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文代發平台可有償删稿
不少平台提供發文、代寫服務,收費數十元到上萬元,不審核真假;律師稱平台涉嫌非法經營罪
近日,記者注冊“軟文庫”,頁面顯示報價單,不同媒體發布價格不同,還有不同的出稿率和投放須知,平台還提供文章代寫服務。
9月7日,新華網一份聲明将自我炒作的史潤龍曝光。濟南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史潤龍編造各種頭銜,找他人代寫文章在網上發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記者調查發現,網上有不少所謂的軟文發布平台,此類平台對文章内容審核并不嚴謹,給錢便可發布,同時還可提供有償删稿服務。
律師表示,刊發類似的虛假内容,發布者、軟文平台方和傳播平台都需承擔民事責任,軟文平台情節嚴重則構成非法經營罪,而傳播平台有監管責任。
“史潤龍事件”引出軟文發布平台
9月7日,新華網曾發布一份聲明稱,發現有人假冒新華網名義發布《新華網評:“扶貧英雄”史潤龍扶貧金句引發的社會思考》,嚴重損害新華網形象。新華網已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舉報,并将根據核查結果依法追究冒用者的相關責任。
濟南警方随後介入調查,并在9月10日通報稱,經查,史某龍,男,2001年8月出生,山東濟南人,初中肄業。為滿足個人虛榮心,編造了“山東省互聯網經濟研究中心處長”等各種頭銜,找他人代寫文章,PS圖片虛構場景,并在網上進行發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9月15日,記者随意虛拟了一篇文章,平台并未就文章真實性問題和記者溝通,未審核就将内容發布。網絡截圖
史潤龍事件帶出背後軟文發布平台“軟文庫”,多家涉事網站稱有關史潤龍的文章,系“‘軟文庫’網站編輯聯系我網編輯轉載”。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軟文庫”是一個提供軟文發布、代寫等服務的網站,單篇收費從數十元到上萬元不等,提交後一到兩個工作日内即可發布成功。
一名業内人士告訴記者,公關公司會幫很多企業發宣傳稿件,但也是基于新聞事實基礎,史潤龍這種情況,則是出于個人炒作目的,多數企業不會考慮,但也不排除部分企業主想為自身造勢,或者一些“網紅”群體或娛樂圈人士,通過這種方式為自身制造噱頭,所撰文章則會有一些誇大成分。
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軟文庫”有代發軟文業務。根據網站介紹,主要業務包括軟文發布、代寫、微信營銷等。
不止是“軟文庫”,新京報記者在網上随機搜索,發現做軟文代發的網站不少,在百度推廣、QQ群、淘寶都有。
在百度上以關鍵字“軟文代發”搜索,獲相關結果554000個,多頁排名靠前的為百度推廣的軟文代發平台廣告。在QQ上以關鍵字“軟文代發”搜索,彈出多個帶有“軟文代發”字眼的QQ号和QQ群。新京報記者随機加入幾個顯示為“活躍”的群中,群内一直在滾動刷着收稿廣告,内文包括多家媒體的價格,多在幾十元不等,并列出多個“優惠套餐”。加群後,即有3個QQ号主動申請加好友,問是否需要代寫代發。而在淘寶上以關鍵字“軟文代發”搜索,彈出的店家有的甚至低至1元。
多個平台經營軟文代寫代發
新京報記者随機選擇幾家公司和店家咨詢。“新聞雲”平台一名客服表示,他們公司的規模在業内屬于中等規模,大型公司的話“軟文街”可以算一個,不過他們是比較資深的,老闆從業7年,公司成立3年。
“新聞雲”網頁信息可見,平台隸屬廈門七扇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可見,該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而該名客服所說的大型公司“軟文街”,平台隸屬上海億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可見,該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
記者發現,這些平台頁面大同小異,基本包括特惠套餐、發稿流程等欄目,還提供“成功案例”,其中不乏知名企業。
在軟文平台上發文章如何操作?以“軟文庫”為例,該網站介紹稱可以發稿的媒體平台和頻道達3015個,媒體類型包括新華網、人民網、央視網等25家知名媒體和其他門戶選項。可選價格區間則有從0-35元到300-100000元共8個區間,記者搜索看到,最高價為遊資網首頁頭條的會員價,25020元,新華網價格從240元到1020元不等。發文章還有允許帶水印圖、允許電話QQ網址、允許帶微信号等選項。
“軟文庫”客服表示,發稿在後台操作交稿即可。文章一般提交後1-2個工作日發布完成,80%的網站在上午11點之前提交即可當天發布,下午4點之前提交的,當天50%以上可以發布成功。
除了代發,多個軟文平台還提供代寫軟文服務。不同平台費用各有不同,智彙藍媒客服表示其平台一般新聞通稿一篇300元,創意稿500元,專業稿1000元。新京報記者随機咨詢的一個QQ群裡寫手,表示行内價是千字110元,需提供活動方案、品牌方資料等,并需要挑選寫稿風格。
為讓文章發布效果更好,企業會更傾向發布在滿足權重高、收錄率高等要求的新聞平台上,因此,軟文平台也相應推出“門戶媒體套餐”、“包收錄套餐”等,其中包含數家媒體,價格在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
花高價也可删除負面稿
新京報記者虛拟了一篇文章并通過“軟文庫”進行發布,在提交文章并支付款項20分鐘以後,“軟文庫”後台便給出了一個門戶網站的鍊接,點開後發現是通過自媒體号發布在該網站上的。
随後,記者又通過星空傳媒平台,将此文章發布在某新聞網站上,該網站頁面顯示其為“上海新聞網”,但通過域名對比可以發現,該網站并非實際的中國新聞網下屬的上海新聞網。
在此過程中,平台并未就文章真實性問題和記者溝通,未審核就将内容發布。
上述兩篇文章在搜索引擎上并不能直接搜索到。有業内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将這些文章作為百度的“新聞源”發表,更容易被百度“收錄”,也就能在百度上搜索得到。
在一個名為“軟文發布/新聞發布”的QQ群中,一昵稱為“A百度新聞源發布”的網友告訴記者,通過其發布的文章可以直接被百度進行收錄,随後其向記者推薦了幾個“發稿快”的網站,記者通過其發布文章後,果然可以直接通過搜索查詢到文章。
在測試發稿期間,記者向多個軟文平台要求署名,但未獲得同意。“A百度新聞源”發布提供的鍊接中,文章來源注明是“連州網”和“洞察網”,對方表示,來源标注不能安排,隻能按他們的來。
對于可發文章内容,不同平台要求各有不同。“新聞雲”客服表示,違法違規的内容一律不收。星空媒體客服則表示,企業負面不好發,但在溝通中,對方也表示,可以試一下,換個表達方式,标題不寫明負面内容,文案也盡量隐晦一些。
另外,删稿業務也有,不過删稿費用會更高,客戶可以指定文章,軟文平台方面估價。星空媒體客服表示,普通情況删稿一條1000元-5000元,負面删稿則一條幾萬,删不了退費。
刊發虛假内容 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
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分析,發布虛假宣傳的當事人、軟文平台方以及傳播平台對其發布的虛假宣傳都要承擔民事責任。發布者在網絡傳播平台上如果散布虛假言論、诽謗、侮辱、攻擊他人,對他人造成侵害的,責任由發布者承擔。
軟文平台方面,有償發稿和删稿是利用網絡信息傳播漏洞所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相關平台實施有償删稿,如果情節嚴重,獲利超過一定數額,就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互聯網傳播平台方面,對平台上自行發布或者第三方發布的内容要承擔監管責任。要确保其所發布的内容不得涉嫌違法、侵權等。
周兆成建議,對于發布虛假新聞的始作俑者,不僅要加大罰款力度,還要進行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對于轉播虛假新聞者,應适當的罰款并通報批評,這樣不僅會縮小虛假新聞的傳播範圍,還可以減少媒體工作者工作上的過失。而對于那些題目和内容不符的騙取點擊率的虛假新聞,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構應該建立起群衆舉報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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