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期,各用人單位都開始着手秋季招聘,這時候恰好是同學們找工作的最好時機。為更好地幫助求職中的同學們甄别各類求職陷阱、找到心儀工作,求職小課堂正式開課啦。一起跟着團團學起來吧~
今天為大家帶來的是“實習期、見習期、試用期,别再傻傻分不清楚!”。
實習期
實習期通常分為兩種,一種是指在校學生結合自己的理論知識,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适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它有助于學生将來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職業;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職單位的基本情況,給本人和聘用單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機會。另一種指,想達到某種實戰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練,通過實踐和學習這個階段,達成預期的目的的一段時期。
見習期
見習期一般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适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實際上從性質上看,見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與幹部身份有關。畢業派遣後的大學生見習期滿1年,轉正定級後,可以獲得真正的幹部身份。隻有有派遣證的畢業生才有資格見習,因為派遣證是幹部身份的标志(資格證明)。
試用期
所謂“試用期”,又可稱适應期或考察期,受勞動法保護,特指在勞動合同履行初期,合同雙方具有一定選擇權的期限。畢業生要注意,“試用期”不是“廉價期”,更不是“白用期”!試用期工資的三個“不低于”:依照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内的工資要按照三個“不低于”來約定,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來源:微信公衆号“團中央權益部”
各位同學~
青年大學習,快來一起學!
向我國老一輩傑出科學家學習點擊下方圖片鍊接
快快完成本期青年大學習!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