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獲悉,從2009年至今,廣州律協不斷向全國各中西部地區輸送法律援助律師64人次。2021年,鄭穗軍、賀桂香、楊萍、盧鑒、張啟龍律師入選“1 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以及“援藏律師服務團”,他們用實際行動诠釋律師的核心價值,踐行人民律師為人民的初心。
賀桂香律師:坐公交車時有人搶着為她付車費
6年前,來自廣東邦昊律師事務所的賀桂香律師開始了“1 1”法律援助之路。
僅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賀桂香律師共受理案件220件,結案201件;接待法律咨詢424次;見證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49次;為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55次;代寫法律文書27份,參加法制宣講活動5次;挽回經濟損失4746654元;案例《破産企業勞動者權利的維護》被項目部選入案例庫。
2018年7月,木工汪孟臣在工作中腳部受傷,經鑒定為工傷九級,保險公司支付了保險金6萬元。此後,木業公司就再也不管他了。
2019年1月,汪孟臣在工友的介紹下,來到洋浦法律援助中心,遇到了賀桂香律師。
賀律師代理汪向洋浦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共73491.46元,停工留薪期工資5424.39元。
“我對結果不滿意,6萬元保險金不能折抵工傷保險補償金,而且工資标準認定少了。”賀桂香又代理汪向法院起訴,提出仲裁認定汪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3000餘元不當。
洋浦法院一審判決,除已由保險公司支付的6萬元保險金外,公司支付汪孟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共174174元,停工留薪期工資8316元。
“要是沒有賀律師,法院也不可能判給我18萬的賠償,完全沒想到。”汪孟臣說,賀律師對他的事很上心,跑了很多地方。
汪孟臣說,他經常電話或當面找賀律師咨詢,有時候還是周末或晚上,賀律師都會認真詳細地解答。
“如果我的工作能讓受援人感受到公平和正義,那我的工作就沒有白做,是有價值的。”賀桂香說。
她告訴記者,以前接觸勞動争議案件,都是為公司一方代理,現在多是為受雇方代理,每位受援群衆臉上的笑容就是她努力奮鬥的動力所在。
“當我坐在公交車上,有人搶着為我付公交費時;當我走在路上,時常會有人叫我一聲賀律師時;當受援人因為拿到僅7000多元的經濟補償金而向我表達感謝時;當受援人真誠地豎起大拇指說‘賀律師真厲害’時,我的心裡暖暖的。”賀桂香律師動情地說,她會義無反顧地在法援的道路上走下去,讓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溫暖和力量。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司宣、穗律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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