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近日,記者在約定地點見到了小慧,她告訴記者,事情要從去年底說起。 【同期聲】當事人 小慧:當時是2019年11月27日的樣子 我在招聘網站看到這家公司正在招人事專員 我覺得自己挺喜歡這份工作的 就跟他們的人事專員約好去面試 28号就入職了 正式上班 【正文】小慧入職的公司,是一家影視傳媒公司,經營短視頻網站直播。小慧的工作就是挖掘網絡主播。工作一段時間後,小慧覺得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 【同期聲】當事人 小慧:自己招了很多人 也達不到他們的要求 就提出了離職 在離職期間 他告訴我 這個是有責底薪 但當時招聘時 面試我的人事專員說是無責底薪 【正文】小慧工作時間不長,按照無責底薪算,可以獲得600多元的勞務費。但按照主管的算法,她隻能獲得200多元勞務費。小慧覺得很不合理。 【同期聲】當事人 小慧:合同上沒有寫(無責任底薪) 但合同上也沒有寫每個月有多少人頭的任務 (那這個合同現在在哪裡)合同現在在他們手上 因為當時他們給我填的是一份 我自己那一份也沒有拿到 【正文】小慧說,還有一位同時入職的同事,也遇到了相同的問題。經過聯系,當事人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同期聲】當事人 小慧:她現在 因為就100多塊錢 不想這麼麻煩 而且她現在也有工作了 就不是很想 就算了 【正文】随後,記者聯系上了小慧曾就職公司的法人張某。張某表示,當初跟小慧接洽的主管已經離職,而小慧的情況,他并不知情。 【同期聲】某影視傳媒公司負責人 張某:她是我們公司之前的一個管理 當時我去結婚 就是她在公司管 把公司整得烏煙瘴氣 有很多遺留性的問題 我回來之後 也處理了很多這種問題 【正文】張某表示,希望和小慧面談,協商處理此事。 【同期聲】某影視傳媒公司負責人 張某:幾百塊錢的事情 鬧得這麼大 我覺得(沒必要) 你讓她聯系一下我嘛 【正文】當天下午,記者陪同小慧來到這家位于市中心的公司,在與張某面談後,小慧順利地拿回了屬于自己的600多元勞務費。對于事情的結果,小慧表示很滿意,同時,她也希望通過我們的鏡頭,給更多求職的年輕人一些建議。 【同期聲】當事人 小慧:我給這些年輕人的建議是 以後找工作一定要簽合同 正規的 蓋公章的合同 然後就是檫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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