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查明:10月28日,乘客劉某因為坐過站,與駕駛員冉某由争吵上升為互毆,造成車輛失控,緻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視頻顯示,車輛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劉某先用右手持手機擊向司機冉某頭部,司機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随後,乘客再次擊打司機肩部,司機用右手格擋,後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側急打方向,車輛墜江。
↑視頻截圖
視頻顯示的過程隻有短短幾秒,但足夠觸目驚心,所謂“沖動是魔鬼”,沒有比這更好的例證了。在公交墜江前,乘客與司機的争吵持續了5分鐘。雙方矛盾升級,從口角之争,上升到對司機的毆打,戾氣像魔鬼一樣被釋放出來。15條人命成了沖突失控的慘烈代價。
如果乘客控制情緒而非無理撒潑,沒有将坐過站遷怒于公交司機;如果司機理性克制,在糾紛發生時第一時間停車處理,顧忌公共安全的大局;甚至如果在矛盾升級成互毆前,車上乘客及時有效地勸說和制止,避免對行車造成幹擾……任何一環的走向不同,慘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公交墜江前的細節,讓我們看到了風險如何疊加、堆積,它折射出的無視個人安危、不顧公共安全的戾氣,讓人後怕。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包括22路公交上前幾站下車的乘客,可以在圍觀這場悲劇時心存僥幸,但在類似的沖突情景,如何保證自己永遠不會踏上死亡之車呢?
海恩法則說得不錯:“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後,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将它放在公交墜江的案例下同樣适用,一方面,風險四處堆積,隐藏在相當常見的細節中;另一方面,我們有無數種避免悲劇的方法,最基本的便是敬畏規則。
到站停車,屬基本常識。禁止與司機攀談,也是保障行車安全的基本文明習慣,遑論毆打司機。對于司機來說,受到幹擾後緊急停車避險,而非采取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還手反擊策略,同樣是需要遵守的行車規範。
然而,在此次事件中,這些守衛公共安全的運轉規則全都失靈了。戾氣背後,規則、法律、風險意識的淡漠,作為事件的重要誘因同樣不可不察。
通報提到,乘客和司機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犯罪,但不管是法律的定性,還是道德上對肇事者的譴責,都改變不了既成事實。對于生者,這場悲劇的最大意義在于警示來者,提醒規則意識的重要,告誡社會戾氣的緻命後果。
公共安全需要社會共治,在高速行駛的社會列車上,我們都不是圍觀者,所以永遠不要放任心智失控,拿人命賭博。戾氣盛行,隻會造就一個高風險環境,讓所有人如履薄冰。而無視公共安全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受傷的還會是自己。
文丨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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