管理,具有數據輸入、編輯處理、查詢、統計、彙總、制圖、輸出,以及更新等功能,滿足各級數據庫之間的互聯共享和及時更新。
13.3 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
13.3.1 圖形數據采集
13.3.1.1 根據外業查結果,結合内業資料進行圖形矢量化工作,形成全區域所有要素的數字化成果.對于電子化外業數據,外業采集要素在導入數據庫的過程中不得有要素丢漏和位置偏移的情況。
13.3.1.2 圖形數據采集原則上按照土地調查數據采集、專項調查數據采集、不一緻圖形處理三個步驟開展。全面采集土地調查外業數據,包括地類圖斑、權屬界線等内容。在土地調查數據的基礎上,依據專項調查結果開展耕地細化、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耕地等别調查評價等專項用地調查數據的采集。其中,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圖斑圖形邊界由國家統一采集,下發各地建庫。對于土地調查數據,專項查數據圖形不銜接的,應結合影像、外業調查等手段進行核實,并按照核實結果調整相關圖形邊界,實現各類數據的銜接。
13.3.1.3 要素采集界線與調查界線的移位不得大于圖上0.2mm。
13.3.1.4 數據應分層采集,并保持各層要素疊加後協調一緻。
13.3.1.5 公共邊隻需矢量化一次,其他層可用拷貝方法生成,保證各層數據完整性。
13.3.1.6 數據采集、編輯完成後,應使線條光滑、嚴格相接、不得有多餘懸挂線。所有數據層内應建立拓撲關系,相關數據層間應建立層間拓撲關系。
13.3.2 拓撲關系構建
檢查要素在圖層内、圖層間的相互關系,并進行拓撲處理,建立拓撲結構。
13.3.3 屬性數據采集
按規定的數據結構輸入屬性數據,并進行校驗和邏輯錯誤檢查。
13.3.4 土地調查數據庫建設
檢查數據完整性、準确性、邏輯一緻性,以及數據分層和文件命名的規範性等,按照數據庫建設技術要求建立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
13.3.5 專項調查數據庫建設
在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基礎上,依據專項查結果,分别建立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耕地細化、耕地等别調查評價等專項用地調查數據庫。
13.3.6 數據庫質量檢查與彙總
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建設完成後,應按照數據庫質量檢查規則,采用人機交互的方式開展數據庫質量檢查,保證數據庫質量(具體要求參見15.2)。數據庫質量檢查通過後,按照彙總規則輸出數據彙總報表。
13.4 各級數據庫建設
縣級數據庫成果經逐級檢查、組織和整合後,建設市(地)、省、國家各級土地調查、專項調查數據厍,并建設相應的數據庫管理系統。
14 統計彙總
14.1 面積統計
14.1.1 統計内容
14.1.1.1 土地用現狀及權屬狀況統計
包括通過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土地權屬調查獲取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權屬性質、耕地坡度分級、調查标注等成果的統計,見附錄K的K.l、K.2和K.3.
14.1.1.2 專項統計
包括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耕地等别調查評價等成果的統計見附錄K的K.4。
14.1.1.3 成果分析
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權屬和專項調查結果基礎上,用于開展相關分析工作等。
14.1.2 基本要求
14.1.2.1 以縣級行政轄區為單位,統計行政界線範圍内的土地(含飛入地)。
14.1.2.2 土地調查各地類面積之和等于轄區控制面積。
14.1.2.3 因小數位取舍造成的誤差應強制調平。
14.2 數據彙總
14.2.1 彙總
14.2.1.1 在縣級土地統計基礎上,逐級開展市(地〕級、省級和全國彙總。
14.2.1.2 無縣級歸屬的海島參與省級彙總。
15 成果核查及數據庫質量檢查
15.1 地類核查
15.1.1 核查内容
對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中圖斑的地類、邊界、範圍的真實性和準确性進行核查。
15.1.2 核查程序與方法
15.1.2.1 數據流量檢查。比對原土地調查數據庫和三次調查數據庫,分析土地利用變化流量、流向、對變化異常情況進行重點核查。
15.1.2.2 疊加比對。将三次調查數據庫與原土地調查數據庫以及國家内業提取結果進行疊加,發現三次調查數據庫與原土地調查數據庫或國家内業提取結果不一緻的圖斑。
15.1.2.3 地類核查。利用遙感影像、實地舉證照片和相關資料。逐圖斑檢查圖斑地類、邊界、範圍和屬性是否真實準确.對未按照要求拍攝舉證照片的圖斑,以及圖斑地類(或标注屬性)與遙感影像和實地舉證照片不一緻的,認定為錯誤圖斑。
15.1.2.4 圖斑整改。對地類核查認定的錯誤圖斑進行整改。對确屬調查錯誤的,修正調查結果;對舉證材料不完備的,補充相關舉證材料。
15.1.2.5 複核。對整改成果再次進行核查。
15.1.2.6 外業核查。對複核結果仍有疑問的,開展外業核查,并依據外業核查結果修正數據庫。
15.2 數據庫質量檢查
15.2.1 檢查内容
數據庫質量檢查的對象主要是三次調查形成的各類數據成果,檢查内容主要包括:數據完整性、邏輯一緻性、拓撲正确性、屬性數據準性、彙總數據正确性等五個方面。
15.2.1.1 數據完整性檢查。檢查數據覆蓋範圍、圖層、數據表、記錄等成果是否存在多餘、遺漏内容;檢查數據有效性,能否正常打開、浏覽、查詢。
15.2.1.2 邏輯一緻性檢查。檢查數據圖形和屬性表達的一緻性,包括圖層内部圖形和屬性描述的一緻性,以及圖層之間數據圖形和屬性描述的一緻性等。
15.2.1.3 拓撲正确性檢查。檢查要素圖形空間位置的正确性,以及圖層間和圖層内是否存在重疊、相交、縫隙等拓撲錯誤。
15.2.1.4 屬性數據準确性檢查。檢查要素屬性描述的正确性。
15.2.1.5 彙總數據正确性檢查。檢查由數據庫彙總所得的各類彙總表表内數據邏輯、表間彙總邏輯,以及表格彙總面積和數據庫彙總面積的一緻性。
15.2.2 檢查方法
使用數據庫質量檢查軟件,對土地調查數據庫、專項調查數據庫進行質量檢查,不合格的數據,根據軟件輸出的質量檢查結果文件,逐條修改完善,直至檢查合格。數據修正:
15.2.2.1 對外業核查确認的地類錯誤圖斑,地方拒不修改的,國家組織修改。
15.2.2.2 國家組織修改的縣級數據成果,數據庫質量不合格影響國家級數據庫建設的,國家統一組織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後的成果發還地方。
16 統一時點更新
16.1 統一時點
統一時點為2019年12月31日。
16.2 主要任務
統一時點前已完成調查的縣級單位,開展統一時點更新工作。主要任務包括土地利用等變化情況的調查,以及相關數據庫的更新。
16.3 更新方法及要求
16.3.1總體要求。統一時點更新僅對從完成調查時間到統一時點之間的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變化部分進行變更,對未發生變化的部分不得擅自變更。調查界線未發生變化時,土地調查控制界線和面積不得改動。
16.3.2更新方法。一般地區采用綜合調繪法和實地補測的方法。
16.3.3調查底圖制作。國家采用2019年9-12月份衛星遙感數據制作統一時點DOM,與三次調查DOM和土地調查數據庫套合。提取新增建設用地圖斑,以縣級行政轄區為調查單元,在統一時點DOM上套合新增建設用地圖斑,制作統一時點調查底圖。
16.3.4内業比對。縣級調查單位組織收集有關土地利用、土地權屬以及相關專項調查等方面變化的數據資料。利用國家下發調查底圖,與三次土地調查數據庫套合比對。提取其他地類變化圖斑。結合土地整治、用地審批、執法監察等各類用地管理信息,在内業預判的基礎上确定需要舉證變更圖斑,制作統一時點調查工作底圖和數據。
16.3.5土地權屬更新方法和要求同9.2。
16.3.6土地利用現狀更新方法和要求同10.2和11.3。
16.4 變更圖斑舉證
變更圖斑需在外業調查時進行舉證。
16.4.1對國家内業提取的變化圖斑。地方實地調查地類與國家影像判讀地類不一緻的,
需實地舉證。
16.4.2對國家未提取變化圖斑的區域,地方經實地調查新增的變更圖斑,原則上需逐圖斑實地舉證。
16.4.3舉證照片拍攝要求同10.5.2。
16.5 地類核查
16.5. 1利用遙感影像、實地舉證照片和相關資料,檢查變更圖斑地類、邊界、範圍和屬性是否真實準确。對未按照要求拍攝舉證照片的圖斑,以及圖斑地類(或标注屬性)與遙感影像和實地舉證照片不一緻的,認定為錯誤圖斑。
16.5.1.1對照實地現狀,對遙感監測圖斑的位置、範圍、地類等逐一進行恢實和确認:對于變更時點前已拆除的遙感監測圖斑,維持原地類不變;對遙感監測影像拍攝時段後新增的建設用地,可納入下一年度變更。
16.5. 1.2對遙感監測之外的變化圖斑,應實地準确核實變化圖斑的位置、地類、範圍等,對确實發生變化的,按照實地地類進行變更。
16.5.2對地類核查認定的錯誤圖斑進行整改。對确屬調查錯誤的,修正調查結果;對舉證材料不完備的,補充相關舉證材料,并對整改成果再次進行核查。
16.5.3對複核結果仍有疑問的,開展外業核查。對複核和外業核查确認錯誤的,直接修改數據庫。
16.6 數據增量更新
16.6. 1更新内容
16.6.1.1空間數據更新。包含調查界線、權屬界線、地類數據及相關緻據、專項調查數據的更新。
16.6.1.2屬性數據更新。由空間範圍更新帶來的屬性數據更新以及其他屬性更新。
16.6.1.3縣級土地調查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的内容、結構參照TD / T 1016及數據庫建設相關技術規定。
16.6.2更新方法
以統一時點前形成的縣級土地調查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為基礎,依據内外業成果,變更數據庫,提取變化圖斑。并依據變化圖斑彙總變化信息,生成更新數據包。
16.6.3數據庫變更要求
16.6.3.1數據庫變更采用的土地調查庫及專項調查數據庫應通過國家檢查确認。
16.6.3.2通過數據庫變更生成的變化信息以及彙總形成的更新數據包,應符合數據庫更新标準及有關技術規定。
16.6.3.3數據庫變更過程中,涉及發生變更的圖形,應保證變更前總面積與變更後總面積完全一緻。未變更的圖形面積不得改變。
16.6.3.4交更後的數據庫所有地類面積之和,應等于相應行政轄區、權屬單位控制面積,同時等于變更前數據庫彙總總面積。
16.6.3.5數據庫更新所生成各項統計彙總表,應保證"圖數一緻"、符合彙總邏輯要求,同一數據在不同表格中應一緻。
16.6.3.6專項調查數據的變更。采用整圖層更新的方法,将相關信息變更之後,作為單獨圖層存儲。
16.6.3.7數據庫變更後,應進行數據庫質量檢查與彙總,檢查要求參見15.2。
17 主要成果
17.1 縣級調查成果
17.1.1調查底圖及相關調查記錄表(薄)。
17.1.2地籍平面控制測量、地籍測量原始記錄。
17.1.3土地權屬有關成果。
17.1.4坡度圖有關成果。
17.1.5田坎系數測算成果。
17.1.6圖幅理論面積與控制面積接合圖表。
17. 1.7土地調查及專項調查數據庫與數據庫管理系統。
17. 1.8統計彙總表。
17. 1.9土地利用圖、城鎮村土地利用圖。
17. 1. 10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耕地等别調查評價等專題圖。
17. 1. 11工作報告、技術報告、成果分析報告及有關專題報告等。
17.2 彙總成果
17.2.1 市(地)級、省級、國家級土地調查及專項調查數據庫與數據庫管理系統。
17.2.2 市(地)級、省級、國家級彙總數據。
17.2.3 市(地)級、省級、國家級土地利用圖。
17.2.4 市(地)級、省級、國家級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耕地等别調查評價等專題圖。
17.2.5 市(地)級、省級、國家級工作報告、技術報告、成果分析報告及有關專題報告等。
18 檢查驗收
18.1 調查成果檢查驗收
18.1.1 程序
為了保證調查成果的真實性和準确性、确保三次調查成果質量,按照要求,建立調查成果的縣市級自檢、省級檢查、國家級核查三級檢查制度。縣級負責自檢,省級負責預檢和驗收,全國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核查确認。
18.1.2 檢查
調查成果檢查包括以下内容:
權源材料、手續、界址點位置、界線走向、權屬界線協議書,以及調查表等;
地類劃分、地類标注、圖斑界線、田坎系數、外業舉證照片,以及外業調查記錄等;
土地調查及專項調查數據庫結構、内容、精度、邏輯關系,以及數據庫管理系統相關功能及運行情況等;
統計彙總數據、各種圖件及文字報告等。
18.1.3 基本要求
18.1.3.1 自檢。縣級組織對調查成果進行100%全面自檢。
18.1.3.2 預檢與驗收
采用計算機自動比對和人機交互檢查方法,比對提取三次調查初步成果、上年度基礎據庫和國家内業判讀結果之間的差異圖斑,重點檢查差異圖斑調查地類與影像及地方舉證照片的一緻性,根據内業檢查結果開展外業實地核查,對外業圖斑進行認定,并利用移動外業設備拍攝圖斑實地照片。根據内外業檢查結果,組織調查成果整改。
内業抽檢城鎮土地調查成果的30-50%。
18.1.3.3核查确認。
國家級核查重點針對建設用地以及原農用地調查為未利用地等重點類型圖斑,以及三次調查地類與國家内業提取地類不一緻的圖斑。内業核查以遙感影像和舉證照片為依據,采用計算機自動比對和人機交互檢查方法,進行逐圖斑内業比對,檢查圖斑地類與影像及實地舉證照片的一緻性。
對内業核查結果不修改的,根據舉證材料,進行内業複核.複核不能通過的,内業依據影像能确定圖斑邊界和地類的,直接修正調查成果;内業不能依據影像确定圖斑邊界和地類的,開展在線或實地外業核查工作,根據外業核查結果,直接修正調查成果。
18.1.3.4國家級數據庫質量檢查與入庫
國家級核查通過後,國家組織專業技術隊伍,對三次調查成果進行縣級數據庫的國家級質量檢查。國家級數據庫質量檢查重點檢查數據成果的規範性、正确性,确保數據成果質量迲标,數據彙總成果精确。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通過國家級質量檢查後,錄入國家級土地調查數據庫。
18.2 彙總成果檢查驗收
市(地)級、省級彙總成果實行自檢和上級驗收的檢查制度。
彙總成果的檢查内容主要包括接邊、數據彙總,以及數據庫結構、内容、功能和運行情況等。
檢查驗收合格的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統計彙總、文字報告等成果,分别提交省級和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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